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人在娘胎,开局欺负蠢弟弟主角>第64章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

“果然跟传闻中一样,下!”

于兰俏脸微红的轻碎一声,被秦风的眼神盯的浑身不自在。

虽然她知道自己的美貌很吸引那些男性,但依旧受不了秦风这种火辣辣的眼神,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将她给吞掉似得。

“哎呀兔妈,你终于出来了!”

小白累的一坐在地上,眼皮越来越沉,终于坚持不住睡了过去。

虽说它拥有史诗级天赋,可到底是一只超凡九重修为的兔子,面对这么多灵武境,甚至还有入道境高手,全凭着一股信念在强撑。

现在见到秦风出来,终于是撑不住了。

“睡吧!”

秦风将小白从地上轻轻捧起来,跟之前家养的白兔子不同,现在的小白全身白毛都快被鲜血染红了,灰头土脸比流浪兔还惨几十倍。

可他丝毫没有嫌弃,将小白揣进了怀里,哪怕鲜血染红了白衣也毫不在意。

“老大!”

千军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献媚,将狗腿子演绎的淋漓尽致。

“人!!”

全场观众眼神满是鄙视,没想到他是这样的千军。

明明有着入道一重的修为,身披的铠甲、手持的战戟也都不是凡品,可却一点节操也不要的跑去跪舔秦风。

还舔的那么流畅,那么自然。

对此,千军丝毫的不介意,反而觉得他们幼稚的可笑。

都以为参加生死淘汰赛就能逆天改命,殊不知自己不过是为了凸显天骄的炮灰罢了。

他对这事看得就非常透彻,与其将来面对现实中的各种压力,不如趁早成为秦风大腿上的挂件。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秦风作为月神宫的神子,加上自身得天独厚的天赋,未来注定了不会平凡,唯有现在抱住他大腿,方能逆天改命。

“狗腿子!?”

秦风打量了下千军,对他并没有太多抵触。

收小弟对强者来说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总不能遇到什么大小事就要自己动手吧!?

“叮咚,恭喜宿主收服狗腿小弟,获得仙奴法印!!”

仙奴法印:无级别,打在投诚的小弟身上,可让其分享到宿主一半的战力加成,如生出背叛之心将受地狱之焰灼烧而亡。(注:特殊体质,领悟境界不算加成)

“好东西啊!”

秦风眼睛立马就亮了,心中直呼受不了。

就算他的苍天霸体、无敌剑心、剑意这些东西无法加成,但大帝之资的光环可是有十倍加成,也就是说对方能享受五倍的战力加成。

别说是像千军这种非天骄,就算是那些天骄又有谁能抵挡住五倍战力加成的诱惑。

代价仅仅是永不背叛,貌似跟着他这种正经君子,也实在找不到背叛的理由。

秦风撇了眼千军,轻声问道:“你真的打算追随我?!”

“是!”

千军严肃的点了点头,绝对没有在开玩笑。

以他的天赋确实可以争夺下出线的资格,但出线之后还不是垫底的存在,将来也是给人打工的命。

既然都是打工的命,为何不给自己找个有潜力的老板。

“好!”

秦风指尖上凝聚出一个神秘金色符文,还不等千军反应过来,就一巴掌拍在了其脑门上,金色的符文在脑门上若隐若现,随后消失不见。

轰隆隆!!

千军体内的能量突然开始宣泄而出,四周大地被震的裂开一道道口子,整个人的气息也在瞬间提升了四五倍。

“那是什么!?”

不管是现场众人,还是场外观众,又或者是六道帝君等人全都不淡定了。

仅仅在千军脑门上打个印,就能提升五倍多的战力,如果此事出现在某位大能身上,他们不会感到惊讶。

可秦风才刚突破灵武一重,比千军低了整整一个大境界。

这是毒奶吗!?

“怎么肥四!?”

千军也惊呆在了原地,内心更是翻起了滔天巨浪。

他能清楚感受到体内澎湃的力量,确确实实强了五倍,虽然没有体会到秦风大帝之资的快乐,但绝对跨入了天骄行列。

不行!!

这老大他舔定了,就算耶稣来了也没用!

秦风没有理会众人的惊讶,抬头看向空中脚踩飞剑的于兰,想着要是能给她打上一个仙奴法印,应该能获得不少奖励吧!?

不过仙奴法印好用归好用,前提条件是得自愿放弃抵抗才行,用强的就没效果了。

“这就是荒古第一天骄!?”

空中的于兰脸色无比凝重,感受到了来自荒古第一天骄的恐怖。

“咕噜!”

全场众人咽了口口水,有种暴风雨前的宁静。

自古以来就有传说,每当大争之世来临时,各路天骄就会携带庞大气运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只要击败对方就能掠夺对方的一点气运。

最后的胜利者可携天下大运,去冲击那传说中的终极。

秦风自从七年前喊出那句仙之巅,傲世间,有我秦风便有天之后,他就有了荒古第一天骄的头衔,自然也是各路天骄挑战的首选目标。

如今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原本于兰是想趁着秦风还未成长起来,对其发动挑战,可刚才的手段让她不得不思考要不要现在挑战秦风。

对于秦风和一剑之间的对决,她已经从其他人那里得知了。

斩天拔剑术在无敌剑心,剑意的buf加持下已经够恐怖的了,可至尊骨的上苍劫光更是恐怖如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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