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和赵父、赵母听了,俱是大喜,只有赵崇,这种好事倒显得不情愿。
曹昂也能理解,兜里只有十块钱,哪敢去奢谈爱情。哪怕对方愿意陪着你吃苦,可你又能愿意对方吃苦?
不过由曹昂拍板,此事便定了。
这个时代,当事人的意愿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当然举行婚礼是不成的,赵崇此时毕竟还是一个杀人犯,大张旗鼓地成婚,乃是对律法的挑衅,苏固那里也不好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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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曹昂便允赵崇带上张礼修,回了洛阳,再为二人成婚。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曹昂在赵家待了三天,白天游览南郑城,晚上便宿在赵家,一直无事,然而在临行前的一夜,突有不速之客,来到了赵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