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娱乐圈之超级巨星>一百六十二章 东方神起的雄起

金老爷子是何许人也?

只要是华国的人,都知道。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金老爷子一辈子写的这十四部巨作,已经成了大华语区的符号。而金老爷子,也成了一代宗师,而且,还是这个世界里的唯一宗师。

如今,这样的一个人物,居然会做评论,而且还是这么高的评价。这就不得不让黄棣目瞪口呆了。

虽然,一开始剽窃《陆小凤传奇》的时候,黄棣也想过这一部小说会火,但黄棣可真的没有想过,会引来金老爷子这一尊大神的关注的。

即使是手上还拿着这一叠刊登着金老爷子评论文章的报纸,黄棣依旧犹如梦游一般,难以自信。

“黄棣,怎么样,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我刚刚会那样说了吧?”狄可依挥舞着手,激动的道。

怪不得,怪不得会那样。

此时,黄棣总算是真正的明白,宗庆厚刚刚为何会这样说了。作为大老板的人,或许他不喜欢看戏听歌,或许他不喜欢观众娱乐圈,但无论是谁,都不能忽视金老爷子的名望。

虽然,金老爷子也不过只是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但,已经是成为一个符号,一代宗师级的人物,谁又敢忽视呢?

自然的,宗庆厚也不能忽视。至于黄棣呢?那就更加不能忽视了。

此时的黄棣,用屁股想也知道,这一件事情,到底会在华国引起什么样的震动了。

金老爷子的评论文章,简直就是火上添油一般,让本来就火爆的销售,增加了无限的可能。

黄棣苦笑了一声:“是啊,我也没想到。老爷子会如此的看得起我。”

“金老爷子啊,那可是金老爷子啊...黄棣,你要发达了,我们环宇国际也要发达了。”狄可依双眼直冒星星,夸张的大喊道。看其表现,就跟一个信民看到上帝没啥两样。

看着眼前激动不已的狄可依,看着开着车却很是注意自己两人交谈的司徒东,黄棣心里,也不由的升起了一股豪气。

金老爷子,这一世。你成了一个唯一的符号,成了一个唯一的宗师,是不是觉得有点冷清,是不是有点独孤求败般的高处不胜寒了?

如果说,以前的黄棣在写这一部小说,是为了包装《东方神起》,是为了让古龙的巨作再次升腾在这个世界的话。

那么,此时的黄棣,无疑就是想了更多。

确实。金老爷子已经是达到了其本人在这一个行业中的无上巅峰,但,谁又能够想到,一个人站得太高。看的太远,就不无寂寥的感觉呢?

要不然的话,即使是黄棣这一部武侠小说写的再好,再精彩。武侠小说再没落,金老爷子也不可能会作出这样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的。

一个歌手明星,写了一本武侠小说。老爷子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吹捧,拜托,那不是拍电影。

这是唯一能够解释这一件事情,唯一能够让黄棣理解金老爷子作出这样事情的地方。

事实上,不说黄棣怎么猜测金老爷子评论的事情。

此时的华国,因为老爷子点评的事情,已经是疯了。

自从金老爷子的评论一出,整个华国都傻了眼。他们,反复的看着这一篇点评文章,直到确认,这确实是金老爷子所作,而不是媒体报刊自己无中生有的乱搞之时,所爆发出来的哗然、惊叹、激动,那简直就如同是十二级暴风一般,疯狂的刮过了华国所有的地方。

紧接着,就是《陆小销售量的大幅度增加。很多书店,书一上架,就被民众给瞬间买了去。

短短的时间里,全国各地这一本武侠小说的存量就纷纷告急。

甚至是,一些存量不多的书店,不到一个小时,就销售一空,不得不挂牌说明小说已经卖完的通告了。

就算是这样,依旧是有无数的人纷纷挤到店里,问起这一部小说的事情,甚至是,一些急不可耐,有冲着金老爷子的招牌,极度想要看到这一部小说的人,就向店里交了押金,三番两次叮嘱店主,等到新书一来,就给自己留上一本云云。

读者疯了,书店的老板店员也疯了,萧婉月和王正峰也疯了、至于哪一些在几天前就加班加点忙着印刷《陆小凤传奇》的印刷厂也疯了,跟环宇国际合作的出版社也疯了。

最主要的是,《东方神起》里的四大神人,也疯了。

因为,《陆小凤传奇》本身就是黄棣为了四大神人的推广包装才写的。如今,《陆小凤传奇》引起的火爆,不正是黄棣所想要的么?

再加上,同名专辑《东方神起》里的其中四首歌,还是黄棣改编之后,为这四大神人各自量身打造的,

原唱任贤其,黄棣剽窃之后,花满楼独唱的《花太香》;原唱5566,黄棣剽窃之后,由西门吹雪独唱,黄棣把原来叫做《风云变色》改变为《紫禁之巅》的歌曲;【摇摇欲墬,不只你的泪,还有仅剩的世界。嘲笑的风,高唱的离别我却听不见。一剑西来的唯美,只有梦里看得见。白云成白云间惊世一剑,天外飞仙的眷恋,在我血液里分裂,沉睡中缠绵,清醒又幻灭。】这一首原唱tank,其中被黄棣改编了一段歌词的《天外飞仙》,自然就成了叶孤城独唱歌曲了;而同样由5566原唱,黄棣改编的《放手一搏》,自然就成了陆小凤一生的本命歌曲了。(这一首《放手一搏》,上一章说过了,不过,这次我改为《九天凤舞》)这一首歌,黄棣也是改编过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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