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荒古血帝>第三百一十三章 百鬼夜行(上)

三天后。

凤朝歌和宋轩儿长途跋涉,翻越重重崇山峻岭,已经将青云镇抛在身后,越离开青云镇,凤朝歌和宋轩儿便越惊讶于外面的世界,三天后的黄昏,夕阳挂在天际,点点云霞飘渺,美不胜收。

这一路行来,或许是距离大荒越远,山脉也渐渐的稀少,参天古木也越来越少,没了大荒的那种雄壮,村落也越来越多。

眼看着天快黑了,宋轩儿凝望着挂在天际的夕阳,显得很兴奋,大荒四处都是崇山峻岭,且有蛮兽横行,遮天蔽日的参天古木遮蔽了视野,因此在青云镇,其实若想看到这样的美景,委实有些困难。

两人行走在林间,并未乘马,万般皆是修行,这一趟出大荒,两人也想好好看看这外面的世界。

“天快黑了,翻过前面那座山头,估计应该有村落。”凤朝歌轻声对身边的宋轩儿说道。

而此刻,小蜥蜴呆呆则轻轻睁开了眼,而后又继续躺在马背上呼呼大睡。

宋轩儿有些好奇的看着凤朝歌,不禁有些惊讶,问道:“你怎么知道前面应该有村落?”

凤朝歌微微一笑,然后点指前面那座山头,笑道:“大荒人因为荒林之中危险异常,因此把房屋建在山脚,而我们这一路走来,地势也较为平坦,且外面的风土人情也不同,一般这种山势,村落会建在山腰,并且,都说寨林寨林,山林越是茂密的地方,便越适合群居。”

宋轩儿微微一愣,这一路行来,她流连于山间美景,感受自然风貌,也真忽略了这些细节,没想到凤朝歌却从蛛丝马迹。推测出这些东西,一时间,她看向凤朝歌的脸色有些古怪。

凤朝歌轻轻一笑,并不解释。其实这些东西,只不过走多了,多留意了,就会发现。

当夕阳落下山头的时候,两人翻过来前面那座山脉。入眼的是一座平原,这却令凤朝歌和宋轩儿微微一愣,显然也料不到这种状况。

只是,在那平原深处,却好似有一间茅屋立在平原之上,显得有些孤寂和落寞。

凤朝歌看了眼躺在马背上的呆呆,而后突然伸出手去,把那小家伙拎起,道:“前方有人家,你且避一下。”

小蜥蜴呆呆似乎正在做美梦。冷不丁被凤朝歌拎起,很不满的嘟囔了几句无人听懂的兽语,然后麻利的钻进凤朝歌的怀中,继续呼呼大睡。

“我们乘马吧,不然在天黑之前赶不到前方那座茅屋,这里四野都是平原,却突然有一座茅屋耸立在那里,想必是供客人打尖吃饭的地方。”凤朝歌沉思了一下,然后说道。

宋轩儿点点头。

自从出了大荒,凤朝歌并没有驾驭山河图而行。外面不比大荒,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出门在外,还是小心点好。

马自然只有一匹。而这三日来,两人共同乘坐一匹马也成为了习惯,因此并没有多少别扭,大荒人性格粗犷,也没那么多的计较。

临近那间茅屋,便越清晰的看见。那里似乎是一间茶馆,几根木头架在外檐,上面铺了些干草,便形成了一个简易的茶亭,而茶亭之后,却有一座木楼,分两层,雕梁画栋,青瓦铺顶,一杆酒旗飘飞,上书四个大字:龙门客栈。

凤朝歌和宋轩儿跃马而行,夕阳已经没入了山头,不知为何,凤朝歌回头看了一眼没入山头的夕阳,而后看了眼平原之上的这家客栈,突然生出一股纵马长歌的豪气来,没来由的想起那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白衣剑士李无常。

李无常口中的那座江湖,到底是什么样?

凤朝歌微微一笑,在这个弱肉强食的蛮荒,恐怕那只是一个梦想之中的国度吧。

梦想的国度?

凤朝歌不禁心念一动,陡然间想起自己曾经进入镇魂锁之中的文明世界,心中隐隐泛起一丝涟漪,血帝所言的那个文明纪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两人临近茶亭,翻身下马,自有茶亭管事伙计上来牵马,一个伙计模样的人招呼两人坐在茶亭外一张桌子前,殷勤的唱了个诺,而后问道:“两位喝点什么?小店什么都有,天已经擦黑,刚好有一间上房,看两位模样应该赶路很久,我这小店之所以设在这里,是因为前方有一座虎头山,蛮兽横行,更有大虫时常出没,很不安生,这般天气,一般不会有人熬夜赶路的。”

宋轩儿微微一笑,道:“你家老板,倒是很会做生意嘛!”

伙计微微一笑,兴许是见惯了诸多行人,嘴皮子也很利索,闻言微微笑道:“当然,我家老板,是樊城宋家大掌头,我看两位所走的方向,想必是要去樊城,这沿途客栈饭店,都是我们宋家的产业,两位大可放心,不会有悍匪黑店的。”

“哦?”宋轩儿笑道:“恰好,我也姓宋,刚好是本家,伙计你就专挑一些能填饱肚子的酒菜上来,最好是两坛烈酒。”

伙计允诺而去。

凤朝歌将长剑放在桌上,随便将山河图也放在桌子上,打量起这间客栈来,而后松了一口气,道:“这间客栈地处偏僻,但是其中掌柜和伙计,并没有修为,真难想象,他们是如何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的。”

宋轩儿轻笑道:“这些天赶路,你是否察觉到了外面的山民跟我们大荒有何不同?”

凤朝歌一愣,而后道:“山间田陌,种植有植物蔬菜,水稻等农作物,都是普通人,这一路走来,基本上见不到修武者。”

宋轩儿道:“不错,因为大荒之外的人,基本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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