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解相思味,谁盼良人归,谁捧胭脂泪,谁描柳月眉,谁将曲中情怨,谁思红袖轮回,谁一腔相思错付,都是断肠人。再美不过往昔,再痛不过追忆。
故事是在是有一些老套,体弱多病的贵族少爷不堪忍受家族的禁锢,离家出走,然后路途中病发,被年轻的牧羊姑娘所救,然后一见钟情。
“你不知道,那时候他晕倒在路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因为贪玩而睡着了的孩子。”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整个人都沉迷到了回忆之中,脸上再无一点点的畏惧之色,而是充满了幸福的。
阳光斜斜的的照耀在于氏的身上,显得整个人都闪闪发光的,美丽的不得了“那时候我就本来是不想管他的,你想啊,一个衣着光鲜,脸色白皙,甚至还佩戴着玉佩,折扇,香囊.....这些奢侈玩意儿的公子,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方呢?若是我救了他,必定会引来麻烦的。”
“可是你还是救了他,不是吗?”朝凤看着于氏,轻轻地笑笑。
于氏轻轻地点点头,表情有一些无奈“色令智昏,若是他长的稍微不济一些,或许我就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吧。”
说着,于氏轻轻地笑了笑,就像在笑话自己的糊涂一般“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来了许多的人。这可和游园会不同,来的那些人都是整装待发的,他们身上都穿着金光闪闪的盔甲,看起来漂亮极了,也严肃极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我真的,他们都是来寻他的。”
还记得。那时的自己害怕极了,几乎连站都站不住。可是即使是这样,自己还是说谎了。于氏看看远方的天空,那时候的天可真蓝啊,蓝的就像是透明的,可比今天这样的天要好看许多。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自己总是记得那公子的眉头在听见寻人的声音时,紧紧地皱起来了,似乎是特别痛苦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时什么也没有多想。只是希望他可以高兴一点。毕竟这么好看的人,自己可是第一次见到呢。
看着于氏脸上的笑,朝凤似也能感受到于氏当时的感觉。很紧张。很害怕,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的窃喜。为什么我会遇见他?为什么我不能遇见他?还好是我遇见了他,还好让我遇见了他。
朝凤看着于氏,也跟着轻轻地笑了笑,问道“后来呢?后来你把他带回家了吗?”
“呵呵。怎么可能?我哪里有这个胆子?”出乎意料的,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那时候,我还时候一个没有嫁人的姑娘,连和男人说话都会被人笑话的。我的脸庞又薄,哪里敢把他带回去啊?我就先把他安顿到,半山腰的那栋避雨的老屋里了。”
想到少年醒来的第一句话。于氏就忍不住想笑。那时,自己刚刚安顿好这个少年,正从家里偷了些干粮。想要分给他。没想到自己到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了。
恍惚间,于氏似乎又看见一个华衣少年,不顾形象的坐在地上,手里还拽着一支烤好了的羊腿。吃的满脸的油花。白费了一副文质彬彬好皮相。还记得那少年一看见自己,就像看见了救星。挥舞着羊腿大喊“喂,那边的姑娘,你来帮我烤肉,我请你吃。”
后来自己才知道,那只被吃掉的可怜羊,居然是自己家的。乡下生活不容易,要买一只羊,可能要用到一年的积蓄。现在,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羊,居然就这样被吃掉了!自己简直就要气疯了。
记得那是自己很生气,不停的闹着,要少年把羊赔给自己“你赔,你赔我的羊。”
“你的羊?你要怎么证明听是你的?有本事你就叫它一声,看它会不会答应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你的羊活在这土地上,它就和我夏洛克家有关系,再说了,我吃掉它可是它的荣幸。”少年把手里的骨头一丢,指了指地上的肉“喏,这个就是你的羊,你要,就拿走。不要就丢在这里。”
自己生活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地方,可是好歹也算是民风淳朴,什么时候遇见过这么强词夺理的家伙。自己当时气极了,连身子都不住的颤抖着,当真是恨不得把这个家伙扒皮吃肉了。
可是他呢?自己越气,他反而笑的越灿烂,甚至后来都丢下手里的羊腿,专心致志的看自己发火的样子。自己虽然是女孩,可是在家里也是比较受宠的,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
自己吵又吵不过他,打嘛,看他那病怏怏的样子,要是打出一个好歹来,自己岂不是白救他了?就这样,打也不是,不打呢,自己心里的气又难平复。当真是可恨的紧。自己一急,当场就哭了出来。
见自己哭了,那少年终于有了一点点的反应。他收起脸上的笑容,坐到自己身边,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你怎么这么不经逗?这么容易就哭了?好了,你不要哭了,我把我的玉佩给你,你在去买一只新的羊,好不好?”
“不好,爱洛只有一个,你赔我的爱洛。”那时的自己很执拗,也很固执,甚至想都不想,看都不看,就把那玉佩扔了回去。
“爱洛?是这只羊的名字吗?你居然还给羊取名字?”少年愣了愣,然后似想笑,却又在看见自己的泪水后,努力把脸上的笑容憋了回去“咳咳,我的意思是说爱洛这个名字很好听,你也很可爱。”
嗡的一声,自己的脑海中就像是飞进了几万只蜜蜂,混乱的,几乎难以思考。他......他刚刚说自己可爱?于氏觉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