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拍案新惊奇>第四十二卷 :奇怪的修鞋匠
长等技术人员喊来。大家将蒋门神的这双球鞋进行详细验证……

大家终于确证,蒋门神的这双球鞋,就是七年前在河滩小学女教师杨艳被害的现场发现的那个凶手穿的作案时的鞋印……

其实,这个案子在七年前已经定案了。

七年前夏天的一个双休日的下午,河滩小学女教师杨艳骑着一辆大洋摩托车,从市内家中出发,向市西郊娘家去探望母亲,途径柳林坡,被人在林中杀害。被害人身上带的一万块钱和摩托车被盗。当时案发现场除被害人的脚印之外,同时发现了两个男人的脚印。其中一个人的脚印就是蒋门神的这双球鞋的脚印。

人海茫茫,穿球鞋的男子多如牛毛,哪里去找?

公安局还是从摩托车入手。经过短短半年多的跟踪追击,公安局在市外两百多华里的一个偏僻携镇戚家集,找着了被害人杨艳的这辆摩托车,拘留了摩托车的主人。

这辆摩托车的主人说,他是从一个朋友手中买来的。公安局找着这个朋友……开始顺藤摸瓜,最后找到了临河西郊的一个叫做陶乐乐的青年。

据陶乐乐交代,那天他路过柳林坡,到林中去大便,发现了一辆崭新的大洋摩托车和一具女尸。旁边还放着一个漂亮的小牛皮包。他看牛皮包十分漂亮,实在舍不得,就将牛皮包拿了,围着女尸查看着转了几圈,看女尸确实已经死了,财迷心窍,看前后左右再没人,就将摩托车推出树林,沿着公路骑回家中藏了起来。半年后看风平浪静了,再没人追查此事,就将这摩托车推到偏僻的戚家集买了……

更为糟糕的的是,公安局还从陶乐乐家中搜出了杨艳的那个曾经装过被劫的一万元钱的漂亮的牛皮包。

警察办案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会听从犯罪分子的任何狡辩。陶乐乐杀人劫车劫财,铁证如山。不管陶乐乐承认与否,此案反反复复审理了两年多,再没找出其它任何一点有价值的线索……

陶乐乐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起诉,判处死刑,缓期五年执行。

陶乐乐现在还在服刑。

此案在公安局内部当时争议很大。因为陶乐乐没有杀人的直接证据,所以老刘不同意立即起诉。但是,支持老刘的人数太少,无法改变全局。更为重要的是,法律不容许将犯罪嫌疑人这么长时间的关押。最后,陶乐乐被送上法庭,判处了五年死缓……

陶乐乐在大牢里一直上诉,他只承认他偷了杨艳的摩托车和牛皮包,却拒绝承认他杀了杨艳,抢走了杨艳牛皮包中的一万块钱……

人命关天,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民警察,一个法律工作者,一个人民的公仆,一个*员,怎么能对人民的生死问题当做儿戏呢?老刘对在现场的陶乐乐之外的这另一双鞋印一直耿耿于怀,念念不忘!特别是陶乐乐连续不断的从狱中发出的冤案申诉,更加坚定了老刘必须要查出这另一双球鞋脚印的主人的决心!

要查出鞋底脚印,最好的办法是修鞋。

老刘拜市场上修鞋的老鞋匠为师,出徒后买了一个机器和一些修补各种鞋的工具和材料,从此当起了业余修鞋匠……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双神秘鞋印的主人蒋门神,还真让老刘给逮着了!

老刘将自己的收获和想法告诉了公安局领导。

公安局业务副局长胡盘安一听老刘说的,不悦的说:“老刘啊,你的出发点是对的,善良的,合乎党纪国法的。但你考虑过后果吗?现在陶乐乐在狱中一口咬定他只偷了摩托和牛皮包,再什么都不知道。如果这个蒋门神说他只是路过现场,发现死人,转了几圈就吓跑了呢?你究竟相信谁的话?你又有什么直接的证据将蒋门神绳之以法呢?……老刘啊,希望你别再往自己和公安局大家伙的头上扣屎尿盆子了,别再引火烧身了,别再给我们市公安局故意寻找麻烦了!老刘啊,你知道吗,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早已定性执行的案子,又反过来,遭受法律谴责和处罚的绝不是公安局一家,一审法院和检查院,二审法院……都会受到牵连,都会遭受法律的谴责和处罚9有,如此办冤假错案,你想社会如何议论我们?人民群众如何看待我们?……”

公安局里大多数领导和同志们都不赞成老刘的这种无事故意找事的行为。大家都不同意将蒋门神立即逮捕,进行严加审讯。

但是,党支部书记女干警李晨支持老刘。

李晨将老刘叫到他的办公室,说:“老刘,我们不能为了个人的得失,置人民性命与不顾啊!我们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死幽关的大事,所以,我们的工作必须一丝不苟,绝不容许有一点含糊!法院判处陶了乐乐死缓五年,这是在司法上很少见的!法院的意思很明白,那就是给我们留有充足的再详细调查此案的余地,免得将人执行死刑后,又发现错判疑点没法补救!我们是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其它正当权益服务的,我们绝不能冤枉一个无罪的好人,绝不能冤枉一个不该死的人去含冤受死,我们也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罪该万死的歹徒,绝不能让任何一个歹徒逍遥法外,让歹徒们继续在社会上横行霸道、为非作歹!那个蒋门神的大名我早听说过,此人心狠手辣,又狡诈阴险,在车站那一带势力不小,已经形成一个了不容忽视的黑社会团伙!没有有力的直接证据,来硬的,他肯定不认账,咱们得动动其它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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