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北宋大法官>第五百四十六章 法中取利(四)
立,转运司将承担陈光妻子在陈光前往鄜州戍守期间,为求生计,所借的一切债务,并且赔偿其在这期间所卖六亩田地,以及在这期间其已经支付的相关利息,同时,在本月之内,必须支付其抚恤金三十贯给陈光,至于犒赏方面,这是军营方面的考量,本庭暂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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