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这个男配不太完美>第107章 清明番外(古代)
些精神气了,只是小一眉宇间的担忧还没有退下,直等到傍晚,一穿着华丽的臃肿男人带着几个壮实家丁来到了破屋前,说要将那偷了他钱包的小五乱棍打死。

小一“噗通”一声就跪地上了,说小五他们是听了他的话才去行窃的,要怪也是怪他一人,那臃肿男人摸着下巴处的稀疏胡子打量小一,才一挥手令人执棍来打他。小八不忍,哭着上去抱住了小一,剩下的几个孩子也都在一起哭成了一团。

小八年幼,大家平时里也就多爱护了她一些,是以长得粉雕玉琢的还算是可人,这会儿眼泪将面上的灰尘都刷了下来,露出一张清丽可爱的面孔,当即就让那臃肿男人浑浊的双眼里发了绿光,那是一种看待猎物般的贪婪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也罢,就放过你们一次,不过这个小丫头,本老爷是要带走的!”

因着那男人一句话,立刻就有家丁上前拉住了小八,小八还不懂被带走是何意思,听那男人要放过小一,就张了嘴微愣地看着那男人。小一却是明白了,挣脱了家丁的禁锢,跪着爬到了那男人的腿边,苦苦哀求着,打死他都好,请放过小八,她才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啊。

我站在众人的身后,就这样看着他们,这就是为人者的姿态吗?好丑陋……弱肉强食,如果可以成为强者的话,是不是……就不会这般受欺负了?

那男人被小一缠着不耐烦了,就抬起一脚踹了出去,小一本就瘦骨嶙峋的身子单薄,许是那一脚踹得狠了,小一竟呕出一口血来,痛苦地捂住伤处大口地喘着气。那男人也没去管小一了,只让家丁赶紧拉了小八走人,正这时,我犹豫了片刻还是选择走了一步出来。

“等下,比起那个面黄肌瘦的丫头,或许你更应该带走的是我。”

“你是凭什么说出这句话的?”

那男人听见我的话反倒是乐了,故作风雅地拿出腰间别着的一把纸扇在摇。我敛下眉,抬起衣袖擦净脸上刻意抹上的泥灰后,抬头看着那男人道:“就凭我,长得比她好看。”

我知道我一直以来都长得很好看,唇红齿白,比起女孩都艳色不少,最初与小一他们相识时就被当作了女孩。而一个乞丐,是要不得一副好看的面容的,就像现在的小八。

跟着那男人走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小一他们,他们泪痕未干,愣愣地跪坐在地上,往日澄清的眸中多了些郁色。

我以为我是男孩,总比小八被人带走要强些,可当那男人的手游走在我身上时,我才感觉到了恶心,恶心到了想吐,胸前平坦,他以为我是还没发育的缘故,正当他还要向着我下身摸去时,我才抽出绑在腿上的一根尖利木枝向着他心脏处扎去。

这种事情我并不是第一次遇见的,早在很久以前,就有人蜜语甜言想要将我拐去勾栏之地,我逃出来后就削尖了一截木棍,一直以来都绑在腿上,果然还是有用到它的一天。

我虽看上去瘦弱,力气却较其他人要大上不少,平日里玩闹时就连小一小二两个人都比不上我,那男人没想到我会突然反抗,心口被扎得正着,刹那鲜血就涌了出来,在他一声大喊后我翻身死死捂住了他的嘴,同时用膝盖抵住木棍的一端用力,直到木棍只剩下短短的半截还露在外面,那男人也就失去了生息。

一切结束后,我失去了所有力气一般坐在床边喘气,然后又无声地笑了起来。

杀一个人,真的很容易不是吗?

再看了一眼那男人赤身躺在床上的模样,鲜血沁染了大半块被褥,我冷起面孔,将身上散乱的衣服理整齐了。窗外天已暮色,幸而这男人以为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所以没多少戒备,干那事时也不喜有外人在场,是以将家丁都遣退了下去,才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等夜色再浓重些,我就可以逃走了。

我不知道在我离开那条街道,那个地方后,小一他们会怎么样?也许会受了我连累死了吧?那男人尸体被发现后,估计不会放过小一他们,不过也许他们也和我一样,逃到了其他地方。

我一路辗转,来到了月形山下,路途上我听说月形山上有流云门,那是一个修仙大派,修仙么?那是不是就会变得很强大了?那么,我就一定要成为最强大的人!

在走月形山的云梯时,我遇见一个叫“徐钰”的少年,他似乎很热情,但我害怕被人触碰,就连他不小心挨到了我一点,我都要偷偷擦拭好久,却也不曾出声责怪过徐钰一点,他让我想起来小一他们。

若小一他们真的死了的话,即便是我,也是有些不忍心的。

这是我最后的仁慈了。

在钟元峰霄云殿中,我见到了那一叠淡红色的衣衫,翩然而至,惊鸿若影。

谷雨。

那般圣洁的人物居然对着我伸出了手,还送了我把琴,为何?她也是有目的的吗?可我不过是个小乞丐,谷雨又能够图我什么呢?

“我……我是清明,你说话算数。”

我很庆幸那时我相信了谷雨,她随我一起游历这山川江河,在她面前,我收敛了我所有的戾气,从未说过我杀过人的事情,污点是有,但没有发现的话,也就会被掩盖在白纸下了不是吗?

没想到,到最后我还会回到这个地方,和以前已经很不一样,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个熟悉的街道。

随意地寻了个理由离开了谷雨一会,我凭着记忆走到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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