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珠听到这话愣了一下,停顿了好一会儿,继而还是从皇帝手中把这方手帕拿了回去:“皇上!按照我们老家的规矩,这方手帕是必须由女子携带的,这簇血红既是贞节,也是女人今后的生命所在。臣妾还是自己带着这方手帕吧,也算是臣妾对皇上的一份牵挂。以后不论走多远,不论走到哪儿,只要臣妾看到这方手帕,臣妾就会想起皇上,就会一丝丝怀念皇上的好来……”
朱翊钧又哭了:“阿珠!朕并不好,你不要怪朕就好……”
阿珠把手帕又藏回了腰间,跪倒给皇帝磕头,这次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皇上,阿珠真的走了!您多保重!”
话一说完,阿珠转身来到了外屋,把脚盆和食盒子都收拾了,很快出了书房离去了。
朱翊钧好象一下子觉得心很空,慢慢地穿好了衣服,走到外面,发现阿珠早已经远去,桌上还放着自己抄着晴天的那首古诗和译诗,不由得在桌前发起愣来。
……
这一顿呆发的时间有点儿长,足足有十分钟,始终缓不过劲儿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朱翊钧现在发现自己都搞不明白,自己爱的是谁?小倩的热情如一,阿珠的外冷内热,晴天的清纯精怪,还有朱雀、明清和明澈,这一切都可以兼得么?
是因为自己是皇帝?所以她们都义无反顾地爱上自己?
当然肯定不是,虽然自己是皇帝,但是象阿珠这样的好女子,还是不得不用她去和女真人和亲,说白了就是交易,用自己喜爱的女人去换取短暂的和平。
如果说原来她只是一名服侍自己的宫女,那么派她去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是现在已经和她有了肌肤之亲,甚至在激情的时候也说过山盟海誓,可还是不得不把她送走,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只能说明自己无能,连一个喜欢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还能做些什么?
正是这一点,就象胸口堵着一块大石头一样,让如此要强的他缓不过劲儿来!
妈的,总有一天,要让这些比脸皮比野猪皮还要厚的女真和鞑靼们跪在老子面前求饶,老子总有一天也要让他们亲手把他们的公主送到老###里来!
正想着,太监们送晚饭来了,在床上折腾了一下午,颠鸾倒凤,梅开二度,中午饭还没怎么吃饱,顿时觉得饿了。还没等他们把饭菜摆好,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感觉今晚的饭菜吃得特别香,不一会儿就把整整一碗米饭、一碗五味蒸鸡和一碗糊辣醋腰子全部倒进了肚,把旁边还在摆放汤盘的太监们看得目瞪口呆。
我的天,皇上今天胃口太好了,以前从来没见他这么用过膳啊,一个菜最多也就夹上两三筷子吃上几口,还很少见他这么集中消灭两个菜的,看来一会儿做这两道菜的御厨们一定能得到赏赐!
朱翊钧从太监们的目光中很快猜出了他们的意思。其实他之所以迅速消灭了这两个菜,是因为他确实饿了。
这个五味蒸鸡是因为摆的和他最近,近水楼台,所以很快消灭掉。这个糊辣醋腰子倒是他特意挑着吃的,今天一连把阿珠办了两次,有些纵欲过度,必须吃点好的补一下。
吃哪儿补哪儿,既然现代都这么说,那么古代就更讲求这个了。吃腰子补肾,而且这个酸辣味儿是他的最爱,所以一盘腰子,很快就见了底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