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凯离开季惺家楼下,马上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哪位?”
“季恪吗?我是丁凯啊!”他拨的是刚才要到的季惺弟弟季恪的电话。
季恪的声音马上就激动起来,“丁凯!你小子!哇靠,多少年没联系了!你还记得哥们儿啊?”
丁凯也很高兴,季恪是他最好的朋友,又是他所爱之人的弟弟,感情自然非同一般,“怎么不记得?这不刚得到你电话就给你打了。”
“哎?谁给你的我电话?”季恪好奇,“对了,你这怎么是g市的号码?你回来了?!”
“对啊,”丁凯边打电话边走,走到了自己的车旁,拉开,坐进去,“回来这边工作呗。”
季恪:“嗯?我还以为你怎么也会留在美国呢,再不济也是去北上广什么的,居然回这个小城市?”
丁凯:“舍不得你们呗。”
季恪哈哈笑,“你少来了,谁知道你舍不得谁。”
丁凯正色道:“季恪,今天有空没,出来见个面聊聊天?”
季恪满口答应:“好啊!”
丁凯问:“在哪儿见?”
季恪沉吟,“……步行街那边有个酒吧挺有味道的,叫迷吧,咱们去哪儿?”
丁凯:“好。”
半个小时后,两人见面。季恪上来就兴奋地给了丁凯一拳,“哇靠,你小子吃什么了,怎么窜那么高?”
季惺一米七六,季恪比季惺高,一米八稍微欠点儿,但是丁凯比他还要高,少说一米八三到八五之间,人也成熟不少。
看到老同学变这么酷,季恪有点羡慕,“当年你走的时候也就和我差不多吧?奶奶个熊的,嫉妒死俺了!”
“嘿嘿,基因问题,不要嫉妒了,没有用滴。”丁凯和季恪相处很轻松,嘴上也开始欠揍。
季恪的性格和季惺是两个反面。季惺为人细腻、心思敏感,季恪则从小就是个多动症,活泼开朗、大大咧咧,比他哥要阳光许多。两兄弟长得虽像,但季惺看着就是要比他弟瘦弱温柔文艺。
两人在迷吧二楼的一个角落里坐下,叫了啤酒和小吃。
迷吧的装饰综合了汉族民居和古拜占庭的风格,每个饰品却很有点佛陀的味道,所用的装修木材都很好,而沙发也是真皮,总的说来环境相当不错。丁凯第一次来,感觉到倒不输很多大城市的酒吧。
此时酒吧里的人也不是很多,有个歌手正在楼下的舞台上随着现场伴奏开场,声音嘶哑迷蒙:
多少人走着却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着却如同死去,
多少人爱着却好似分离,
多少人笑着却满含泪滴。
谁知道我们该去向何处,
谁明白生命已变为何物,
是否找个借口继续苟活,
或是展翅高飞保持愤怒,
我该如何存在——
……
舞台上的灯光是浅紫、暗蓝、莹绿、晕黄缓缓的交替着,除了舞台以外的地方,却隔个几米才有个射灯,每个桌上有个暗色的盒子灯,到处都是晕暗的氛围,人们听着歌,聊着天,喝着酒。
丁凯和季恪对瓶吹了一支啤酒,把空酒瓶放在一旁。
季恪用牙签吃了一块卤豆腐,问丁凯:“你怎么知道我电话的?”
丁凯笑笑,“你哥给的。嘿嘿,我刚从你家吃了饭过来的。”
季恪很惊讶,“你……你是说我妈这边?”
“你妈这边?”丁凯斟酌了一下词句,“呃,说来也是,我刚才没敢问,你爸呢?”
季恪自嘲地笑了一下,“我爸妈分居几年了,我爸还在原来的郊区那块儿住。”
“哦……”丁凯很久以前也依稀听季惺提过父母在闹,但他没再继续追问,别人父母的事情不好乱议论。他转换话题,“我听惺哥说,你有了女朋友?怎么不带来见见啊?”
季恪摆摆手,“别提了,今天正跟我吵架呢,说我老不记得纪念日。我去,纪念日个毛,什么告白纪念日、牵手纪念日、初吻纪念日……尼玛哪有那么多纪念日!还每个月14号都是情人节,要我送礼物!说是韩国人都这样!切!学棒子干毛啊!懒得理她——!”
丁凯看着他,无语。
季恪忽然不怀好意地嘿嘿笑着说:“你看到我们家小昊昊没?”
丁凯点头,“看到了,很可爱。长得和惺哥很像。”
季恪还是一脸坏笑,“怎么,你不好奇?”
“好奇什么?”丁凯知道季恪是在卖关子,故意很平淡地问。
季恪有点失望,“你对我哥的情况一点不关心?……哦,他已经给你说了?”
丁凯忙道:“他没说。”
季恪:“你也不问?”
丁凯:“他的事情我不好问。”
季恪显然不信,刚要说什么,忽然嚷嚷道:“哎,我说绕到哪儿去了,我刚还想问你怎么找到我哥的,又给忘了。”
丁凯笑道:“神奇得很,我到新视野广告公司应聘,嘿!巧了!你哥也在那个公司!今天刚见到。我一高兴就送他去接孩子,然后就到你家去吃饭了。”他没说广告公司也有他家的股份。
“哦,那你多照顾一下我哥吧,”季恪叹了口气,“他也挺不容易的。”
丁凯皱眉。
季恪也不打算再继续卖关子,和盘托出了关于季惺和季昊的事情,“这事儿说来我也奇怪,你知道我那老哥的,从小听话得很,但没想到他会做出那种惊世骇俗的事情。五年前秋天你不是去美国了吗,然后我家就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