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城还在浴血奋战;合台子数次被乌孙人攻破,又数次被司马错组织兵力将其赶出去,虽然城墙已经破烂不堪,但依然屹立不倒;只有狄道的战斗不算激烈。狄道是从秦穆公开始,就将这里按照抵御胡人入侵的要塞来经营的,经过十多代人的努力,胡人想要攻破这里,足可以让他们的尸体堆到城墙那么高。
在浩瀚无边的河西草原上,一支悍勇的骑兵成三路纵队,正在向祁连山方向疾进,沉闷的马蹄声,夹杂着阵阵的吆喝声,隐隐透出令人窒息的肃杀之气。
不一会儿,一小队风尘仆仆的骑兵就逆行过来,走到一个全身黑亮铠甲,身披红色披风的年轻将领面前。
年轻将领来不及做那些俗套的虚礼,第一次独自率军出击,让他现在有一点小小的茫然,另外就是有点兴奋过度。他抬手一挥,“免了,前面是什么情况?”
“启禀将军,前面路上的胡人部落都已经被清理干净了,无人逃脱,我大军还未暴露。”
年轻将领脸上的神色并没有放轻松,如此庞大一支队伍,在草原上行军想要做到完全隐藏踪迹,根本就不可能,但能够晚一点暴露,那还是晚一点的好。
“传令:搜索范围增加三十里,凡是遇到的胡人,一律斩杀,毋使一人逃脱,务必保证大军的隐蔽性。”
“诺!”
随手挥退了传令兵,年轻将领又邹起了眉头,自己这次是率军突袭,按理来说,月氏人的主力都在和秦军恶战,此时偷袭正是时候。然而事实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千里奔袭的原因,三万人就是极限了,再多的话。后勤问题根本无法解决。
就算三万人的秦军,所辖的马匹也有十万之多,如此庞大的行军队伍,无论到哪里。都无法做到真正的隐迹藏形,何况现在还是在陌生的河西草原上。要不是月氏主力不在,要不是战争阻断了商路,恐怕他这支军队早都被发现了。
正在年轻将军愁眉不展的时候,旁边一位小将小声问道,“稷将军,我们已经离禺氏不远了,是否要现在分兵。”
原来这位年轻将军就是秦国公子嬴稷,也就是历史上的秦昭王。
作为大军统帅,嬴稷比起白起、司马错来。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虽然他一直以来都渴望能够独自领军作战,但大家都知道他是秦王最疼爱的弟弟,都不敢让他去冒险,这一次还是秦王破格任命的。尽管在经验上略显不足。不过他胜在喜欢思考,再加上这些年来跟随樗里疾和司马错学习,还算是学到了点本事。
人总是这样,遇事之前总是患得患失,待到大事临头,有的人干脆退缩了,然而有的人却能够在关键时候挺起胸膛。用更大的勇气去面对。
好不容易从思索中醒过神来,嬴稷再次下令:部队开始按计划分兵,三万大军分成五路纵队,南线三千人,北线两路大军各五千人,前锋两千人。后卫五千人。前锋的任务就是侦查敌情,勘察行军路线,扫清前进路上的障碍,并且为主力部队提供预警的作用。至于北线的两支骑兵,一方面是掩护侧翼的安全。另一方面,北方是胡人的老巢,还得防着别的部落前来增援不是。
禺氏是河西走廊的一个部落联盟,是月氏的附庸,到了禺氏,就表示离祁连山不远了。其实禺氏离月氏王庭还有百里之遥,不过对于广袤无垠的大草原来说,这么点距离,快马骑兵旦夕可至。
河西草原的水草本来就肥美,再加上这里是商旅要道,尽管暂时还称不上丝绸之路,但来来往往的商人也不少。这还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禺氏盛产美玉,古人有云:‘北用禺氏之玉,南贵江汉之珠’,可见禺氏的美玉在古人心目中的地位。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禺氏虽说不上是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但绝对算是一个非常富裕的部落联盟。也正是因为他们非常富裕,所以禺氏部落的战斗力却不是很强。之所以几百年来,他们能够安安稳稳的呆在河西草原上发大财,那是他们善于抱粗腿的原因。这不,现在月氏强大了,他们就死抱着月氏的粗腿不放,当然,月氏也是因为他们能够定期进贡美玉的原因,就随便伸了条腿到他们怀里。
这一次月氏联合匈奴和乌孙攻打秦国,禺氏作为附庸也免不了出兵,何况攻打秦国这个庞然大物,可是个捡漏的好机会,说不定还能发个不大不小的横财呢。当然,人家的主要目的是去捡漏,不是去打仗,总的说来,禺氏的人民还是很爱好和平的。
不过很不幸的是,爱好和平的人,警觉性总是要差很多,对于在月氏人羽翼之下和平了这么久的禺氏部落,现在就连最基本的安全警戒都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
黑色的洪流划过河西草原,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禺氏部落在黑色铁蹄下烟消云散,成为历史的尘埃,无数的冤魂为秦军谱写着赫赫武功,相信用不了多久,爆秦之名将会更加的响亮。
对于胡人,秦军是没有丝毫怜悯之意的,就算对待中原人那都是赶尽杀绝,不留俘虏,何况还是这些低劣的蛮胡呢。如此优良作风,秦军这一次又将它发挥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不论男女老幼,几乎是全部杀光,带不走的战利品也是一把火烧调,多出来的牛马牲畜,那也是成群的杀死。用腥风血雨,伏尸千里已经不足以来形容这里的惨状。
智者千虑,终有一疏,尽管秦军的战略没有问题,赢稷安排的也丝毫无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