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样一个混得全族老小当强盗去抢酒喝的矮人部落,却搞到了传说中的米其林星级大厨亲手酿造的美酒,这未免也太让人不可思议了。其性质,等同于是一只公鸡跳出来说它干了一只不死鸟一样。
曹团长掏出来的那条子弹带,在他看来可以算作是一份天大的人情,毕竟那是有价暂时无市的好东西,不是这些穷山恶水当中的刁民有机会品尝得到的。但是朗多摸出来的这玩意儿,是真正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的好东西,从意义上来说,比曹团长的鼓包雪茄更嚣张。
曹团长有点哭笑不得,说句实话,他主动对朗多示好,那是秉承着拿人手软,吃人嘴软的原则。换来的结果是,他自己才变成了那个手软嘴软的人。但是曹团长也同样无法拒绝,怀揣着朝圣一般的心,曹团长轻轻的抿了一口。
才真的应该浅尝辄止。不然,这就是异界版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故事。
事实正如曹团长的预料,只是这轻轻一抿,就差点让曹团长泪流满面。一股驳杂馥郁的果香瞬间在舌尖爆炸开来,即便是早已经下肚,但是那齿颊留香的感觉却始终徘徊不去,曹团长甚至能够品味出其中的融合又独立的果香。
“这叫做百果酒其实有点言过其实了,因为这里土地贫瘠,即便是米其林人也收集不到那么多的酿酒材料,顶多也就二三十种而已。希望朋友你不要介意,这已经是我朗多能够拿出来的最好东西了。”朗多见到曹团长那一脸似哭似笑的表情,抓了抓脑袋不好意思的说道。
曹团长当然不会介意,无论是这弱化版百果酒还是朗多那声“朋友”,都让曹团长觉得受宠若惊。这么快就被朗多视作朋友了。这进展简直是出乎意料的顺利。至于百果酒,曹团长只能当做是丰富自己人生体验的一次经历。
奥老爷子更是被这一瞬间就变得像是亲兄弟一样的两人弄得哭笑不得,曹团长那糖衣炮弹的效果未免也太有劲道了。或者这就是年轻人之间的交际方式吧,奥老爷子这一刻真的觉得自己老得快要和时代脱节了,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奇妙的世界了。
不过,矮人说一不二,朗多既然已经把曹团长称作“朋友”,那么今天的任务基本上已经等同于是完成了。只要能够初步的建交,那么就不愁没办法把这些烈焰矮人给收至麾下。
“这个嘛,我觉得是好东西。但是对于我这种热血男儿来说。它不应该叫做酒,只能叫做果汁。我们劫掠团的战士,只饮烈酒。但凡世间好男儿,都应如此!”曹团长点了点头,笑眯眯的把皮囊又还给了朗多。
“这个自然,但是智慧种族都各有不同,这才让泛美大陆一直以来都精彩纷呈。米其林人并不喜欢烈酒,他们一直比较喜欢柔和的饮品,在水果酒方面更是一绝。哪怕是号称自然之友的精灵。酿造出的果酒相较于他们来说几乎等同于污水。”还是奥老爷子有见识,一番话就把这些东西剖析得清清楚楚。
但曹团长的这番话却深得朗多认同,这个前一刻还被朗多视作为无礼不速之客的大背头,此刻变得说不出的顺眼。一谈到喝酒经。那可是矮人最钟爱的领域,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曹团长其实也有这方面的偏好,作为一个华夏好儿女,曹团长对那博大精深的酒文化一直都很感兴趣。而且。在神州大地上流传着一句至理名言:业务都是酒桌上谈出来的。
放在今天,这句至理名言也同样显得合适。看看朗多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对曹团长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矮人族流传着一句不为外界所知的话:什么是男人?真正的男人就应该喝最烈的酒。操最强壮的女人。
就算这句话的最后部分曹团长不一定会苟同,但前面的部分肯定是说到了曹团长的心里面。在矮人的审美观当中,身体强壮,体毛旺盛的女人很能生娃,有利于传宗接代。她们的地位比那些好看不中用的花瓶女更高,更有性价比,还是真的“性”价比。
“还真别说,我曹某人在道上混了这么长时间。说到酒,从来都只有我请别人喝酒,还没有出现过别人请我喝酒的情况……”曹团长的话虽然嚣张,但是却有十足的底气。作为曹氏烟酒企业的第一负责人,这是他最得意的一个领域。
曹团长说着,又咧嘴一笑,道:“既然你已经先行抛‘砖’了,那我只能告诉你,你这次押中宝了,我的‘玉’被你给引出来了。来,尝尝我劫掠团的特产美酒!”
话语刚落,曹团长一伸手,如同是变戏法的从腰后掏出了几个大皮囊,一字排开铺在了朗多的面前。从他精赤着膀子的形象来看,朗多愣是没反应过来这些足有两尺来长,尽皆填充得几乎要爆炸的皮囊先前是被他放在什么地方。
朗多低头一看,上面用不同的泛美大陆通用语标识出了这些它们另类而且非常独特的名字,“毛台”、“六粮液”、“拉肥”、“贱男醇”、“驼牌”……
“这些都是酒?”朗多吞了口唾沫,喉结一阵耸动,眼神都变得异常惊悚,而且直勾勾的。如果这些都是酒,加起来少说也有二三十斤,摆在一个矮人面前,其效果无异于一个风华绝代的美人对于一个好色之徒的冲击。
“今天来得急,身上只有这点小样,你将就着尝试一下。”曹团长难得的谦虚了一下,但是他的言笑中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怂恿。
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