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离魂记>第11章 和好
,端端正正写了两个字,金秋认了一会儿:“白……瑄?”

他在她掌心里亲了口,被金秋拍了一下,连忙笑道:“对,你是金色的秋天,我是白色的美玉,我们是不是很般配!”

“般配你个头。”金秋赶他出去,“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不用工作的周末实在是太美好了,看看剧,喝喝茶,衣服有人洗了,饭有人做了,地板有人拖了,这位家庭妇男还是个美貌的男人,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吗?

有,那就是金秋有些不好意思,俗话说无功不受禄,有人替她做这种事情,她享受起来都觉得不怎么自在,受之有愧啊。

“衣服我自己晾吧。”金秋看了几集,还是觉得于心不安,走出去打算分担一下,结果就看见他已经抖了抖她的衬衫,回眸一笑:“已经做完了。”

金秋默了,看到他头顶自己的内衣,嘴角一抽,刚想说什么,他却开口道:“那个……”

“嗯?”

“嗯……那个……”

“说啊。”

“我觉得……”

“啥?”

“我觉得……”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耳朵红得半透明,“你还是穿深色的内衣好看。”

金秋一头黑线,她的内衣款式趋向保守,多以肉色白色淡黄色为主,这样夏天穿着衬衫的时候不容易透出去,一旦颜色深了,全公司都知道是什么颜色的内衣了,她觉得不够庄重。

“又不是给你看。”金秋开了腔,便有点停不住势头,滔滔不绝把最近的烦心事和他说了,他听得很认真,配合各种各样的语气词和点头的动作,不知不觉让她心中的郁结之气消散不少。

“你说,我倒不倒霉,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现在好了,一群人就看狐狸精似的看我,我那天还听见有人说我接近蓝姐就是为了爬上卫总的床。”金秋别提多郁闷了,“这群人真没脑子,你说为什么陪睡当二奶能赚钱,还要来公司工作啊?不然每天要死要活的工作,晚上还要陪睡,谁那么蠢做赔本的买卖?”

他万分确信:“我相信你,我在你面前晃了那么久,你都没有同意和我上~床,怎么可能会和他在一起呢?”

金秋本来只是想吐吐苦水,本来蓝如芸还能听听,现在一旦牵扯到卫天行,她就投鼠忌器了:“你这是什么逻辑?”

“我比他好看,比他对你好,你都没有答应。”对此,他显然十分幽怨,“我有什么做得不够好吗?”

金秋故意道:“他有钱啊,你不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吗?”

他看了她一眼,然后从她的零食篮子里拿了一粒山楂,金秋不明所以,只见他先消失,然后那颗山楂就凭空消失了,金秋瞪大了眼睛,紧接着他又出现,展开手,山楂就在他的手心里。

金秋了悟:“打家劫舍必备啊!”她又警惕起来,“你没有做过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吧?”

“我唯一想偷的只有你。”他羞答答地把山楂剥开喂她吃,“我又不用花钱。”

金秋嚼了嚼山楂,有些费解:“你到底是什么情况啊,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不知道。”他静静坐在她身边的时候,眉清目秀,安静地仿佛是一幅山水画,山是眉峰聚,水是眼波横,“最近在你身边,我倒是陆陆续续想起来一些事情了。”

“愿闻其详。”

“记得院子里有银杏树,秋天的时候会飘金黄的叶子进来,我把它夹在书里当成书签。”

“还有呢?”

“不记得了。”他落寞地叹了口气,“就记得这个了。”

金秋的心微微揪着疼了那么一下,他一直表现得很无赖,赖着她不肯走,但是也难怪会这样,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唯一能够看见他的只有她,怪不得他会这样黏人。

“不过,”他话锋一转,“既然会忘记,肯定也不会是很重要的事情吧。”他展开笑颜,“对我来说,现在待在你身边就很好了。”他牵着她的手摁在胸膛上,“幸福都要满出来了。”

“……真肉麻。”金秋抽回了手,状似淡定地看电影。

这是关于忘年恋的电影,这种禁忌和无可奈何,总是让金秋很喜欢,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人生在世能够碰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实在不容易,可是并不是大家都能过恰好在最美好的年纪遇见的。

也许遇见的时候,他已经离婚生子,也许遇见的时候,他已经白发苍苍,也许……遇见的时候,他已经阴阳两隔。

想到这里,金秋不禁侧过头去看他,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悄悄靠近了她,原本还有三十公分的距离,已经紧密地塞不下一根手指。

金秋的外婆信佛,认为冥冥之中自有注定,那一刻她心中柔软,不禁想到他这样能够与她相见,究竟是何等样的不容易,可谓是缘分中的缘分。

缘分缘分,这个词着实是有去无比,多少无法解释的事情,都可以说是缘分。

此念一起,她就再也狠不下心肠来对他甩脸色了,白瑄似乎可以感觉到她内心的变化,又挪过去一寸,金秋没理他,正当他想蠢蠢欲动伸出罪恶之爪摸摸她的大腿的时候,被金秋白了一眼。

他马上正襟危坐,目不转睛看着电脑屏幕,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然后等到她又全神贯注的时候,继续重复这样的小动作,弄到最后金秋没了耐心,任由他去了。

但是不得不说,这样一个相依偎着看电影的下午,颇有几分岁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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