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若鸿却立刻惊得面色苍白,兰斯洛见状,心中也连叫不好。当初花若鸿曾被石家亲卫队擒住,给殴打得不成人形,必有不少亲卫队员识得他相貌,一个照面认出,告之石存信,要由他来揭发。
一想到这,兰斯洛暗骂东方玄“狐”果然狡猾,自己两人破绽处处,如何能瞒过这阅历丰富的贼老头,但他总是顾忌三分,转藉由石家人来揭起冲突,自己半点责任不负,落得乾净。
要是给揭穿身份,那么不但是假冒麦第奇家使者,花若鸿更有着上次抢花轿,造成混乱的责任,这老头顺理成章地下令扑杀,届时便是全场围攻。自己固然可以凭著武功突围,但看这老头的架势,只怕武功很不简单,未必能全身而退。
倘使源五郎在此,定会耸肩嘲笑东方玄虎畏头畏尾,做事没有大丈夫气概,怎能成就宏图霸业。可是,兰斯洛两人却没有这等余裕,看著石存信大笑走来,脑里急转。
该怎么办?
旭烈兀。麦第奇,麦第奇家当家主,在大陆上享有“金头脑”的美誉,不过初次与其会面的人,必然会为那翩翩贵公子的俊逸外表,赞叹再三。
金色长发随风徜徉,蓝色眼眸灿如冰晶,像精细雪瓷般的白皙脸庞,却因为脸颊上三道源自武炼血统的虎纹,而显得英气勃发,再配上那招牌似的华丽笑容,即使身处群众间,仍会让人第一眼便注意到这颗明星。妙的是,虽然他有这种特质,但全身上下却散著一股悠闲自在的气氛,构成了他独特的魅力。
在大陆的传闻中,旭烈兀在衣著与流行时尚方面,一向品味独特,此时,他便穿著一袭白衣,款式是风之大陆上从所未见的,白鞋、白袜、白衫、白背心、白长裤、白手套,身上的白外套尾端更剪裁得形如燕尾,瞧上去不伦不类,可偏生穿在这人身上,就是好看得几近炫目。
“几年不见,你穿衣服的品味又变了。”
“当然。这套衣服是雷因斯的无忌公子赠送,据说传自西面大海对岸的国度,简称西装,我觉得和我很配,以后都穿这东西了。”旭烈兀笑道:“有了这么好的衣服,这么俗的车子就不配我了,上个月我向无忌公子重金订购,托他们太古魔道研究院弄台个人跑车给我,以后出门就风光了。”
九龙玉车,打忽必烈起,就是麦第奇家雄视天下的王者象徵,这俊美少年说换就换,毫不在乎,正显示他竭力求新求变,勇于尝试新事物的积极个性;不过,看在旁人眼里,通常只会注意到他的有钱。
说话间,十八名从人由玉车的行李箱中,取出零件,拼组成桌椅,再奉上精美茶具,供主子与客人坐下谈话。
而这名行事作风力求华丽炫目的少年当家,在座椅的要求上更是令人叹为观止,竹藤编成的座椅旁,堆了数百朵仍保持娇艳颜色的香水百合,去除尘味,只是当那浓郁芳香扑满鼻端,一直皱眉的银发客人,也不禁露出微醉表情。
“师兄请尝看看,虽然没有金龙苔那么好,但仓促之间,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我这次微服出巡,一切力求简便,所以没带什么好东西在身边。”
“乘著九龙车,四大长老跟了两个,又有十八名高手随行,足以轻易踏平暹罗城的武力,也叫做轻装简便吗?”
这是事实,但发话一方说的也很认真,比起平常外出时随行数百人,行李数十车,这样的装备的确已经是委屈的简单。
“可是,足以轻易踏平暹罗城的武力,却连师兄您的一剑都接不下,五师兄果真万夫莫敌啊!”旭烈兀微笑道:“时间好快啊!距离您与师尊的决战,只剩一年不到了,您这样的实力,届时决战一定很精彩,让我好生期待呢!”
所有仆从,连带两名长老,都退至一边,不敢打扰主子与客人的谈话,他们都晓得客人的身份。与老年人的斑白不同,那种奇异的银发,普天之下只有一人,就是与主子同样拜在白鹿洞陆游门下的五弟子,剑仙李煜。
年纪仅仅比主子大上一点,但剑仙之名,如今已是传颂整个大陆的神话,他的生平际遇、战绩、武功,那惊神泣鬼的绝世神剑,都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传说,对著这么一个剑中神人,是值得所有武者肃然起敬的。
初见时没能认出的理由,应该很简单吧!这人必是用了某种压抑自己武功的秘诀,令外表产生改变,所以才会在鸿翼阵里吃到苦头,当银发再现,那也就代表绝世神剑露出锋芒,就算组成鸿翼大阵,也是挨不了他几击的。
回想早先那一刻的神剑锋芒,两名长老对望一眼,均在对方眼中望见惧意。
麦第奇家众高手退至数百尺外,不敢窃听分毫。主子在那一副犹带几分少年淘气的外表下,有著无比精明的计算,绝对不需要,也不喜欢手下做出多余的事,因此,对主子充满信心与景仰的他们,只是退得远远,静待主子与来客的谈话完毕。
传闻中,李煜与艾尔铁诺的和解,旭烈兀出了大力,事后也得到了大利,而这两人又是同门师兄弟,此刻重逢,彼此之间的谈话会是什么呢?想必是整个大陆都亟欲知道的秘密吧!
但这段对谈只进行了短短半刻钟,是不是因为茶叶太劣,导致两名极重生活品味的天才不满,因而减少谈话yu望,这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当两人分别站起,预备分道扬镳时,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