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啊,真是奇妙!朗多的眼眶湿润了,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遇上什么。先前朗多还在为了一口酒而愁眉不展,转眼之间,曹大善人就摆着一大堆各色各样的酒请他痛饮,这简直就是一场朗多不愿意苏醒过来的梦境!
“来试试这个,浓香型‘贱男醇’,这酒都不算是什么好货色,在我们劫掠团这酒都没什么人喜欢喝。倒是劲道十足,我的兄弟喜欢那它来洗脚洗澡,倒进河里喂鱼虾什么的。”曹团长的脸上悄悄换上了狼外婆一样的笑容。
“用酒来洗脚洗澡?倒进河里喂鱼虾?”朗多使劲的揪了一把自己大腿上的肉,顿时疼得他一阵龇牙咧嘴。这劫掠团都他妈是些什么人?用酒来洗脚洗澡?还倒进河里喂鱼?
朗多第一次想知道这些家伙到底住在哪里,酒又是往哪条河里面倒。即便矮人生性不喜欢水,朗多都愿意去尝试一下游泳。如果是泥螺河,哪怕里面有凶猛的鳄鱼,朗多觉得那都不是什么问题。
肚子里还有很多话,朗多已经说不出来了,因为曹团长已经拔开了那袋贱男醇的塞子,仿佛是做示范一样,抽出了自己那双大脚丫子,开始用清澈的酒水冲洗起来。
这是暴殄天物!朗多几乎要疯了。那塞子刚一拔开,朗多的鼻翼就在狠狠的抽搐着。从生下来到现在为止,朗多从来未曾嗅到过这样浓烈醇厚的酒水香味。之前有幸从人类商旅团那里抢来的马头人、伏特加、龙舌兰这些烈酒,在气味上来说被这所谓的“贱男醇”甩开了十条街都不止,不愧是浓香型,这香味太诱人了!
哪怕一口都还没喝,朗多都能从那香味当中嗅出这酒的劲道有多么狂猛。那些人类的烈酒朗多之前一直捧为神品,而今,它们已经黯然的走下了神坛。
而曹团长也确实是个贱男,他这一倒,足足倒去了大半皮囊,朗多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当着一个饥渴的矮人面前拿烈酒洗脚浇地,简直就是这世界上最大的原罪!看着那双酒迹斑斑的大脚丫,朗多甚至恨不得跪在地上将之抱起来舔上两口!
“瞧你那点出息,别这样盯着我,我家里这种酒遍地都是。”曹团长说着,直接用手一阵粗鲁的摇晃,喷溅而出的清澈酒水喷得朗多满头满脸都是。
朗多丝毫都不觉得这个颜.射的动作有什么不雅,更不觉得自己被曹团长冒犯了,事实上,在曹团长刚才自顾自的吹牛时,朗多就已经无可抗拒的陷入了想象当中。用烈酒来洗澡洗脚到底是什么滋味?朗多恨不得淹死在一大坛烈酒中!
朗多小心翼翼的昂起了头,为了不让那些给他洗脸的酒水就这么默默的跌落尘埃。抱着虔诚的心,朗多伸出舌头在自己沾满了酒珠的茂密大胡子上舔了一口。瞬间,朗多就已经泪流满面了。这种烈酒,简直是矮人梦寐以求的神品,是那种让矮人一喝就会在心里咆哮:“噢!妈妈,我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的极品!
而这种酒,在那大背头说来,还只是一般货色。那其他的皮囊当中又装着什么样的烈酒?那画面太美,朗多已经不敢想象了。
“怎么样?”曹团长揪了揪朗多那编成鞭子的大胡子,一脸促狭的笑意。
“这真他奶奶是好酒啊!”朗多泣不成声,声音明显都已经变了调,怪声怪气的吼道:“入口柔,一线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