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级的庙观人数不得超过二十人,地两百亩。镇一级的庙观道士不得超过两人,地五十亩……”
“律法必须把庙观的土地数量规定死,即便是增加一分就要视为违法,直接捣毁庙观。”
“不论这一分地是哪来的,就算是他们自己花高价买的都不行,只要增加了就视为违法。。”
“村子里面也允许百姓自建一座小庙,但不算正式庙宇。不配备正式的道士,也不享有任何地产,当然也不受任何限制。”
“百姓可以在自己家拜访神像……只要不干违法乱纪的事情就无需过问太多。”
这个政策算是文易参考前世国家管理宗教的方法,再结合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
总之,宗教就老老实实的扮演好角色就可以了,别想搞七搞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