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我的1995小农庄>第64章 韩闯

下午。

快到两点钟的时候,陈凌把树苗栽种好。

拍了拍手上的尘土,正准备撒泡尿,在一边吃草的小白牛突然“哞哞”叫着跑过来躲到他身后,一对乌溜溜的牛眼盯着坟地的方向,带着紧张和害怕。

“你这胆子啊,还真跟个姑娘似的,大白天也能吓成这样。”

陈凌见它这个样子,忍不住笑了,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往那边一看。

只见坟地的灌木丛轻轻晃动着,一只灰色的身影在其中一闪而逝,陈凌没看太清,只觉得大小和土狗差不离。

“这是个什么玩意?”

陈凌皱起眉头,踮着脚望了望,却已不见踪影。

心中疑惑之际,就走进坟地四处找了找,结果没找见。

也不知道那玩意儿躲哪去了,还挺滑溜。

不过往外走的时候,陈凌在一个坟头旁边发现了一个大洞,洞口附近有少许灰色的毛发,质地粗硬。

陈凌捏起来两根瞧了瞧,认不出是什么生物身上的毛发。

但能把小白牛吓得不轻,应该不是兔子。

“算了,先不管了,回家吃饭去。”

陈凌把疑惑压在心底,走出坟地,把牛车套上,往家里赶去。

走到半路,遇到王来顺在田里修整油菜苗。

他家油菜今年种的晚,又是重新分地的,管得也比较少。

这不,几场雨下来,油菜苗就稠密得长成了一个疙瘩,一棵棵的还很瘦小,不得不来田里间苗。

见到陈凌赶着牛车过来,就忙拦住他,给了他两大捆子才让他走。

整得陈凌也挺无奈。

自家菜的都吃不完了,还往自己车上硬塞。

算了,就当吃个新鲜吧。

油菜苗这玩意炒菜的话,跟新嫩的小白菜差不多,味道还算可以。

陈凌小时候常吃。

大学的时候,跟北方的同学学了一手,用油菜苗做咸食,配上蒜泥和醋,比炒菜还要好吃。

陈凌吃了一次就喜欢上了。

“等晚上吧,给素素做一顿咸食吃,让她也尝尝北方的独特面食。”

心里这样想道。

回到家,屋里的落地钟“铛铛铛”的响起,正好两点钟。

王素素见他回来这么晚,就问起树苗的事,得知陈凌是一个人去田里把树苗栽上后,免不了一番嗔怪。

甚至还气呼呼的拿小手去掐他。

陈凌佯装求饶两句,便笑着去抓她的小手。

王素素想躲没能躲开,被他抓着手拉进了怀里。

笑着闹着之后,又是一番耳鬓厮磨。

许久,王素素从陈凌怀里抬起头,眼睛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有些惆怅的叹了口气:

“阿凌,你对我越来越好,我心里总不踏实。”

陈凌听后笑了笑,吻了吻她白嫩的小手:“人都说苦尽甘来,苦尽甘来,小两口过日子,都是奔着越过越好去的,这有什么不踏实的?”

“可是我……”

王素素欲言又止,但想想陈凌最近的表现,就道:“可我就是想和你一起嘛,以后家里有事要忙,不要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好不好?”

陈凌闻言愣了愣,心中也是一软,颇为怜惜的道:“前两年家里的事都是你在操劳,劳心劳力的,我这不是就想让你多歇歇嘛,从县城买回来的那些小说,就是怕你在家无聊,能拿起来翻一翻……”

说到这里,见王素素眼圈有些泛红,就连忙道:“不过既然你不愿意这样,那以后咱们就一起。古人说:我耕田来你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王素素顿时红着眼圈笑出声,扭着身子从他怀里起来。

“你快洗洗手,饭一直在炉子上热着呢,我去端过来。”

陈凌这才想起,自己晌午饭没吃呢。

吃过饭后,陈凌沐浴着春日的暖阳看了会书,就迷迷糊糊在院子里睡了小半晌。

不知不觉,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

农历四月初一,星期日。

陈凌小两口早在两日前就把一千两百棵果树苗全部栽种完成。

而且陈凌借预防病虫害的由头,背着喷雾器,把稀释过后的洞天溪水在田里打了两个来回。

没过小半天,这些果树苗就都冒出了嫩芽。

见此陈凌也不再去管,这天的一早就驾着牛车去了县城。

去给上周约好的那个油坊老板送花生。

去了后,不仅给他送了两千斤,刘辛耕那边也送了两千斤。

来来回回送了八趟,又是四千多块钱到手。

时间刚过中午,陈凌就近找了饭馆,对付了一顿。

填饱肚子后,正准备回城南新租的院子,一声洪亮嗓门便从身侧传来。

“凌子!”

扭头看去,一个高大健壮的青年正端着海碗从街边的小摊上蹿了过来。

这家伙一边跑还一边吸溜着碗里的打卤面,跑了十几步近前,愣是没洒出一滴汤汁。

“俩月没见到你人影,你这是去哪儿了?”

这人叫韩闯,长得一米九的大个子,又黑又壮,是街机房和台球厅的常客,跟以前的陈凌混得很熟。

“咋,咋,咋还赶上牛车了哩……”

韩闯有个毛病,说话一着急就结巴。

“好久不见啊闯子,我来城里办点事。”

陈凌拍了拍他厚实的臂膀,笑着问:“你在这干嘛呢?”

“嘿嘿,过来看了会儿录像带。”

韩闯冲他挤了挤眼,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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