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洪荒之吾为帝尊>第186章 番外 篇 之沈清钰

其实在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就已经觉得不对劲了。前一刻我似乎还记得和宿舍的同学弹着吉他唱着歌,还喝着酒,那种青春洋溢的感觉在我们这批九零后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记得醉酒后有人轻声细语道:“清钰,你最大的梦想是什么?”

我那时是怎么说的,好像是笑得像个狐狸样说:“我想成为一只狐狸精,至少不需要用着操/蛋的青春去应付一场场考试!”

虽然作为富二代我享有很多特权,可那些所谓的平民根本看不见我的痛苦。我并不快乐,我的成长早已被家长制定的条条框框所束缚,所谓的名门闺秀代价不过是没有自我。

甚至我喜欢一个男生我都会担心对方爱的是我的钱和身价,而不是我!这一世的我并没有倾城倾国的容貌,却也没有骄傲的脾气。

练琴,学画,下棋,写诗,我的人生就好像古代大家闺秀一般,被培养,被改造就是为了门当户对成为另一个人的既定妻子。

名门之后,未必就是快乐,我身边的同学有叛逆,他们只能靠挥霍金钱来反抗家里的教条主义,可我不敢,我只是一个懦弱的女孩子。

当我醉酒后醒来,我首先看到的阴暗的洞穴,那一刻我吓得以为自己被卖进山沟沟里了,可当一张大大的狐狸脸一脸温柔的看向自己时,我才觉得真正不对!

为什么不对?尼玛我的手咋变成了爪子,爪子不说我怎么还那么小,小的只有巴掌般大,我家这“老母”看着我就好似泰山压顶,黑乎乎一片。

直到三日后我才默认了一个事实,我成了狐狸,并且是有九条尾巴的狐狸。可人家不是说狐狸的尾巴越多法力越强,我一出生就是九尾,那岂不是说我天生不凡?直到我长了两个月大出了山洞才发现漫山遍野皆是九尾,所以什么“尾巴代表道行”全是骗人的。

做狐狸的最大美好就是没有人再去要求我这,要求我那,我不需要朝九晚五,不需要被教条的一举一动都要有大家风范。可我还是恍然,我在哪里,是动物世界还是仙侠世界?

我猜来猜去都没有猜中,只以为自己在仙侠或者修真世界里成了一只真正的狐狸精。狐狸精,当我成为真正一只狐狸后我才觉得世界很可笑。

可事情并没有完,狐族有个上仙留下的宝物,就是族长脖颈间挂着的白玉,听说那里面是一个叫晓玉天君的神仙留给狐族的法诀,每一个狐族到了一岁就能修习里面的法术。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终于等到了瞻仰那白玉的时刻,但我只看了一眼就傻在那里了,啊,天呐,我看到了什么,居然是简体字,难道这个世界不止我一个穿越人士?

从那一刻开始我心里就想着要寻找这个叫晓玉天君的神仙,相信同为穿越者他比我混的好(至少他是神仙了),更会照顾我这同乡!

只是,我是遇到了一个大神,只是这个大神却不是那个同乡,而是另一个至高存在,就是女娲娘娘了。

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狐族的狐仙们一个个都进了天庭却一个都没回来过,邻居家的熊族和豹族自是对狐族的修仙术觊觎了,族长死了,而作为天赋过人的我,一个小狐妖赋予了沉重的使命出了青丘山。

那是一个电闪雷鸣的天气,本来晴空万里的,我急着赶路,却突然发现头顶浓云滚滚,紧接着瓢泼大雨下了起来。记得有个老公公给我讲过,天上突然打雷下雨,是老天爷在哭,只是作为新时代的四有好青年我只是一笑置之。

但是事实却也许就有那么多巧合,在雨水渐渐小去的时候,我又急着赶路却发现路上躺了具“尸体”!是的尸体,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人,虽然是个死人,但很漂亮。远远看去就是一身淡青色的罗裙轻纱,她倒在地上,无声无息,我想看那身子可是那种狗血剧中的千金大小姐?

有人就好,说明这个世界十有*是有妖的古代,运气好一点还能碰到上仙呢!

我跑了过去,将那姑娘翻了个身,首先赞叹的便是:“好美啊!”心目中倾城倾国的幻想还真实现了。即使姑娘的身上沾满了泥泞和水珠,依旧不能掩饰她绝美的容颜。

摸一摸脖颈的动脉,哎呀还有脉搏,太棒了!没死就行,我毕竟是一百多年修行的狐妖了,身体还是不小的,力气也是有的,便辛辛苦苦托起她放在了自己背上,却恰巧看到她身下居然压着几片上好的灵芝!

这姑娘怕是就为了这几颗灵芝玩命的吧!我心里想着,然后低下头衔住灵芝拔了起来,但这姑娘向山下跑去。

做了那么多年的狐狸,大自然间的一些地理环境还是掌握了规律的,果然我在两山间的夹缝中发现了一个洞穴,虽然阴暗,却有水,还遮风挡雨的。

雨还在下着,将我的狐狸皮都淋的湿乎乎的,而身上的女子那罗衫也不断的滴水。我将她放在了山洞里,抖了抖身上的水珠,心中想:“幸亏我前世是个人,不然早把你下嘴了!”

有了人的习惯,我自然知道怎么照顾她,可我还没那本事钻木取火,只能用自己的皮毛护着她,让她御寒。

足足三日,我都饥寒交迫了,她才醒来,谁知她醒来后却不是我幻想中的温柔可怜,却是深深的女王气,一脚就差点将我踹死!

那一刻我想到了恩将仇报,更想骂那些写骗人者,谁tm说救了个女神就能抱大腿,姐姐咬死他!

可我万万没想到她看我诸多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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