原主陶桃怀孕以后就在家里操持家务,带孩子,施向明去打工。
原主打算回娘家过春节这一年,施向明打工赚的钱除去生活开支,剩下三万块钱。
春节前,施向明的弟弟施向东结婚,原主和丈夫商量,给弟弟一万块钱的随礼,其他两万块钱,留着春节回娘家去过年。
但是施向明却瞒着原主,把三万块钱都给了他的弟弟。
然后,家里就只剩下四十三块钱了。
原主为此跟丈夫大吵一架,争吵中,施向明把原主揍了一顿。
原主被施向明打得躺倒在地上,两个孩子被吓得哭成一团。
施向明却扬长而去。
一直到他的弟弟三天以后结婚,施向明都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