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青的脸色黯淡下去,他知道原因,却不能说出来,他怕李云芳担心。
李云芳见卓青表情有异,以为自己戳他的痛处,当即住口不提,拍着他的手温声劝慰道,
“没关系的,青儿。你不要难过,孩子这种事,来得早,来得迟,都是讲缘分的。你看王屠户家的儿子,不就是他四十上下才得来的?你和二少爷都还年轻,不用着急,慢慢来……”
卓青勉强挤出一点笑容,朝她点点头,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根本不是缘分未到的问题,而是少爷他……根本就不想要孩子……
可他不敢告诉李云芳,更不敢质问宋明曦,只能将这个疑惑咽在肚子里。
少爷为什么不愿意要孩子呢?
卓青敛着眉,陷进自己的思绪里,李云芳见他发呆走神,便没有扰他,走到一边收拾起卓青要带走的衣物。
没多久,宋明曦就打着帘子进来了——他洗好澡来叫卓青去院子里看星星。
卓青的家在玉带河岸的一块高地上,地势平坦,视野开阔,每至晴朗夏夜,天上总是布满星辰。无数闪烁璀璨光芒的星子在深蓝色的夜空中缀成一片,浮浮沉沉,仿如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流。
宋明曦来的第一个晚上就被这瑰丽莫测的星空吸引了,缠着卓青陪他看了半宿。想到明日一早他们就要启程,他今晚是无论如何也不想睡了,索性在院子里摆了几碟瓜果点心并一壶这里特有的梅子酒,要卓青陪他喝酒谈天。李云芳年纪大了,就没凑这个热闹,叮嘱他们注意夜里风凉,注意添加衣裳,就回自己屋睡了。方淳本来也睡下了,却被食物的香气勾起来,等宋明曦和卓青走到院子,他和司徒毓已经等在那里了。
宋明曦的眉不动声色地皱了皱,有点儿不高兴。他想和卓青独处,说些体己话来着,可看方淳两眼放光充满期待的样子,他又不好说什么。再说卓青偷偷把手伸进他的袖子里握住他的,讨好意味浓厚地捏了几下,宋明曦受用得很,心情顿时明朗了,甚至不吝惜地朝方淳露出一个浅笑。
方淳半隐在阴影里的脸倏地红了。
这个人也好好看呢……
待方淳转头比较下专注地凝望着他的司徒毓,他的脸就变得更红了,忍不住拉起对方的手,紧紧篡在掌心。
还是阿毓最好看!
而且……阿毓是他的呢!
真好!
“司徒先生,”
坐定没多久,吃了几颗葡萄,喝了一杯酒后,卓青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不知你今后有何打算?”
其实这个问题他早就想问司徒毓了,可一直没寻到合适的时机。虽然司徒毓已经找到方淳,可卓青看得出李云芳并不待见他,这几日也是看在他和宋明曦的面子上,才没有发作。但是明日他们一走,司徒毓的处境就变得尴尬了……
司徒毓宠溺地摸摸正在埋头苦吃点心的方淳的头发,嘴角不自觉地勾起笑意,
“我准备带阿淳去谷阳。”
“谷阳?”
卓青惊讶地看向他。
谷阳城位于云泽边境的沙漠之中,虽然素有“荒漠花都”的美誉,但路途实在太过遥远,几乎横穿了整个东陆。以司徒毓现在的身体状况,是绝对经不起长途跋涉的,何况他还要带着什么都不懂的方淳,途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司徒毓亦看出卓青的不赞同和担忧,他侧过脸,深深地看方淳一眼,语气里满是怀念。
“谷阳是我和阿淳都很喜欢的地方。我们曾在一本游记上读到过有关它的描述,听说三月的时候,谷阳遍地会开满一种叫夕见的野花。这种花很神奇,状若菊,色透明,只有在夕阳的余晖铺满大地时,才能看见,夕阳过后即湮灭成尘。阿淳觉得稀奇得很,很兴奋地告诉我,这辈子总要去那里见一次,才算不枉此生。”
“所以你早就打算好了?”
宋明曦给他斟满空落的酒杯,清新的果香伴着酒香满溢出来。
司徒毓道了一声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在失去阿淳的消息后,我就想过去谷阳找他。但我又怕与阿淳错过,于是请了双白在谷阳寻找阿淳——耀辰长居谷阳,双白经常往返与谷阳和攫阳之间,倒也方便。可双白去了谷阳几次,都没找到阿淳,我也就死心了。一心在我们以前常见面的地方等他,这一等就等了十多年。我都有些绝望了,本想着再过几年,我身体磨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带着阿淳的画像搬去谷阳,既然找不到他,能替他看看夕见也是好的。”
近乎自暴自弃的想法,令司徒毓羞惭不已,他的阿淳受了那么多苦,都还努力的活着,他有什么资格放弃自己?
“找到阿淳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带他去谷阳了。一路上我们会经过许多地方,阿淳和我曾经约好要一起游历天下,虽然他现在都不记得了,但是没关系,我记得的。”
司徒毓说着,拉起方淳的手,柔声问道,
“阿淳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
方淳包了满嘴点心,朝他眨眨眼,点头道,
“愿意。”
顿了顿,他又问,
“阿毓要去哪里?”
司徒毓摘下他嘴角的饼屑,神情越发温柔,
“不管去哪里,阿淳都愿意和我一起吗?”
“嗯!”
方淳重重地点头,
“你是我的!”
司徒毓应和着哄他,
“对,我是阿淳的。”
“娘应该会很伤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