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重生林家闺秀>第124章 番外

提起密斯陆北平的社交界几乎就没有没有不知道这个名字的,陆瑛是北平最娇艳的一朵名花,十个年轻男人里面有八个人都暗恋她,只不过谁也不知道这位北平社交界的摩登女郎,引领着北平时尚的女孩子早已经名花有主了。

陆瑛和刘子墨的婚事是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定下的,其实如果真要追根溯源还要更早,陆刘两家早有接触,一直到陆瑛十六岁婚事才最终定了下来。

十六岁的陆瑛刚刚在北平社交圈崭露头角,她喜欢穿着最摩登的洋装穿着最漂亮的舞鞋在金碧辉煌的舞厅里面翩翩起舞甚至喜欢年轻男孩子们爱恋的目光,当然了她也曾幻想过自己未来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或许有一天她的白马王子会穿着得体的西装手捧鲜花来到她的面前带着她在舞池飞舞。

可想而知知道自己的婚事已经定下了之后对憧憬着谈一场罗曼蒂克爱情的陆瑛是多大的打击,大哭大闹、离家出走甚至绝食能想的法子她都想过了,但是仍旧没有什么效果,这门婚事不可更改。

陆瑛虽然闹腾的很是厉害但是她的心性十分豁达,所有的方法都尝试过了,她也就不再折腾了。毕竟这只是订婚,离结婚还早呢。再不济她也能享受好几年的畅快日子。

陆家父母其实都是很开明的人,只是陆瑛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和刘家的联姻势在必行,因此两个人对陆瑛都有几分亏欠,之后的日子对她格外纵容。

陆瑛的爱好很广泛,她英文很好,舞蹈很棒,除此之外还会唱戏曲,兴致上来还能做几句小诗,她曾经偷偷的去过百乐门跳舞,也曾经在骑马场策马扬鞭,甚至还不远万里跑到巴黎疯狂扫货,这样多彩的生活让她沉浸其中,一转眼就是两年。

如果说十六岁的陆瑛还只是在北平声名鹊起,十八岁的她就是声名赫赫了,一场舞会如果没有陆瑛的影子甚至会失色不少。。

十八岁是一个女孩子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现在的陆瑛就像是一朵盛放的玫瑰几乎任何人在她的光芒下都会成为陪衬,这样的女孩子和同性的关系往往都不会太好,但是偏偏陆瑛生性豁达,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和她做朋友,陆瑛觉得这时候应该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了,最多等到二十岁,就算是不愿意她也要嫁人了。

说起来也算是奇怪,陆瑛虽然已经跟刘子墨订婚两年了,两个人又都是混迹交际场的,但是却很少见面,刘子墨留学两年还是前段时间才回国,不过两人订婚之后的第一面就有些火花四溅。

刘子墨是个花花公子,这一点是陆瑛早就知道,北平多纨绔,这些二世祖们花着家里的钱,每天过着恣意的生活,尤其是刘子墨他们那一群狐朋狗友更是劣迹斑斑,捧捧戏子包、养明显这都算不了什么,尤其是刘子墨仗着他老子是警察、厅、厅长玩起来更是无所顾忌,平时没遇到倒还罢了,既然遇到了陆瑛就不会忍这口气。虽然婚事不能更改了,但是想让她做受气的小媳妇儿那是不可能的。

陆瑛不会跟别的女人一样把责任全都推到女人身上,说白了就是刘子墨的错,那些所谓的明星围在他身边所谓的不过钱权二字罢了。

刘子墨应该是认识陆瑛的,在北平如果连陆瑛都不认识那可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媳妇儿了,更何况陆瑛是他的未婚妻,能有陆瑛这样一个给未婚妻刘子墨不是不得意,毕竟这样的美人只要是男人便一定会喜欢,只不过刘子墨没想到两人一见面陆瑛就给了他一个这样劲爆的介绍。

陆瑛倒也没怎么为难跟在刘子墨身边的小明星,只不过带着他们那一群娘子军把刘子墨他们几个人的场子给砸的不轻,砸完之后陆瑛似笑非笑的看了刘子墨一眼,直接扬长而去。

刘子墨傻眼了,这是什么个节奏,看了看一边被吓得花容失色但是却没有被伤到分毫的女伴儿,短暂的生气过后,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种情况不是应该把人抓个满脸花嘛,怎么就这么走了。

见刘子墨傻呆呆的,他身边的狐朋狗友便笑道:“怎么子墨吓傻了?真是闻名不如见面,没想到密斯陆还有这样一面,子墨以后你可就惨了,简直是要惧内的节奏。”

“胡说什么,你们等着分分钟我就让他母老虎变成小绵羊。”刘子墨大声说道,不过不知道怎么的,他心里有些淡淡的心虚,就陆瑛那样如火一般的性格,不把他烧着就不错了。

刘子墨的预感不错,有了第一次见面之后,他跟陆瑛见面的次数也逐渐多了起来。陆瑛搅和过他的几次场,每次刘子墨都被修理的很惨,那群狐朋狗友没少笑话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刘子墨就是越来越爱往陆瑛身边凑,看到别人爱慕惊艳的眼光他的心里便格外不舒服,甚至是酸溜溜的。

不过虽然如此,但是刘子墨嘴巴却是很硬,从来不肯说句软话,只是在刘家跟商量婚事被陆家委婉的推辞了以后喝了个酩酊大醉。

他知道陆家什么意思,不就是陆瑛不愿意嘛,还嫌弃他,他刘三少要钱有钱要权有权陆瑛那个丫头片子有什么好嫌弃的,等他做出一番样子就算是他陆瑛哭着求她,他也得考虑考虑。

创业不是那么简单的,就算他姓刘,但是仍旧有很多人不给他面子,毕竟掌权的是他老子,他只是纨绔一个,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刘子墨还偏偏要做好了,他卯足了劲儿跟徐谨之几个干,几乎把前面二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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