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庶女三嫁,我的前夫们全都火葬场了>第123章 战争起,我去争军功娶你

禾苗啊了一声:“这么复杂小姐,要不咱们多给点,让他们多记点咱们的好?”

我瞧着天真无邪的禾苗:“傻孩子,给多了就谄媚了,就故意了,给少一点,稍微解一点燃眉之急就行了。”

禾苗眨了一下眼睛:“好吧,奴婢这就去给他们送过去。”

我让她去送,顺便又让莲姨打水过来我洗漱。

一身的乏力,浑身的汗味,在冒着白烟的桶里洗净过后,用了一碗米粥,吃了一个包子,浑身有劲,精神也好了些许。

我穿上厚厚的棉衣棉裙,披着披风,抱着汤婆子走出院子,看见齐念舒穿着一身薄薄的劲装,挥舞着长剑。

临近十五岁的少年郎,一年窜高了好些,往那一杵,都比我高了,他的眉眼像极了齐思渡,长相随了他娘他舅舅。

我望着他,从齐思渡死到现在不过一年的时间,像过去了一辈子之久,我上天入地,再也找不到齐思渡那样信任我,无关情爱,无关目的的人。

“小娘,你在想我爹吗?”

齐念舒收了剑,来到我面前,张口问我。

我鼻子发酸,昂头眨了眨眼,把眼中蓄起的泪水眨尽去:“没有,只是有几天不见你,觉得你又长大了。”

齐念舒望着我:“不,小娘,你就是在想我爹,看着我在想我爹,你的这个眼神,我很熟悉。”

我骤然一笑:“傻孩子,你知道什么叫眼神,什么叫想念吗?好好练剑,下辈子的依靠可是你。”

齐念舒眼神闪闪:“不,你下辈子的依靠不是我,你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计较,有自己的算计。”

“小娘,我很不喜欢三皇子沈青临,我们报仇,我们可以自己来,慢慢来,你也可以等我长大,我们可不可以……”

“不可以!”我笑容一敛,打断他:“齐念舒,你爹娘都是亡死的,世人看到他们皆是风光。”

“实则他们比任何人都要憋屈,我知道,你知道,除此之外,没有人知道,我们背负着仇恨,有着共同的敌人。”

“打入敌人内部的最好方法就是成为敌人的人,沈青临你不喜欢,可以,你可以表现的对他厌烦,可以不给他好脸色看,可以把她当做抢走你小罪魁祸首。”

“但是,念舒啊,我没的选择,太子是皇后的儿子有太子妃高高在上,二皇子是贵妃的儿子,四皇子是贤妃的儿子,五皇子德妃的儿子。”

“在宫廷中凡是叫得上号的皇子,冒出头的皇子,他的外祖家,娘,都是强大的,都是深得皇上喜爱的。”

“唯独沈青临没有一个好娘,没有一个好外祖,是我最好的选择,是我们加入敌人最好的人选!”

齐念舒握着长剑的手,咯吱作响,眼中染上了戾气,身子一转,继续练剑去了。

他挥舞的每一剑,都带着戾气,带着恨,带着无能为力,我理解他,我了解他,我明白他。

我对他来说是嫁给他爹的小娘,他把我当成娘,把我当成他唯一的亲人,现在他唯一的亲人,被别的男人惦记,被别的男人翻墙,守着,抱着。

他明知道对方是怎么进来的,明知道对方是怎么对我的,明知道我心中是多么的厌恶,但他无能为力,只能躲在暗处看着,无法光明正大,挥刀斩杀。

我用帕子掩了掩鼻子,觉得风寒好像严重了些,严重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风大,一定是风大吹冷了我。

我不能待在这里了,我重新返回自己的房里,火炭烧的吱吱作响,温暖如春的房间,我在里面站了许久,才缓过来劲。

缓过劲来,灌了两杯水,查看从第一楼凤九负给他的好友白夜先生写的信,写的词,写的琵琶曲。

我摊开画纸,画了白雪皑皑妆,芊芊玉指握刀被红绸子缠绕,指尖流血,刀尖是血,地上一滩血迹。

画完这幅画,烤干的时候,被火灼了一个洞,我没有理会,把画卷起来,一个字没写,让人给他送了过去。

画卷送出去,我没想到到晚上就接到了他的回复,一个古朴典雅的盒子,盒子里面放着滋补身体,千金难买,名贵的药材。

我一字没写,他看懂了我话中意思,明白我所表达的虚弱,这是大晋第一世家的公子,无数人想成为其知己的人。

我把里面的药材拿了出来,把盒子扔进了火盆里,盒子在火盆里,不大一会儿,就烧得起来。

我看着火苗,心里思量着,这把火要把姓沈的人全部烧死才好,可惜烧不死。

镇国亲王府开始卖田产,卖铺子,卖家里名贵的物件,凑银子。

皇上也是心狠,沈知遇科场舞弊没有贪那么多,但他大手一挥,就是八十万两银子。

在鼎盛时期的镇国亲王府,这八十万两银子不算是大钱,但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八十万两就是天价。

反正沈知遇已经死了,没有账本,所谓人证,都被皇上扣着,在大牢里,可不就是皇上说多少银子就多少银子。

镇国亲王府把该卖的都卖了,把该弄的都弄了,没有凑齐这笔银子,还差十二万两。

沈知安找到了我,我知道他会来,把提前准备好的二十万两银票递给他。

他看到银票,红了眼睛向我保证:“回儿,这笔银子是大舅舅借你的,大舅舅等缓过劲儿来,一定会还给你。”

我经过几天的休养,精神好些,但也没有完全好,苍白而又虚弱,美丽而又憔悴:“大舅舅不用客气,不用还我,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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