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网络游戏>鲜血染征袍>第三十一章 最负盛名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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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勇士一般随身携带两种箭,一种轻,箭头小而尖,用于远she,另一种较重,箭头大而宽,用于近战。.

毫无疑问,二十米的距离,老雷使用的是杀伤力较大的宽头箭。

被这样的箭镞击中头部时,锋利且过重的箭镞会以每秒30米的速度击穿头盖骨。

特质的菱形箭头,she入血肉遇到坚硬的阻力,瞬间产生十字形或星芒形炸裂,这使得杀伤面积立即放大成为原来的五到十倍。

噗哧!——!

毫无疑问,一箭毙命!

刚刚从美梦中苏醒的沙漠狼,基本上没有完全睁开它的眸子,就立刻喷溅出大量的红白相间的液体,一声不吭地栽倒在地。

短促的两秒钟时限里,没有经历任何波折,这意外的超常发挥,和这种jing良的蒙古箭头,所产生的杀伤效果,让雷震天暗自松了一口气。

可惜、好景不长。老雷虽杜绝了惊醒其他的沙漠狼,他却忘记了一点,那就是狼的嗜血。

任何一丝丝血腥味,都能引得一头狼,在瞬间凶xing大发。

更不必说,刚才那一箭的力道和深度,连沙漠狼的脑浆都迸溅了出来。

事实上,倒地的狼尸,刚刚弥漫出一股强烈的血腥味,一头沙窝里熟睡中的恶狼,便立刻站了起来。

它先是用一种贪婪的目光打量了一眼地上的狼尸,而后立刻耳朵一动,转过头,眯起眼盯着不远处的雷震天,向着树冠茂密的头顶,吼出一声遥远的厉嗷~~~~~

沙漠狼的‘嗷’声,落在老雷的耳朵里。只能是一种苍凉的无奈!

“逃!——!”

滚神面对上百头、甚至更多的沙漠狼,这让老雷的心底感到一阵惊悸。

在策马狂奔的同时,听到耳边传来更多的嘶哑的凶叫,那声音,听起来、就像刀劈开了胸膛一般难受。

这一组狼的突然咆哮。就像发出全线出击的信号弹。

刚刚还在熟睡的狼群。此刻像是一颗颗憋足劲的子弹,从草丛中一跃而起,从东、西、北三面向落荒而逃的雷震天包抄猛冲。

如果没有亲身体验过,被数百头恶狼追击过的场面。就无法体会雷震天此刻的心情。

开膛破肚、群狼分尸,一切想象中的恐怖画面,此刻全都挤在他的脑中。

有如事实,第一次挑战狼群,让老雷的心里。紧张得就像拉满了弓的弦一样。

“好快的追击速度,依靠马匹的速度,根本躲不过群狼的追击。”

“怎么办?”

一时间,随着马背上的剧烈颠簸,脑子里有些翻转昏旋,老雷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如此迅猛的战争进攻。

人类的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会齐声狂呼冲啊杀啊。

狗群在冲锋的时候,也会狂吠乱吼。以壮声威,以吓敌胆,但这通常都是胆虚或不自信的表现。

而狼群一旦冲锋起来,却悄然无声,没有一声呐喊。没有一声狼嗥。

可是在天地之间,人与动物的眼里、心里和胆里,却都充满了世上最原始、最残忍、最负盛名的恐怖:狼来了!——!

……

…………

………………

仅仅两分钟的时间,雷震天在森林里策马奔逃的同时。狼群已经开始悄悄收紧了半月形的包围圈。

在高草中嗖嗖飞奔的狼群,像几十枚破浪高速潜行的鱼雷。运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狼的目光。

群狼的速度越来越快,脚下的马匹反而越跑越慢,这么近的距离,老雷甚至已经闻到了狼身上的腥燥味。

“一旦丧失了速度,连人带马,在群狼的眼里,那就是一堆肉。”

老雷好歹也是闯荡过腥风血浪,经历了最初的紧张,头脑渐渐冷静,他也似乎明白了,这样漫无目的的落荒而逃,迟早被狼群追上。

然后被头狼吃掉屁股,胸脯,被群狼分掉残渣、骨头。

最终,变成草丛里,一堆默默无闻的翔~~~最后还要被树木花草,给慢慢消化掉……

顺着yin沉的视线来回搜索,盯着五十米外的一颗‘长相’奇特的大树,老雷的脑中灵光突然一亮:“上树!”

……

五十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但是在狼群的追逐下,无异于是一场,生命的争夺竞赛。

为了拦截狼群的速度,老雷回过头,随便搭弓she了两箭,虽然都没有落空,但一支she中了狼的爪子,一支she穿了狼的耳朵。除了让一头沙漠狼少了指甲,让另外一只沙漠狼的听力漏了风,似乎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屁大的用处。

眼看着,两头壮硕的雄狼,已经跑到了与马身并排的距离,并试探用獠牙,撕咬马匹。

老雷一怒之下,将手里的重弓收起来,负在背后。抽出随着携带的弯刀,向着左右连劈两刀,一刀落空、一刀砍进雄狼的脖颈下侧。

而接下来,随着一头雄狼的悲嚎翻滚,非但没有逼退其他沙漠狼的凶厉气焰,反倒更加刺激了狼群的嗜血。

随着马匹的一声嘶鸣,老雷眼中惊光一闪,利用眼角的余光,他发现战马后面的肥臀,已经被沙漠狼给撕走了一大块儿。

眼看着还有五米的距离,雷震天果断扔掉缰绳,踩在了马背上,抱着大树伸出来的那个粗壮的树干,猛的一跃!

只听得树枝传来“嘎吱”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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