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快把我干掉>第六十章 完整传承【票票过五百+更】

“好吧好吧,你喜欢就好。”说着的同时,林北有点郁闷的低语道:“明明是叫我帮你取个名字,怎么就用这丫头的了,马火明明也挺好的呀。”/p

不过,马儿,也就是如今的马朝阳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名字,林北也只能够遵循其意愿了。/p

“多谢主人赐名!”/p

听到了林北的默认后,马朝阳欣喜的说道。/p

只是,苏团在听到了马朝阳的回答后,显然是不高兴了。/p

明明是她想出来的名字,怎么就感谢林北而不是感谢她了?!/p

似乎是察觉到了苏团的情绪,马朝阳连忙说道:“也感谢团团姑娘的起名之恩!”/p

要不是因为苏团,估计就真的要被林北盖上马火之名了。/p

“不过等一下,你为什么称呼我为主人?”/p

林北就疑惑了,自己似乎没有收养什么宠物吧。/p

马朝阳听后,连忙回答道:“主人,要不是您,我可能已经死在了安龙县当中,所以,您对待我有救命之恩,朝阳无以为报,只能够以身相许。”/p

“你别说出这些让人误会的话好不好。”/p

听到了马朝阳的话后,林北整个人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p

如果是一个美女说出来还好,可这竟然是一只马,不对,是火麒麟说出来的话,也实在是太可怕了。/p

人x?/p

可怕。/p

“现在进入了修仙界当中,你既然有了自己的灵智,自然,我也不会强迫你自己跟着我,你喜欢留下就留下,走的话,那也一路走好,不送。”/p

“主人!我生是你的麒麟!死是你的鬼麒麟!”/p

“朝阳不会离开你的!”/p

说着的同时,马朝阳还朝着林北拱了几下,显然是打死也不愿意离开林北。/p

他可不傻,之前从唐友德和王若志两人的对话当中就知道了林北就是传说中的仙人了,跟着仙人不香么?/p

只是,马朝阳这一个举动,让一旁的卫九天看着就嫉妒。/p

那可是拥有神兽血脉火麒麟的妖兽别说是西洲,东洲人类所占领的地盘,就算是在南洲和北洲,这些妖兽所占据的地盘都难以见到拥有神兽血脉的妖兽。/p

以马朝阳的神兽血脉,丢到了南洲和北洲,分分钟被当做妖皇继承者来对待。/p

而且,即便是放在顶尖的宗门势力当中,只要成长起来,那可是能够成为镇宗神兽的存在。/p

可惜了,这一头火麒麟,显然是有自己的想法。/p

听到了马朝阳的话后,林北一脸嫌弃的推开他的头颅,随后说道:“你喜欢跟着就跟着吧,说实话,我什么都不会,你跟着我也学不到什么东西。”/p

“那个主人,我觉醒了火麒麟血脉后,脑海中有了一套关于火麒麟一脉的完整修炼方法,所以,并不需要主人您教导什么。”/p

血脉传承,这就是妖族的恐怖之处。/p

只是,妖祖的血脉传承,绝大多数都是残缺的,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会出现马朝阳这一种完整传承。/p

要不然,传承完整的话,只要不死,妖族的强者早就堆满修仙界了。/p

当然了,为了解决这一种办法,妖族也学会了化形,随后便是从人族所学习的修仙典籍当中进行修改,创造出属于妖族修炼的修行功法。/p

可惜,即便如此,诞生出来的强者也是寥寥无几。/p

而当林北将视线集中在王若志身上的时候,王若志连忙说道:“师傅!您永远都是我的师傅!您是我此生不变的信仰!”/p

他知道,即便自己觉醒了大地魔熊血脉,前途可以说是一望无边。/p

随便在任何一个宗门当中都可以得到最高待遇的对待。/p

可他却依旧选择林北,就因为林北是带领他进入了修仙,成为仙人的领头人。/p

除此之外,林北的实力深不可测,隔壁的卫九天厉害吧?/p

合体期大能,举手抬足间风云色变,可依旧被林北按在地上摩擦。/p

这说明什么?/p

林北比卫九天还要厉害!/p

看卫九天那一幅唯唯诺诺的样子,就知道实力差了不是一星半点。/p

如果卫九天知道如今王若志心中在想什么,一定会破口大骂。/p

地级肉身,不依靠地级甚至是之上的灵器,根本就无法对林北造成半点伤害。/p

他拥有一柄地级灵剑,本来就是打算依靠这灵剑来教训林北,谁曾想,林北这家伙,即便是几乎将他拦腰斩断,可是他的身体却是可以以肉身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p

这打什么?/p

用灵术?/p

别开玩笑了,他的地级灵术,虽然威力很大,足以影响身边的区域,可是,落在林北的身上,顶天就是擦破皮。/p

甚至,王若志估计,即便是大乘期强者出手,也只能够将林北打的大出血,然而,拥有恐怖恢复力的林北,根本就不害怕。/p

或许,只有渡劫期强者出手,才可以将林北干掉吧。/p

可是,渡劫期这种老怪物,已经有了好几千年没有在修仙界当中出世了,谁知道还有没有。/p

反正,身为合体期的卫九天,是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渡劫期这种老怪物了。/p

林北在听到了马朝阳以及王若志的话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p

跟着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呀。/p

为什么一个两个的都跟狂热粉一样呢?/p

林北就是想不明白,无奈之下,只能够叹一口


状态提示:第六十章 完整传承【票票过五百+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