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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天宝九年

时间转眼到了天宝九年的初夏,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

这天中午,李邺匆匆从太学出来,快步向马房走去。

通过祖父的李林甫的关系,李邺去年进入太学,当了一名旁听生,学习西域语言及风俗,同时也旁听历史课。

他不要功名,只是在太学读书,这是允许的,只需要捐一笔钱,不少权贵子弟都这样做,履历中就有了曾在太学读书的经历。

他去年远征朔方立下累累功绩,天子李隆基亲自升他爵位为金山县公,官升游击将军,这是从五品武散官,和浑瑊一样了。

李隆基还准备封他为龙武军果毅都尉,但被李邺婉拒,他希望把官职留给父亲。

父亲为了母亲,不惜辞去户部郎中的官职,只身前往张掖,着实让李邺感动。

他也希望自己能帮父亲一把,天子李隆基感于他的孝道,便答应了他的请求,任命李岱为润州刺史,去年九月,李岱便带着妻子裴氏去润州上任了。

去年李邺回长安后不久,祖父李林甫做主,让儿子李岱明媒正娶,正式迎娶了裴三娘,成为长安一段佳话,连贵妃都派人送来了贺礼。

不过父亲去润州上任后,李邺便低调地搬进了太学,归为沉寂,开始了他的求学之路。

“阿邺!”

后面有人喊他,李邺一回头,是好友韦颂,韦颂比李邺大三岁,出身名门长安韦氏,他祖父便是吏部侍郎韦见素。

自从太子李亨和相国李林甫去年暗中和解后,朝廷便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杨国忠出任益州长史,这可不是好事,天子李隆基不喜欢杨铦,认为他太蠢笨,不领会自己的意图,李隆基还是更看重杨国忠,杨国忠的资历缺乏地方官履历,李隆基便任命他为益州长史,就是为了让杨国忠出任相国做准备。

李林甫意识到这个问题,便推荐太子派系的韦见素出任吏部侍郎,这就是李林甫的老奸巨猾之处,精准地把韦见素推出来卡住杨国忠的相位。

杨国忠各方面都比不过韦见素,那么天子就只能妥协,把左右相恢复为多相制,杨国忠和韦见素都一并入相,李林甫的宰相之位就依然稳固。

韦见素被李林甫重用,太子派系便拿到了至关重要的吏部,所以李邺一进太学,韦颂就主动和他结交,这里面都有很微妙的政治关系。

“我下午没课,我们去喝一杯?”李邺笑道。

韦颂苦笑道:“我不像你,只当旁听生,连考试都不用,我忙得跟狗一样,我就给你说一声,晚上去平康坊的安然居大酒楼,酉时两刻,白玉坊,老张请客!”

“知道了,一定到!”

李邺来到安乐坊,木大娘和粗使丫鬟阿珍也去了润州,他家真的没有人住了,除了狗子小黑。

李邺原本是把小黑送给李洵家,但李洵告诉李邺,除了每天过来吃饭,到了夜里,小黑又会回到自己家里,依旧住在原来的窝里,怎么也不肯搬去给它准备的新窝。

没办法,李邺只得改变方案,请李洵家代养小黑,他经常会回来看一看这个小家伙。

还没有到家门口,便听见小黑在院子里‘汪!汪!’地叫了起来,瞬间,一个黑影从狗洞里钻了出来,围住李邺的团团打转,尾巴都快摇掉了。

李邺摸摸他脑袋笑道:“小家伙,我来看看你,下次让大娘把伱也带到润州去!”

李邺从怀中摸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一包鸡肉,李邺放在地上笑道:“给你的,吃吧!”

主人给的饭,小黑狼吞虎咽吃了起来,李邺抚摸它光滑的皮毛,皮毛很亮,也长胖了,说明李洵家待它不错。

“阿邺,是你吗?”

李洵打开后窗,探头出来,不好意思把菜刀放下。

“我听见小黑叫,还以为来贼了。”

“大白天的,哪里会有贼?你今天怎么不上课?”

“今天学校休息,阿邺,你吃过午饭了吗?要不,我请你喝一杯。”

“我来请吧!”

李邺拍拍小黑的脑袋笑道:“叼回去吃吧!别被大黄看见,抢了你的好东西。”

小黑仿佛听懂了李邺的话,立刻叼起最大一块鸡肉,屁颠屁颠地跑回院子了。

李洵从窗子里跳出来,用脚尖指指墙笑道:“你看这里有个洞,就是方便小黑的,我娘一敲碗,它保准撒腿奔来,小荷尤其喜欢它,它真的很听话,很乖巧,但也很忠诚!”

“小黑让你们费心了!”

“应该的!”

李邺和李洵兄弟二人在巷子门口的一家小酒馆坐下,这家小酒馆就是裴三娘的医馆,去年就关了。

裴三娘可没有什么救死扶伤的信念,她开医馆只是为了养家糊口,在医师和刺史夫人之间,她果断选择了后者。

小酒馆又重新改造一番,完全看不到从前医馆的影子了,两人在一张小桌前坐下,李洵回头喊道:“一盘鱼香肉丝,一盘回锅肉,凉拌小菜再来几样,再来一壶酒!”

李邺着实有些无奈,连路边小店都开始炒鱼香肉丝和回锅肉了,才短短一年时间,自己的一番心血真的就烂大街了。

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张平,是他的几个徒弟被人高价挖走,挖人的酒楼又保密不当,配方和烹饪方法很快就传开了,自己从草原回来后,发现长安每家酒楼都在炒鱼香肉丝和回锅肉片。

李邺就在想,什么时候会传播到小酒馆去?现在他看到了。

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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