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树人说的这些改革法子,凭心而论还是非常切中明末时弊的。
进一步推进厘金的征收、扩大商业税来支持军事,这是经过后世历史验证的神来之笔。清朝就是靠着这一招,扑灭了太平天国的。
要是没有厘金,说不定清朝在洪秀全的打击下,活得还不如被李自成打击的明朝呢。
厘金唯一的问题,就是地方财权下放、军阀割据,导致后世清朝虽然扑灭了洪秀全,但也让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尾大不掉。
但这个问题放在朱树人这儿就没关系了,因为他就可以替代后世曾、李、左合体的地位,这就等于正反手两面都是纯赚。要不是赶上岳父潞王监国、一个没有儿子不怕被篡夺家业的藩王上位,还真凑不齐这项改革深化所需的天时地利人和。
而朱树人后面提到的“高薪养廉,革除陋规”,那也是后世清朝经过证明的善法,虽然不至于彻底廉洁,好歹把贪墨打击到了不能公然成为行规的程度,也一改了明末直到康熙的污秽。
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谈解决部队吃空饷、喝兵血、户部拨的军费刚出银库还没出京就扣掉一半多等等恶疾。
否则就算财政改革再好,财源更多,如果一大半的钱都不是实打实花在军队花在武备上,那也都是白搭的,何谈战斗力。
史可法想明白这些道理后,自然会出于公心,全力支持。
……
当然,朱树人至今还没有干政的合理身份,这种伤筋动骨的改革,也需要时间去协调利益。所以他三月下旬帮着朱常汸和史可法出了主意后,他本人就赶在三月底离开了南京以避嫌。
史可法则继续忙着做其他各部尚书的工作,外加联络安抚地方督抚支持潞王这几条新政,成为了改革的对外代言人。
上述这几条改革的具体细则,最终也赶在了四月上旬从南京发布、陆续分发各省。从时间上来看,这基本上是在朱树人出京后十天才发的,也就堵上了天下悠悠众口,没落下“国姓爷以监国女婿身份越权干政”的把柄。
这里面曲折复杂的利益妥协,也是不容小觑,史可法为此是做了大量工作的,朱树人还太年轻,这种官场利益交换的事情他确实相对不太在行。
即使如此,史可法把监国新政中的财政部分推行下去后,地方上还是有些许小的反抗声音。
但好在史可法已经明着暗着强调了“这是新监国上任必须的三把火,烧完就到此为止了”,加上还废除了崇祯朝被人深恶痛绝的“三饷”,算是给百姓松了一大口气。
所以那些矛盾不算太激化的受害者,也就暂且捏着鼻子忍了,决定再观望一下,别当出头鸟。
另一方面,户部尚书沉廷扬也非常给力,主动让自己家里人近期扩大生意,闹了一个由头,然后服从新政,带头缴纳了一大笔新政厘金(其实应该叫“分金”了)
南方富商们看沉家、郑家先后服软,也就愈发没有反抗的意志了。
沉廷扬执掌的户部当中,还有个别属官,自以为揣摩明白了顶头上司的心思,暗忖当今监国王爷是个没儿子的,而部堂大人跟监国王爷还是亲家,觉得部堂大人这是想“化家为国”了,这才如此舍得下本钱。
于是乎,就有下属的郎中投其所好,在朝议上独走上奏了一条新的财政改革方案,说是:
“值此国难之秋,军资多有不给,既然各地踊跃支持废三饷、增厘金,不如给爱国富商豪绅们更多的机会,户部应该出台一个制度,允许商绅提前缴纳厘金、换取完税凭证,将来实际行商跨省时,再以完税凭证抵扣。朝廷还可以给提前预缴厘金的商户以利息折扣。”
这个思路,说白了已经有点类似发行国债了,沉廷扬乍一听到时,还暗呼自己手下有能人,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儿子偷偷教白手套这么说的。
但转念一想,他也是非常信任自己家的父子关系,知道儿子没必要瞒着自己玩这一手,也就没有用有色眼镜评判这种奏请。
史可法那边,乍一听说这招时,也觉得有点新奇,但好在史可法学识广博,见多识广,当年也跟徐光启等涉猎西学的前辈请教过,所以最后也琢磨过味儿来了:
在明朝,有财政官能想到发“预缴税抵扣债券”这已经不奇怪了,西方世界其实两百年前,威尼斯人就已经这么干了。
就算大明消息再闭塞,但考虑到后来荷兰人在威尼斯人首创后一百多年、也学到了这招,而大明跟荷兰红毛夷人打交道已经那么久,听说过这种招数也不奇怪。
如果一个汉唐时代的汉人想到这招,或许能说他是穿越者。到了明末才想到这些,就算不上穿越者了,最多说他学贯中西。
冷静下来仔细审慎地考虑了这个请求的利弊后,沉廷扬还是非常发自公心地在朝议上劝谏朱常汸别采纳这样的奏请。
朱常汸一开始有些诧异,因为他也觉得,那个户部郎中的独走奏请有点道理,确实能广开财源、寅吃卯粮,为什么亲家公要不同意呢?
面对这个疑问,沉廷扬义正辞严地说:“此法一开,地方上搜刮之风定然难以抑制,很难想象得到了预征厘金权限的官员,会如何滥用此权。
我大明地方官员,原本或许数年一任会调换辖区,谁人不想在自己任期内多征税款?如此,旧官刮地三尺,政绩卓着,新官接任却发现本地商税已经被预征数年、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