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仙帝归来>第两千三百四十二章 咱俩换换?
戮天,也看的金芒四射。

洪荒排名第一的帝子,眼界哪能弱了,自看的出凌霄铁棍的不凡,来前,也曾听族老说过,圣体持有一根霸道的铁棍,此番得见,着实的养眼,那根铁棍,堪称神兵。

嗡!铮!

两人看时,不灭仙剑和凌霄铁棍皆嗡鸣,冲入了缥缈虚空,一剑一棍,斗的火热,碰撞出的火花,也极为亮眼。

“要不,咱俩换换?”叶辰自虚无收了眸,笑看戮天。

戮天嘴角微掀,只笑不语,见其手中仙芒顿现,幻化成了一柄仙剑,金光璀璨,剑芒迸射,颇是霸道。

哇擦!又一把!

叶大少挑眉,无视戮天,就盯着他手中的那把剑,看得出,也是由不灭仙金铸造,也是一把不灭仙剑。

不同的是,这柄不灭仙剑,级别差点,乃大圣兵。

大楚第十皇的眼神儿,是放光的,看戮天就如在看宝藏,传说中的不灭仙体,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竟有两把不灭仙剑,何等尿性,还有他戮天本人,全身上下都是宝。

“这若拉去卖了,能卖不少钱。”叶辰又摸下巴。

嗡!

他寻思好事儿时,不甘寂寞的混沌鼎,终是自个溜达出来了,鼎身厚重,古朴自然,遁甲天字环绕,嗡嗡嗡的巨颤,不凡的大鼎,自行演化着道蕴,诸多异象,交织飞舞。

混沌鼎这一系列举动,都在阐述着一句话:这次我来。

它还是很有上进心的,打不过准帝兵不灭仙剑,还打不过大圣兵不灭仙剑?老子也是大圣兵,硬碰硬,谁怕谁。

好嘛!瞧见叶辰的混沌鼎,戮天的眸子又亮了,说凌霄铁棍不凡,这尊大鼎更不凡,也堪称一尊神兵。

“要不,咱再换换?”叶辰试探性道。

嗡!

混沌鼎嗡动,撞了叶辰一下,好似在说:换你妹。

而后,混沌鼎便飞走了,如一道神芒直插天宵。

待停下后,那鼎悬在了那,嗡嗡的颤动,似是在对不灭仙剑宣战,也似是在挑衅:就你,给老子上来,单挑。

不灭仙剑自是不干,一声铮鸣,如一道仙光,直奔混沌鼎而去。

磅!铿锵!哐当!

这等声响,旋即响起,清脆而响亮。

大圣兵不灭仙剑与大圣兵混沌神鼎,也开战了,谁也不服谁,而且,无秘术可言,就搁那硬撞。

你劈老子一剑,老子死皮赖脸也要砸回去。

没错,就是这么个打法,叶辰的本命器,颇具本尊的德性,干仗不按常理出牌,砸一下就跑,完事儿再杀个回马枪。

“真好。”叶辰意味深长道,对不灭仙剑,咋看咋喜欢。

“必斩你。”戮天攻来了,手中无兵武器,只有霸道的金拳,一拳融有万千秘法,轰穿了乾坤,霸绝无比。

“你还差点儿。”叶辰冷笑,不退反进,亦是赤手空拳,九道八荒归一,融了混沌道则,融了诸多秘术。

轰!

皆是金拳,于虚天碰撞,雷暴声顿起,以双拳相撞的那个点为中心,一层黄金色的寂灭光晕,无限蔓延向四海八荒,所过之处,虚无空间寸寸崩塌,一座座山峰,如豆腐那般,被懒腰斩断,若有弱小修士在此,也必会被当场碾灭。

再看斗战双方,叶辰退了半步,拳骨炸裂。

戮天也好不到哪去,拳头染血,骨头碎渣崩飞。

此一击硬憾,谁也未占上风。

轰!

伴着一声轰隆,戮天瞬身杀至,一记掌刀,剖开了叶辰胸膛,拆了叶辰几根圣骨,于掌心中,碾成了飞灰。

挨了一掌,叶大少哪能吃亏,一拳轰爆了戮天半个臂膀,亦是璨璨的不灭金血,于月下,熠熠生辉,崩飞出去的不灭血骨,在坠落中,也化作了湮灰。

战!

两人一喝铿锵,可谓异口同声,荒古圣体脚踏黄金神海,席卷滔天气血,自东向西攻伐,不灭仙体携滚滚洪荒气之气,脚踩不灭仙海,自西向东,在同一时间,打出了盖世仙法。

砰!轰!轰!

大战顿起,轰隆声震颤九霄。

叶辰如战神,撑开了混沌大界,攻伐无匹,每一击,都演尽了道则,颠覆了阴阳,逆乱了乾坤,有我无敌。

戮天如仙王,背靠永恒仙域,不灭仙法频出,摧山掀海,崩天灭地,黄金仙躯金刚不坏,万千秘法,都难侵他真身。

噗!噗!噗!

斗战场景,甚是浩大,也惨烈无比,戮天沐浴着叶辰的荒古圣血,叶辰同样沐浴着不灭仙血,战到了发狂。

而那片天地,已成混乱,天空电闪雷鸣,大地岩浆纵横,剑芒、拳影、掌印、仙阵,漫天皆是,每一次帝道仙法的碰撞,皆映着末日之光,璨璨的金血,点缀着昏暗乾坤。

他如八荒战神,他如盖世仙王,此乃少年帝与少年帝的攻伐,亦是荒古圣体与不灭仙体的争雄,皆背负着各自的传说,也皆缔造过不朽的神话,可谓巅峰对巅峰。

可以得见,两人战的可谓不分伯仲,荒古圣体气血磅礴,同阶无敌,不灭仙体金刚不坏,万法不侵,谁也奈何不得的谁。

如此大动静,哪能不惊动四方,但凡闻之者,皆从四方聚来,远远望见,皆不由心惊。

“我说,那是不灭仙体?”谢云挑了眉毛。

“其名戮天,洪荒帝子排名第一。”萧辰道,语气难掩惊异,“仅是听说过,未曾想到,竟是一尊不灭仙体。”

“这等逆天血脉,竟真存在。”

“能力压旱疆和魁罗,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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