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回乡,恰赶上歌儿的亲事,母亲别提有多高兴了!”
前院厅堂内,秦雍捧着茶盏,小啜了口上等香茗,抬头望向上首位的季鹤天夫妇,笑着说道。
季鹤天欣慰地点点头:“那是肯定的!想舅兄上趟回来,歌儿才不过七岁,‘燕语楼’也刚刚开建……一晃眼,小楼斑驳,歌儿也将出嫁,若再不回来,别说岳母大人了,我与夫人都记挂你不知几回了……”
“哈哈哈哈!多谢胞妹、妹婿惦记!坦言之,雍在东渡,也十分想念大家。这不,从去年年初开始,雍就打算盘掉铺子了,为的就是不想长年举家在外、备尝思亲之苦。可直到今年年初,才盘了个好价钱,收拾行李又耗了些辰光,直拖到三月初头才出发……好在没错过歌儿的亲事,要不然,雍都过意不去……”
听秦雍如是说,季鹤天夫妇不禁相视一笑。
一别多年未见,回来恰逢女儿出嫁,何尝不是一种缘分?
“既然来了,怎不带嫂子、侄女一道来呢?也好让妹妹尽尽地主之谊,请她们好生在家里住上几日,带她们游览一番逐鹿风光。”秦氏见胞兄只身一人带着添妆礼前来,佯嗔道。
秦雍笑着解释:“原本是要来见个礼的。这不,刚回来,娘几个都有些水土不服。我想着歌儿的事要紧,就先将妆礼送了来。待她们身体好些了,再带她们过来见礼。”
一听是这回事,秦氏连忙摆手道:“那是该好好休息。横竖不走了,两家又隔得不算远,什么时候都好往来。”
季鹤天也捋着胡子笑点了点头。
“爹!娘!大舅父!”
三人正聊得欢时,卫嫦笑盈盈地提着罗裙跨了进来。
“这就是歌儿?”
阔别近十载,秦雍虽有思想准备——外甥女必定与小时候大不相像了。可真见到了,仍不觉吃了一惊,继而欢喜地抚掌大笑:“哈哈哈!果真是女大十八变啊!歌儿出落得如此美丽。大舅父都认不得你了……幸好是在府里,若是在大街上。必定错身而过、两不相识了……”
“大舅父这么说,是在暗示歌儿小时候长得有多么惨不忍睹吗?”卫嫦俏皮地眨眨眼,浑不怕生地与便宜舅父打起趣来。
“歌儿!”季鹤天无奈地瞪她一眼,斥道:“不得无礼!”
秦雍一愣,继而哈哈大笑:“无碍无碍!大舅父就喜欢歌儿这样活泼开朗的性子!来来来!看看大舅父给你带来了什么……本是做为探亲礼的,这下可好,便宜了大舅父。直接当你的添妆礼了!哈哈哈!”
虽是第一次见,可卫嫦打心眼里喜欢这个措辞风趣的便宜舅舅。不仅因为他是大同朝少之又少的海归派之一,还因为秦雍这个人设,塑造的原型正是在现代收养过她的警察伯伯——方耕照。
方耕照膝下无子。妻子又在某场空难中往生,虽有不少三姑六婆轮番给他介绍对象,可他执意不愿再娶也没办法。满三十五岁那年,孤儿出身的方耕照来到他小时候待过的云山孤儿院,收养了刚过八岁生日的卫嫦。然而。好景不长,卫嫦小学刚毕业,方耕照就因公殉职了……
那之后,她又回了云山孤儿院,可方耕照在她心里的形象始终清晰。哪怕年过一年、哪怕生活艰辛忙碌。她也始终记着养父的音容笑貌、谆谆教诲。
上大学后,她将业余爱好发展成了能养活自己的一份兼职:写直到大学毕业,同学们都忙着求职,她则正式确立了这份由衷喜欢且又能养活她无虞的职业。并将自己对养父的悼念,转换成了某个人物来追忆。譬如上本书里的女主父亲,又譬如这本书中的女主舅舅……
当然,这些人物的性格特征,无一不是乐观风趣、开朗豁达,且最重要的一点:绝对都是正面形象。
正因有这么一层关系,虽是第一次见面,卫嫦仍能毫无芥蒂地与秦雍磕牙打屁,丝毫不见生疏。
季鹤天夫妻俩见状,还以为女儿仍记得秦雍对她的好。
秦雍则笑得越发畅怀,朝季鹤天拱了拱手,热情地带着卫嫦去外头参观他从东渡国带来的添妆礼了。
……
额滴神哪!
这是将东渡国最上等的生活用品逐一选了来吗?
小到珍珠耳环、大到箱笼柜屉;别具风情的饰品、造型独特的摆件、功能多样的器皿……甚至还有——干花香囊?
“哦!这些呀,都是你舅母自己晒干了一个个缝制起来的……闻闻,香不香?里头加了她特制的香料哦!”秦雍见卫嫦停在收纳着大大小小香囊的箱笼前,笑着解释说。
卫嫦知道这是樱花,但是樱花制干后,还能散发出如此馨香宜人的香味,倒是没闻过。
不过想来也是,依原书中的设定,季宁歌在秦雍回来之前,早被季鹤天放逐去城外别庄了,哪有机会碰上,更没机会收到这么多新颖奇特、合她心意的添妆礼了。
“歌儿喜欢吗?”
“喜欢!”
卫嫦眯眼一笑。
当然喜欢了!能在流通闭塞的古代,拥有一份来自异国它邦的添妆礼,且都是小女生爱不释手的饰品、摆件,再欣喜不过!
秦雍见状,也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来来来,大舅父还给你准备了一份特殊的添妆礼。”
“还有更特殊的?”卫嫦仰起头,一脸好奇。
“那是当然!这些不过都是东渡国的普通之物,只是很难在大同见到,这才让你瞧着新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