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镇。
要入关,当然必须先经过这个南来北往的小镇。
现在,龙如晨又回到了“无名镇”。
看着忙忙碌碌的生意人往来穿梭,行色匆匆的路人和他擦肩而过,无所事事的游客含笑和他打招呼,龙如晨突然有种莫明的感动。
十多天前,他们还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十多天后,他们见到他,却像在迎接一位远途归来的朋友!
原来平凡的生活是如此惬意,怪不得有那么多人热衷于隐居―――“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山”,看来这些自给自足的小市民,比红尘俗世中的凡人明哲多了!
路过一间“当然”杂货店时,龙如晨无意中瞥见店里挂着一串精致小巧的竹风铃,想起莫孤烟对此物的眷恋,他便走进店里,对年过四十、风韵犹存的老板娘道:“我要买这串风铃!”
“当然”老板娘瞪圆了一双又细又长的丹凤眼:“我为什么要卖给你?”
“咦?你挂在店里,不是卖是用来干什么的?”
“岭儿送给我的东西,我才不会卖呢!”老板娘轻轻哼了哼,“这可是无价之宝,我要留下来作纪念的!”
岭儿!她竟然也知道那个离家出走的小恶魔!
龙如晨颇感兴趣地问:“你见过岭儿吗?”
老板娘笑得很甜:“我当然见过,岭儿是天底下最可爱最可爱的小天使!这串风铃就是他亲手做给我的,我才不会卖给你呢!”
“哦?假如我出一百两银子呢?”
老板娘撇嘴:“一千两金子我也不卖给你!”
“咳咳……假如我要硬抢呢?”
老板娘瞪眼竖眉:“你敢?不怕老娘一掌劈了你,就抢试试看!”
龙如晨笑着叹了口气:“当然不敢……我又不是不知道你们镇上的人很难惹!”
老板娘警惕地挑了挑眉:“谁告诉你的?”
“神箭公子,莫孤烟。”
“岭儿的表哥?你跟他是朋友?”
“算是吧!怎么,他真的是岭儿的表哥吗?”
老板娘双手叉腰:“当然是真的,这镇上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作证!”
“呃……我以为岭儿是他的私生子……”
“莫公子还没成亲,何来这么大的私生子?!”
“噢,岭儿现在去了哪里?”
“他玩够了,当然是回家啦!”老板娘眉开眼笑,她的店名叫“当然”,口头禅也成了“当然”,“这小子说他若再不回家,他表哥就会剥了他的皮,再打他屁股一顿!”
龙如晨扯扯嘴角,不以为然。
莫孤烟那么宠岭儿,舍得打他才怪!
“岭儿很喜欢离家出走,来我们镇上玩。他说绿洲太闷了,给表哥看得死死的,一点也不好玩!这次他是听到莫公子弹琴才回去的―――”
“不是吧?绿洲离‘无名镇’那么远,他还能听到莫孤烟弹琴?”
“这可能是他们兄弟间的心灵感应吧!莫公子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弹琴,平时他碰都不会碰琴弦一下的!岭儿说他表哥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他得赶回去哄哄,不让他表哥老是一个人在小屋里黯然神伤……”
龙如晨摸摸鼻子。他要不要告诉这老板娘:莫孤烟弹琴,其实是为了送别他?
“岭儿虽然贪玩,但却很怕他表哥,因此不敢玩得太野……往往离家大半个月,就要乖乖回去听候发落!”
龙如晨瞪大眼:“离家出走大半个月还不叫玩野,那他要疯到什么程度才叫‘野’?”害他被莫孤烟囚禁了半个月,这小子真是太欠扁了!
老板娘扑哧一笑,道:“岭儿说他不把‘无名镇’闹得天翻地覆、鬼哭神嚎,就算我们幸运了!你还想祈求他有多乖?”
龙如晨苦笑:“他这样胡闹,你们还那么喜欢他?”
“当然,人见人爱的小天使,谁不喜欢?”
“人见人爱,只怕同样也是鬼见鬼愁吧?要是将来出到江湖上闯荡,武林中岂不是又多了一个混世小魔王?”
老板娘笑mī_mī的道:“你放心,莫公子还没有教他武功,现在任何人都可以制服他!”
“他不会武功就敢在这个高手如云的小镇上到处闲逛?他不怕被人欺负吗?”
老板娘杏眼一瞪:“谁敢欺负岭儿,老娘第一个不饶他!”手掌作刀状往大理石桌子的一角切了下去,只见“噗”的一声,宛如切菜般削下一块坚硬的大理石来!
龙如晨嘿嘿一笑:“大娘好厉害的掌刀,佩服呀佩服!”
老板娘嫣然一笑,慢慢拿起切下的大理石填上桌子的缺角,双手运劲一压,桌子又完好如初了,而且一点裂痕也没有!
这个老板娘的内力也不弱。看来莫孤烟没有说错,“无名镇”上的每一个市民,都不是简单人物!岭儿啊岭儿,你要是不小心惹恼了他们,就有你好受的了!他们人多势众,只怕连莫孤烟也扛不住―――
老板娘看着他,忽然一笑:“其实你多虑了,岭儿和镇上的每一个人都混得很熟,根本没有人敢欺负他!都是他欺负别人的多―――”
“理解,你们都把他当成自家的顽劣孝,任他胡作非为!这么一个活泼可爱的宝贝,大家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当然舍不得打他骂他了!”
老板娘笑眯了眼:“是啊!他每次来我们镇上玩,都故意不带银子,随随便便送人家一串竹风铃,人家就会高高兴兴地把他想要的东西双手奉上!所以他吃东西从来不用付帐,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