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站起身,摘下面具,和家族首领四目相对。绚丽的花丛像起伏的波浪,把两人推近又推远。
唐?高斯轻轻叹了口气:“你只是个普通人,卧底的任务对你太勉强了。”
高登摇摇头:“三千年前,毒杀黄金级武骑士孟德的刺客也只是个普通侍女。正是她,开创了‘软派’的刺杀手法。”
“你每天都要小心戒备,寝食难安。不能有朋友,不能相信任何人。”
“家族的藏书里,有很多勾心斗角的阴谋小说。我了解人心险恶,也会善于利用。”
唐?高斯慢慢走到高登身前,眼神复杂地望着他:“现实比小说艰难得多,你随时会送命。”
高登笑起来,仿佛又回到白雪皑皑的冰谷,亡命飞奔,步如鼓点。“面对死亡,无论是羚羊还是饿狼,都会为了生命更加热烈地奔跑。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送命,也希望是在奔跑中倒下。”
唐?高斯沉默了,两人无言相视。
不知不觉,少年比去年高了半寸,唐的眼角多了一丝皱纹。
唐?高斯伸出手掌,摸娑着高登白金色的头发。少年的头发纤细柔软,苍白的脸秀美得近乎柔弱,身躯也同样瘦小。
十三年了,少年在病床和轮椅上困了整整十三年。
他悄悄看到过无数次,少年在床上挣扎,在轮椅上摔倒,滴洒的汗水连最昂贵的毛毯也无法吸干。
那种顽强到了疯魔的意志,让他既心痛,又骄傲。所以他从不问,为什么少年会突然恢复健康。
因为有的人天生就无法被困住。
“十三年来,我一直都为你骄傲。”唐?高斯凝视着高登,凝视着他骨中的骨,血中的血。
“一定要活下来,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