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女诸侯>第一百五十一章 她是女人(三)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休憩与整顿的场所。

如今却日渐凋零破败。

商队也因为怕惹麻烦,通通改变了行程,不再经过这里。

问其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几何时,寂静的孤城又再度热闹起来。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唾弃的地痞流氓,武士打手。

因其原因,恐怕还是那一个……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随着他昂脖子的动作,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襟处,湿了一片。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

~无~错~ .. ‘啪!’坐在桌子对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c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讥诮道:

“这儿可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京城?喝酒的时候,还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处漏风的衅馆内,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江湖人士,多半粗鲁豪爽,来此的目的,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竞争对手的地儿,纷争从来就不会少。

n大胡子壮汉一听见哄笑,顿时就怒了,面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杏,让你尝尝本大爷的厉害!”

无剑坐在壮汉对面。

〕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哪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面部横扫而来。说时迟那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当面一劫。

店内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n壮汉挥舞着重达百斤的大刀。在店内拆房子。

…本就破陋不堪的衅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咫尺,连人影都看不清。

n店小二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动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阻挡着壮汉的攻击,“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息更是杂乱无章。

无剑系好鞋带,抬起头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径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种地方开酒舍的,能是一般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别浪费了,此地雨水难得,你不喝,我喝。”

正饮到一半,目光不知为何,抬了抬。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周围嘲格格不入的白面书生。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十分仔细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但明眼人一瞧,都知晓那是一柄剑。

于是书生在此出现不到须臾,好事之人便互相打着眼色,慢慢朝他围拢而去。…

书生却并无察觉,抬起干净洁白的袖子,斯文地擦拭着汗湿的鬓角,左右找寻着可以落脚过夜的地方。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呆子。”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乞丐,将那书生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要是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欢吃你这种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那身材柔弱的书生,给他们气得满面通红,如玉的芙蓉面,这会子粉若桃花,看得那群臭烘烘的江湖汉子直流口水。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出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姑娘女扮男装的吧?”

被人先一步擒住手腕,顿在半空,怎么也动不了了。

书生羞愤间一愣,抬眼望去,只见一个邋里邋遢的落魄武士,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衣衫全是补丁加漏洞,不知几时,已悄无声息地站在自己身侧,一手端着半碗清酒,一手抓着那人伸来的手腕,全然不费力气,便止住了那人的动作。

周围人都是一惊,有几个更是骤然跳开,手扶腰间武器,戒备地望着无剑,“干!他娘的,这人什么时候在的?!”

那名被无剑擒住手腕之人,呲牙咧嘴努力挣动着,却丝毫不能逃出无剑的钳制,眼看着自己的手指,就在小白脸鼻尖前一寸不到的地方,却死活抽不离,又摸不到,急煞人不说,还倍儿觉没有面子。

情急之下,那人抡起一脚,就想攻其下盘,横扫无剑所站之处而去。

无剑忽然大叫,“啊!好大一只老鼠!”

‘哐当!’一下,摔掉手中喝空的海碗,却意外砸中抡腿而来之人的膝盖。

那人所料不及,挨了个正着,腿脚登时失去力道不说,更疼得跛脚在地上打滚。

街上同他一伙的数人都是一惊一乍,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街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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