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都市剑圣>第九十三章:林平鹤的字画!

其实,不光是这些人惊讶。许嫣红一开始也没有想到,这颜色鲜艳的鸟儿,竟然是稀少无比,有着鼎鼎大名的听雀鸟。

当时,她和萧航一起抓住这鸟时,就疑惑这鸟儿到底是什么种类的,后来,她回去特意调查了一下,才得知,这鸟儿是听雀鸟。

她觉得自己运气真的挺好,毕竟,那样的小树林,遇到这样珍稀的鸟儿,实属不易了。

“这听雀鸟比照片上好看多了。”

“如果给我,我花五百万我也愿意买。”

“这东西,嘿嘿,有价无市,你花五百万去买,还得看看有没人去卖呢。”

台下的人议论纷纷。

而台上,许落峰盯着这鸟儿,听到这鸟儿竟然是珍稀的听雀鸟,脸上也露出了惊讶之色,随即,惊讶变为惊喜,许落峰不由得一个开怀大笑。

“哈哈,还是我孙女了解我的心思,知道我喜欢鸟,不错,不错。”许落峰拎着这鸟笼,爱不释手,神情里的喜悦,明显要比杜景明等人送礼物时开心了许多。

要知道,他最喜欢的就是鸟,更何况这鸟儿还是珍稀的听雀鸟,就更让人开心了。

“只要爷爷喜欢就好。”许嫣红看着许落峰开心的神情,莞尔一笑,说着话,她说道:“爷爷,我先下去了。”

很快,许嫣红下去。

而这听雀鸟的风波,仍然没有过去。

不少上了年龄,同样喜欢听雀鸟的老头子盯着这听雀鸟,满脸的眼馋之色。

许落峰自然感觉到了其他人的眼馋,摸着胡须,满脸的得意自豪。

要知道,这可是自己孙女送给自己的东西。

越想,许落峰就越开心。

至于许嫣红,从台上下来后,就看到了那刚刚回来的萧航。

“小姐。”萧航尴尬的说道。

许嫣红满脸古怪的问道:“萧航,你去个厕所,怎么现在才回来?”

“那个,小姐,我肚子疼的厉害。”萧航装着脸色难看的说道。

他没有和许嫣红说实话,不说实话,只是不想让对方担心什么。

毕竟,许嫣红似乎没害怕过什么。这出现捣乱的情况,是对方最害怕的事情。

听着萧航说自己肚子疼的厉害。许嫣红觉得有些不对劲,她总觉得萧航是在撒谎,可是,萧航又不像是一个会撒谎的人。

心中想着,许嫣红轻吐了一口气,担心的问道:“怎么样,情况好些了吗?”

“恩,好多了。”萧航微笑道。

许嫣红问道:“寿宴结束后,我带你去看下医生吧,别是你吃坏了肚子,那样就不好了。”

“没什么,我现在感觉好多了。”一听到要见医生,萧航像是惊弓之鸟般,连忙拒绝道。

许嫣红目光深深的看了一眼萧航。

以她的聪明才智,多少能猜测出萧航可能是在骗她了。或是说,萧航有什么事情是在瞒着她的。

不过,她莞尔一笑,很是通情达理的没有拆穿,说道:“没事的话,就等我爷爷的寿宴结束吧,你饿了没?一会等这些人送了礼物后,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恩,没问题。”萧航点了点头。

他心里则是在想,怎么把自己的礼物送出去。

心中思绪,这个时候,那坐在轮椅上的莫海风,被背后的人推着,来到了台上。

看到莫海风上台,所有人都有些好奇,这莫海风要送出些什么。

先是仿制的延年益寿服,后是听雀鸟,这礼物可是一件胜过一件,再接下来要送礼物,档次至少是要和这两件是相同的。

如果没有这样的档次,拿出来怕就是丢人现眼了。

故此,许多觉得自己礼物跟不上延年益寿服和听雀鸟的档次,都收回来不敢再上台送了。

而这莫海风却顶着听雀鸟的风头,依旧来到了台上,这让许多人好奇起来。

莫非,莫海风有什么,比起听雀鸟,还不遑多让的礼物不可?

在许多人的好奇之下,莫海风恭敬的说道:“听闻许老喜欢字画,而碰巧,海风因自幼残疾,同样喜欢写写画画,这收集字画,也是海风喜欢做的事情。王宾,把那林平鹤大师写的诗字,拿出来把。”

“是,少爷。”

说着话,王宾拿出一张看起来颇有些年代的纸张,纸张摊开,上面十六个毛笔写成的字,字字大气,构成诗词。一眼看去,都不禁被这上面的字给吸引了。

最关键的是,这字下面落笔处,有那古代的字体,经验人士一眼就可以看出,那乃是‘林平鹤’三字。

林平鹤是谁?三百年前,一位王爷。

这王爷是一,最关键的是,此人为当代字画第一,他说他写的字是第二,没人敢当第一。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林平鹤当年写的字,早就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哪里还有什么保留?所有人都觉得,林平鹤的字画,早就没什么保留了,却不想,现在还有一幅,被莫海风持有着。

“这……林平鹤写的字?”

“难以置信!”

“竟然还有保留。”

听着台下的人议论纷纷,莫海风依旧一脸平静,说道:“这乃是我花了两千万拍卖下来的,现在,送给许老。”

许落峰盯着这字画,脑海里思考着,然后说道:“莫家小子,这礼物可是很贵重的啊,你真的要送给我。”

不得不说,就连他都会觉得,此物很贵重。

“当然,海风是真心实意的。”莫海风恭敬的道。

许落峰摸了摸


状态提示:第九十三章:林平鹤的字画!--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