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圣战之歌>第102章 chapter104
协会的标志吗?”乔伊斯问。

罗杰点头赞许道:“鸢首葵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植物……”

“啊!”乔伊斯想起来了,说:“它生长在魔银矿脉的地面上。”

“对。”罗杰笑道:“拉斯法贝尔和丹斯丁顿,都有这种花,有鸢首葵的地方,就象征着地底有魔银,而魔银是所有炼金转化的基础必需品,虽然不充当原料,但它有很重要的作用——触媒。”

“魔银作为触媒与传导基础原料。”乔伊斯马上明白了,说:“是炼金学的命脉,所以作为协会标志。”

罗杰把手搭在乔伊斯的肩上,一大一小走过长街,乔伊斯又转头看,发现每个人的衣领上都有对应的徽章,有的是一个圈,圈里刻着麦穗与鱼,或是简单的一个字母。

“商业协会的标志是一朵龙舌兰,龙舌兰是他们的会标,因为海盗们在海上最需要的两件东西,就是指引方向罗盘与打发时间的烈酒。”罗杰又道:“教廷文职的标志是权杖与书本,武职的标志则是剑与盾,靠这些能辨认出每个人的身份。”

他们经过的街道路边有卖手工的,木盆的,磨刀的,工艺品的,木雕的,尽头则是杀牛羊的,甚至还有贩卖鹦鹉的。

地上一片泥泞,罗杰与乔伊斯进了一家名叫潮水之歌的酒吧,现在正是中午,酒吧里没有客人,侍应正在擦吧台,抬头一瞥,看到罗杰,眼里莫名其妙。

“晚上再来,现在歇业。”侍应道。

“我找卡里松。”罗杰道:“是他的老朋友。”

侍应道:“老板已经死了,你是他的谁?”

罗杰登时就震惊了,乔伊斯听到这话时,感觉到罗杰涌起一股极其难过与伤感的情绪,他把手放在罗杰的背上,安慰地摸了摸他。

“他怎么死的?”罗杰问。

“一伙外地客在酒吧里打架。”侍应道:“打死了人,跑了,来喝酒的那家伙是三品文官安里莫尔家里仆人的表弟,酒吧里出了事,于是关闭了,卡里松被抓去服刑一年,意外事故,掉进海里身亡。”

乔伊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着罗杰,看到罗杰微微发抖,便伸出手,牵着罗杰的大手,帮助他平静下来。

“我可以喝点酒吗。”罗杰朝乔伊斯道。

“当然。”乔伊斯欣然道:“我陪你喝一杯。”

罗杰朝侍应道:“两杯龙舌兰之恋。”

侍应把两个小酒杯放在吧台上,倒进蓝色的酒,加了点红色的液体,继而轰地冒出火焰,火焰在空中聚集为心形,再砰然爆射,散开。

乔伊斯看着罗杰,看见他的双眼通红,显然是因为老友的死而十分难过。他拈起酒杯,喝了一口,登时被火辣辣的喉感呛得满脸通红。喝下去后,整个世界仿佛掉了个转,在他的周围不住旋转,足足过了好一会,眼前的景象才恢复正常。

“这简直就是……咳……咳!”乔伊斯不住咳嗽。

罗杰眼里带着泪水,继而笑了起来,说:“致幻剂。”

“有一点。”乔伊斯愁眉苦脸地说,继而吁出一口粉红色的酒气,他平生第一次喝这种神奇的烈酒。

侍应笑了起来,说:“你们是什么关系?”

“爱人。”罗杰漫不经心地说。

侍应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乔伊斯又喝了口酒,这下感觉好多了,他抬眼看着侍应,问:“现在酒吧是谁的产业呢?”

“啊,卡里松太太。”侍应道:“她出去办点事,很快你就能见到她了。”

罗杰沉默地又喝了口酒,乔伊斯点了点头,不再评价,侍应给他斟满后转身入内去。

乔伊斯没有试图安慰罗杰,根据自己曾经感同身受的经验,这个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在身边陪着,其实就可以了。

“我以前在海港当码头工。”罗杰说:“在我能够养活自己之前,是卡里松夫妇收留了我。”

乔伊斯道:“你是哪里的人?我记得你从来没有提到过呢。”

罗杰说:“我的父母亲,都是索因人。”

乔伊斯登时就十分惊讶,说:“索因人?你不是中土民族!”

罗杰点了点头,说:“海外的捕鲸者,世界尽头的人。”

乔伊斯没有打断他,知道他正在回忆,关于自己的身世,以及来到自由港的过去,罗杰随口道:“四岁的时候,一场因深海怪物引起的海难毁掉了我父亲的捕鱼船,母亲为了让我活命,引开了那头怪物,并把我送出了海。”

“我随着洋流漂到南方,在距离自由港都市北城门的十五公里外上岸,那个时候,整个天地下着雪,我来到了香格里拉……”

“……在冰天雪地里,香格里拉正在过神恩节,我在城外徘徊,但是教廷的守军不可能让我进来,最后我趁着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进了城里,光着脚,走遍了整个城市,都没能找到落脚的地方。”

“后来卡里松老板收留了你,是吗?”乔伊斯问。

罗杰看了乔伊斯一眼,眼眶依旧发红,说:“我偷了一间商店门口的装饰物,我以为那是银制的,不过事实证明那不是,治安部队抓住了我,要在我身上烙印,这么一来,我就将终身成为一个奴隶……”

“皮埃尔!”

就在这时候,一个惊讶的女声响起,乔伊斯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颤巍巍地站在门口。

罗杰马上起身,上前去抱着她,那矮小的老妇人欣慰地笑了笑,罗杰低声道:“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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