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帝国风云>第一百五十三章 求生的本能

伤口撕裂时的剧痛,让李承志直冒冷汗,可这不是最大的问题,伤口处散发出的类似于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担心。包裹伤口的绷带已经发黑,而李承志却没有办法换下这条绷带。

追兵就在身后,他必须前进,哪怕随时有可能倒毙。

只是,李承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记不清走了多久,只记得太阳已经两次升起,而茂密的丛林似乎没有尽头。

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补充体力。

没有体里,就算没有被高烧折磨死,他也会在某个时候倒下。

听到物体从落叶上滑过时发出的声响,李承志屏住了呼吸。丛林里到处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并不容易到手。

游过来的是一条蛇,一条脑袋巨大、身体粗壮的角蝰。

李承志有点后悔,他不应该把这条蛇引出来,他应该选择一条蜥蜴,哪怕蜥蜴的肉不那么可口。

只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这是一条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陆上毒性最强的毒蛇。只是,幼年角蝰的毒性才最强,而成年角蝰的毒性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响尾蛇。大概是,在这片丛林里面没有能够威胁到成年角蝰的动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强的毒液,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为其他捕食者的猎物,所以需要剧毒防身。

李承志没有动弹,那条角蝰迟早会靠近。

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响尾蛇有热感应器官。事实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热感应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这个独特的器官,让蛇能够感应到哺乳动物散发的红外辐射,让猎物无处藏身。

李承志很虚弱,肯定无法生擒这条长达两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夺走了罗秀生与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着角蝰缓缓靠近,李承志更希望它是韦戈斯。

想到惨死的搭档,李承志恨不得把韦戈斯活剐生吞。也许人肉并不好吃,但是李承志相信韦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胜过最好的香槟。

角蝰逼近到一米的时候,李承志握紧了匕首。

虽然蛇是冷血动物,在清晨的时候因为体温还未升高,所以不大灵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灵活克敌的猎手。

李承志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条角蝰,那两根巨大的毒牙就会跟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亲吻,然后注入致命的蛇毒。

显然,李承志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只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经化脓的伤口,让他只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须一击毙命,绝不能有丝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镜蛇,在攻击猎物的时候不会竖起身子。

也就是说,李承志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体。

还有半米的时候,李承志知道机会到来了。他轻轻抖动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觉到了危险,吐着分叉的舌头搜寻猎物。

任何一种蛇都是杀戮机器,其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是为了杀戮而生。

与蛇相比,人类的视觉、嗅觉与触觉都极为迟钝,而且人类无法看到红外线,人类把太多的资源消耗在了大脑上。

没有依靠聪慧大脑制作的工具与武器,人类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

所幸的是,李承志手里有一把锋利的武器。

在角蝰转动脑袋寻找猎物的时候,李承志抬起左手,迅速从角蝰面前晃过,而角蝰也立即发现了猎物。

只是,李承志的动作更快。

在角蝰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弓起身子,然后把镶嵌着两颗巨大毒牙的蛇头像炮弹一样射向猎物的时候,李承志的右手划出,尖锐的匕首准确无误的刺中了蛇头,刺入了角蝰的躯干。

角蝰拼命挣扎,还想咬住猎物。

只不过,这都是徒劳的。匕首从角蝰张开的大嘴里刺入,而刀背上的锯齿让角蝰根本无法挣脱。

蛇毒从毒牙的尖端流了出来,滴落到了几片落叶上。

李承志没有冒险,蛇是低等生物,即便死了,躯体也会产生条件反射。如果被一条死掉的毒蛇咬死,那就太冤了。

角蝰挣扎了一会,才变得僵硬。

李承志晃动了一下匕首,确认角蝰已经死透了,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躯体,然后拔出匕首,开始剥皮。

煮熟了的蛇肉很鲜美,蛇汤更是美味,远胜于鸡汤。

只是,生蛇肉有一股很浓烈的腥味。

饥饿让李承志没有选择,也把这条角蝰变成了一顿美餐。

饱餐蛇肉之后,李承志感到体力正在恢复。当然,这只是错觉,或者说是食物进入胃里之后神经系统产生的条件反射,从而让大脑相信身体获得的能量。要把蛇肉里的蛋白质与脂肪转化成能量,至少需要几个小时。

李承志需要休息,因此他没有急着上路。

擦拭匕首的时候,李承志注意到了被剥掉了皮肉的角蝰尸体,特别是那只三角形的巨大蛇头,还有那两颗毒牙。

蝰蛇的毒液中没有神经毒素,因此就算很致命,也不会立即杀死猎物。

就李承志所在,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而且把被毒蛇咬过之后活下来的人视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师。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子在成年礼上会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抽打,以示其强壮。

当然,蛇毒还有很多用途。

李承志拿起蛇头,把最后的毒液挤到匕首上,并且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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