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藏剑之杀死那个鱼唇的叽萝>第二十七章 就叫我叶高冷吧

杨柳岸,三月天。

“小萌啊,你说他老人家这是什么心态。”

柳枝拂了春年早,三月天的日子,青嫩的绿芽还生涩着,仿佛教吵闹的莺鸟儿啄了一脸的草汁。

树下一张老人家的摇椅,悠闲的金衣公子哥躺在上面慢慢摇着,任凭身带银纹的白马在不远处的湖畔乱了一池暮晚碎金。

公子哥似乎是骨头不灵便,活动有点迟缓,但人是闲不下来的,嘴里絮絮叨叨地说着些话,闲着没拿着小人书的另一只手有一茬没一茬地逗弄着腿上黄绒绒的小黄鸡。

“……嫌我烦也就罢了,弄成这副样子是想表达什么,就算我们家可能就从这一代断子绝孙了那也得等着我本体去拯救,你说他这么做难道是想强迫我娶个媳妇回来吗,嗯~?”

说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听着闹心,但声音却又是姑娘家喜欢的靡哑好听,语调转折时哼出柔软的鼻音,无端勾得人心有点痒。

黄绒绒的脑袋上两颗豆子眼一阵犯晕,就着公子哥的手狠命啄了两下以示抗议,便一蹦一蹦地蹦进胸口的衣襟里去了。

此时一道蓝色异芒破空而来,落在公子哥面前时,展开成一行光影字迹,却是逐公子哥出来的长老来信。

——宗门之乱,你留待亦是拖累,此次逐你下山当以寻谢衣稳固神魂为要务,不宜动武,或有缘,可寻天青二人嘱他等罪孽深重,此生不得回琼华,言尽。

懒懒看完前半段,再看后半段,公子哥眼里的慵懒凝滞一瞬,起身吹了个口哨,银纹流光的白马飒沓而来,银鬃如上好的绸缎,手感极佳。

按说有妖兽血统的马儿长得慢,不过可能是感应到饲主有难,一下子倒是刺激了它突破血脉极限,眼下虽然还没有完全长好,但神骏模样已经不输现下任何名驹了。

公子哥抚了抚白马,俯下身子在马儿耳边说了些什么,便信马由缰地任着马儿带着自己跑了。

先找云天青还是先找谢衣,公子哥毫不犹豫地选了后者,愿意无他……不找谢衣激活这壳子怎么去揍云天青这逗比?

一骑绝尘,白马飒沓过九江,看着沿途风光,却未曾有自己当时所憧憬的那般自由。

有些事,压得心太沉。

……

转出了中原道,一路向西,沿途满眼的青翠渐渐有了巴蜀之地的曼妙,勒马崖边,长江自此转入中原,此时正是巴蜀雨季,江水上涨,从远处传来鼓荡耳膜的轰鸣。

江水如匹练一泻千里,冲刷着一座雄奇古城……白帝城。

书上说,这里多的是巴蜀与中原的豪侠散客,有南越腰肢曼妙的舞姬,也有来自天府之国的沽酒娘子,浓醇的酒香和着这里隐世的大锻造师手中烧红的铁锤,无端端多了几分粗犷亲切的豪情。

牵着马踏过漫布青苔的石板,当金衣公子牵着世所罕有的神骏进了白帝城,无数双眼睛便看过来。

贪婪者有之,艳羡者有之,更有爱俏的辣女子和人称赞着公子哥的好品貌,是不是地秋波暗送。

随意寻了间客栈,客栈虽简陋朴素,公子哥一身华贵却也不怎么挑剔,反而是更注意要店小二打二十斤老酒与他喂马。

听起来像是掀场子的,但金衣公子那抖一抖都能掉金粉的扮相委实教人难以担忧他荷包里的余钱是否足够支付酒钱。

“小爷这马可以三天不吃草,不能一天无酒饮。”

给钱办事,虽说如此,但叫其他客人听了他们与马同饮一种酒,这酒肆客栈要怎么开得下去?

店小二估计这是个纨绔的主儿,酝酿好了说辞说了半天,公子哥这才完全理解到酒是人类的饮品,马喝了有辱格调。

公子哥表示理解:“没事,小爷就是这么一说过过嘴瘾,坊间本子里不都是这么帅气的设定吗,哦对了,它喝酒会肚子疼的。”

店小二:……

公子哥用过这里特色的灯影牛肉,便打听起了这里关于偃师踪迹与锻造师的事。

店小二并不是那么八卦,有的也说不上来,反倒是刚刚觉得公子哥有趣的几个临桌江湖草莽套出点消息。

听说数月前白帝城发火灾曾经出现过一只奇异的木头鸟儿营救陷落火场的孤儿寡母,只是白帝城之民以为是木头化妖,吓得不行,随后那木头鸟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后来有识之士说那可能是难得一见的偃术大师现世,可惜就此消失未得一见,让许多好奇之人唏嘘不已。

打听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确实与系统给出的大致方向相同,便稍稍定了心,出了客栈,便循着介绍一路走向东城铁坊。

八十级,是个实力大涨的机会,也是正式开始磨练自己生存之道的时日,眼下虽能操控这具偃甲人,但却挂了个‘魂归’的阴性不良buff,全属性降低三百点,解除这个状态要找到谢衣,自是不急,反倒是装备要好好整一下。

也许是系统特地给的优待,这身破军是全套正品,精炼一下打上提升特殊属性的灵石材料,破军套才能发挥它真正的力量。

这点无需他人代劳,但武器该是要换一换了。

原先与妖界开战时用的多是琼华一些制式剑,质量虽说是不错但到底跟不上当前等级,妖界一战许多剑兵都有所损毁,所幸临走时,宗炼长老送了一口轻长剑,配合玄霄曾用过的吼西风佩剑,眼下若是寻名匠助他完成双剑洗脸,便是云天青真的在,也敢与之一战不败。

当时玄霄走火


状态提示:第二十七章 就叫我叶高冷吧--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