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仙侠天歌>第4章 向死而生
日手里的玉佩看去,哪里还有玉佩的影子?/p

“没有想到被雷电劈中后,自己身上会发生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p

他明白这副身躯已不复是从前的那副身躯了,不仅如此 他他发现自己的心性似乎也发生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改变,怎么会这样?他更加惊讶了,不知这意味着什么,不过既然现在老天让自己重新活了一回,浴火重生嘛,那自己就接受袁重晖的名字从头再来好了!/p

袁重晖这边是思绪翻飞,而王大则民驱散了众人,自己有事就先回去了,留下了包大年善后。/p

包大年在袁重晖醒来后,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下袁重晖,只见他不再是迷迷糊糊的惺忪之状,一双清澈的眼睛里,却似乎有着沧桑般的一丝意韵,脸上的疤痕不但不吓人反而让人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怜惜感觉,不禁心里一动,就问袁重晖:“重晖,人生如梦,梦如人生,痛苦也好,欢乐也好,都不重要,很快就会如过眼云烟,转瞬即逝,重要的是你的选择,你将来准备选择怎样的人生?”/p

这话对于一个人生历程开始没久的的孩子来说过于艰深了,但是包大年却偏偏提出了让旁人匪夷所思地问题,他盯着袁重晖的眼睛,眨也不眨。/p

身负两种人生经历,交融两人魂魄的袁重晖想起种种悲怆过往,心头莫名地涌出了刘欢《不能这样活》的两句歌词,“再也不能这样活,再也不能那样过”,就冲口而出,“我要成为修道的至强者,掌握自己的命运,我的人生我做主!”/p

鸿裕三人对于袁重晖的醒来是欣喜异常,齐声叫道:“老大,你不再嗜睡了?你正常了?”/p

“好一个我的人生我做主!”包大年不禁失笑起来,连他自己都不敢说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何况一个十三四岁大的孩子!如果袁重晖换个答案,他也可能会治好他的伤后掉头而去,可是如今这个灵魂怪异的孩子在一场雷雨之后竟变得正常,说出这样的惊天之语,引起了他的好奇,他倒要看看,一个灵魂怪异的孩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怎样走上掌握自己命运主人之路的!也许自己这回是阴差阳错捡到了宝。/p

于是他做出一番沉思的样子,强压住要溢出来的心里的笑意,“你再呆在家里不合适,以后就住到我那里吧?”/p

袁重晖就点点头,捡起被杨小翠扔在地上的破烂衣服跟着包大年毫不留恋地走了。/p

杨小翠手拿荆条在后面追骂道:“我自教训我的孩子,关你屁事!”/p

包大年扭转身,冷冷地说道:“你还有脸说她是你的孩子!如果你再说一遍,相信不相信我让你变成哑巴,永远都说不出话!”/p

杨小翠张了张嘴,想要骂上几句粗话,可看到包大年那眼中逼人的寒光,又把话咽了进去,接着她就惊恐地发现,手中的藤条突然炸裂,炸裂后的荆条鬼魅般地扭曲变形,变成了一把寒光逼人的利剑,悬在空中,直指着她的咽喉。/p

包大年望着她惊恐的神情,冷冷说道:你不但眼瞎了,连心也瞎了,荆条可以抽人,也可以伤己,从今以后这个孩子与你没有一点关系,如果我再听到你说一句关于这个孩子的风言风语 ,你就将死无葬身之地!”/p

说完扭转身领着袁重晖准备离去,而那荆条变成的利剑则嗖得划过杨小翠的咽喉,留下不深不浅的剑痕后,深深地扎在了杨小翠身后的门板上,又啪地一声炸裂开来,化为了虚无。/p

杨小翠这时突然尖叫到:“他不是我的孩子,他……他就是个孽种!”/p

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大有根源的,想当初,她也是某地一个叱咤风云的修道大人物,在一次出远门的途中,偶尔拾到了一个小孩,也就是现在的袁重晖,可是从此以后,就夜夜做起噩梦来,她梦见自己的身体被一个张牙舞爪的生灵占据,从此一身的修为就开始神奇地慢慢蜕变直至消逝不见,而这个噩梦也就如附骨之蛆,夜夜梦中准时出现,怎么也摆脱不掉,她揣测可能是中了某个大能的暗算,所以心里恐惧万分,才想法设法逃离,又不敢扔掉袁重晖,因为她知道解铃还须系铃人,于是就带着袁重晖来到了灵墟大陆,嫁给了三十多岁的光棍袁嵩焕,说来也怪,自从嫁给袁嵩焕后,虽然修为没有恢复,但那个驱之不去的噩梦却从此消失不再出现。在庆幸之余,又怨天尤人,把痛恨转嫁到袁重晖身上,反正也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才对袁重晖那样打骂。/p

包大年的脚步猛地一顿,转过身,盯着杨小翠足足有一刻钟,最后说了句:“这世上没有孽缘,哪来孽种,如果有孽种,也是你自己造成的!” 说完领着袁重晖扬长而去。/p

可是包大年却不知道背后的杨小翠此时神态大变,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眼里露出睥睨的眼神和杀气,“蝼蚁一般的东西,也在我面前耀武扬威,要是修为还在,我一个手指头就能让你灰飞烟灭!不过天道很快就会发生变化,忍辱负重的日子很快就要过去了”!/p

走远的包大年似乎对身后的杀气有所感知,倏地一回头,杨小翠赶紧松开了紧咬的薄嘴唇,刹那间恢复到了从前河东狮吼的模样。/p

袁重晖跟着包大年来到不再来,他再次品味自己,少年与中年的心性纠缠在一起,这种感觉很是奇秒,想着自己重生的神奇情况,只能用两句佛语来解释了,那就是“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


状态提示:第4章 向死而生--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