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溯流文艺时代>第二百章 听了一夜交响乐

一说长篇的事情,就要说到身体,每次话题都绕不过,不过余桦他们几个都是尽量不往深处谈。

其实史铁笙自己对于死亡表现得很坦然,他不讳言病痛甚至死亡,说起自己的身体,就像是在客观陈述一件与自己没关的事情一样。

但是其他人却没有办法做到,他们不愿意在史铁笙面前聊这些事情,即便史铁笙自己无所谓,他们也会感觉难受。

又聊了几句,史铁笙聊起苏桐:“我看苏桐现在做了主编之后,创作热情倒是没下来,这几年十几篇小说总有了吧。”

“有了。”于东点头,“我倒觉得,做了主编之后,他被限制在金陵,反而能够沉下心来创作。这两年,他就没有离开过金陵几次,去年能到燕京来还是借着公干的机会,非常不容易。”

“去年我们一起去夏门领奖的时候,我感觉他也是累了,多留一天他尤其开心。”余桦笑着说道。

“你们去年……”莫言问到一半,忽然想起来,“哦,是庄重文文学奖,我差点把这个奖给忘了。”

史铁笙拿手磕了磕轮椅,说道:“庄重文去世了。”

“去世了?”

其他三人都有些诧异,特别是于东跟余桦,距离他们去夏门领奖到现在也才过去半年多一点时间,这一转眼,当时给他们颁奖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嗯,去世了,有段日子了。你们几个新闻看的少,没关注到也正常。”

余桦讷讷道:“去年见面的时候,感觉他精神状态还不错,没想到这么快就走了。”

“到了他这个年纪,死亡真的就紧紧地挨在他身后,随便哪一天,就能跟他并肩而行。所以没有什么好惊讶的,时间到了而已。”

史铁笙忽然又说到死亡,于东脑子里立马浮现出他曾在《我与地坛》里面写过的一段话: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布散烈烈朝晖之时。

这段话,很能解释史铁笙的生死观。

余桦他们不想再聊死亡这个话题,所以不得不尽量略过庄重文去世这个消息。

莫言干脆散了圈烟——他原本打定主意今天一根烟也不往外递,要把输给余桦的那包烟抽回去的。

三人的烟刚点着,余桦抓过于东的胳膊,看了看他腕上的表,一脸奇怪道:“都三点了,怎么还没到。”

“什么还没到?”

“刘振云跟迟子健,他们说了要来,我没跟你说么?”

“没啊。”于东认真想了想,余桦确实没跟他说过这事。

旁边的莫言也是一脸莫名,“我也没听你说啊,迟子健这时候怎么在燕京,她不是在老家作协了么?”

“说是有点事情过来一趟,谁知道呢。”

刘振云、迟子健跟莫言以及余桦,他们四个算起来应该是同班同学,都是大前年年底从鲁迅文学院毕业的。

这时候迟子健还年轻,虽然作品不算少,但是名气相对于在座的各位都要小,包括于东在内。

刘振云年纪大些,拿过不少奖,名气也大些,却也比不过莫言跟余桦。

主要是他们的风格也差得很多,刘振云是高考状元,燕大文学系毕业生,实打实的“科班”出身,他写作有个特点,喜欢把什么事情都掰开了揉碎了写。

喜欢他的人会说他写得细腻,不喜欢的人则会诟病他行文絮絮叨叨,不利落。

于东正想着他们两人的事情,一个年轻女人踩着高跟鞋走了过来,人还没到,爽朗的声音却已经传到于东他们耳边:“你们几个猫在这里,可让我好一顿找,这下午头的太阳也太毒了点,踩着高跟鞋感觉脚底板都烫。”

来的就是迟子健了。

她穿得挺职业范,黑色长裤,白色衬衫。她不仅声音爽朗,长相也挺大方,浓眉大眼,一说话就笑,一笑嘴角就浮现出两个梨涡。

走近之后,她笑着跟余桦他们几个打招呼,到了于东这里的时候,她做了一个夸张的抚掌动作,“你肯定就是于东了,这看起来也太年轻了,你也没比我小几岁吧,怎么感觉跟差着辈似的。”

“迟老师说笑了。”

迟子健啧着嘴,目光在几个男人身上扫过一遍,笑道:“我估摸着,是因为他们几个糙汉子在旁边做背景,给你衬托得太明显。”

这话立马惹得余桦不高兴了,“你夸人就夸人,可不要捧着一个,踩着三个。”

“那我说的是实话嘛。”迟子健摊了摊手,“我还是建议你们少跟于东站一块,真让人感觉差着辈。”

史铁笙笑着说道,“我倒是无所谓,本身我跟于东就差着辈。不过怎么就你一个来了,刘振云呢,没跟你一起来?”

“史大哥,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会跟刘振云一起来,你不说我都不知道他也要来。”

史铁笙看向余桦,“是他没说清楚,只说你们两个要来,没说是分开来。”

“我说他们两个要来,也没说是一起来吧。”余桦吐了口烟,指了指远处,“这说曹操曹操到,这不就来了。”

其余人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梳着歪分,穿着白色汗衫的文艺二流子走了过来。

说他文艺,是因为他留了一头快到肩膀的长发,颇有文艺青年的风范。

说他二流子,是因为他长得很瘦,穿的衣服又松松垮垮,走起路来也是歪头歪脑,一点正形都没有。

于东倒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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