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四十一章 寿宴(大戏加万更)
想解释什么,但萧少爷已经摔门出去了,身影带着震天的怒气。

九九倚在橱窗前在等店员包装衣服,见萧陌寒摔门离开,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兰仲文,“他怎么了?吃炸药啦?”

“管他呢。”兰仲文笑容淡淡的,弯下身子给她挑耳饰,他看了看橱窗里的耳饰,又看了看九九的耳洞,神情专注。

九九看他挑得入神,也趴在橱窗上细细观察每一双精致绝伦的耳环。

橱窗里泛着温暖的橙光,把兰仲文的面部线条照得柔柔的,他看了一会,指着一对小小的,简约的玉姝说,“九九,上次你不是给了我个怀表吗?我替你外公送一对耳姝补偿你吧,就当你外公多了个孙女婿,而我多了个媳妇。”

孙女婿?媳妇?

九九一愣,脸红得快滴出血来,“为什么买这个啊?感觉这个耳姝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啊。”

兰仲文挑东西一向很有眼光,九九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看中这款这么普通的耳姝,感觉一点亮点都没有。

“我见别的女孩子都带着耳环,而你一直不带,猜你是睡相不好,怕睡觉磕到了,是吗?”

这这这!

九九惊恐地看着兰仲文,推理能力简直比神算子还可怕。

没错,萧妈给她买过很多首饰,但她总是带了两三次就不带了,原因就是她睡相太差,常常不是夜里被首饰磕得难受,就是睡醒后发现首饰不翼而飞了。

而且她又懒,首饰掉了就不会找了,直接不带了。

兰仲文看她瞪着眼睛,知道猜中了,于是笑弯了一双惑人的眼,“这耳姝虽然看起来小小的,但色泽饱满,流光欲滴,一看就知道品格高尚,而且因为小,你带着睡觉就不会磕到了,外形简约,又方便,以后带着就不用拿下来了。”

九九又一次瞪大了眼睛。

这观察度,也太他妈的入微了吧?简直是帮她把一切都考虑好了,外形看着简约大气,而且因为是微型耳姝,睡觉不会磕到。这样带上去,除非她自己取下来,不然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也是,他从来不买九九用不上的东西,因为他知道九九就是个健忘的性子,又大大咧咧的,粗手粗脚,如果买小玩意或者公仔给她,转眼就会被她忘在角落里,再难多看一眼。

所以他给她挑的东西,一直是九九可以用得上的,这样的话,只要看见那件东西了,九九就会想起他,从而心房感到柔软。

他就是要住在九九的心房里,让她看见什么东西,就会无时无刻想起他。

这双耳姝就有这样的含义。

九九心中温暖,叫店员替她戴上耳姝,镜子中,九九耳垂上戴着两颗流光欲滴的玉姝,她眉眼一凝,荡出了温柔的涟漪。

她探出头,看见兰仲文已经在付款了,他总是这样了解她,九九一笑,偷偷询问店员,“有什么办法让我永远带着这副耳姝吗?”

店员想了下,提议道:“可以用铂金锡将耳塞和耳针融在一起,那样,耳塞和耳针就会融为一体,在也取不下来了。”

除非耳朵断掉才取得下来。

九九眼珠晶亮,高兴道:“这样好,你们这里有铂金锡吗?有的话帮我融一下吧,我想永远带着这个耳姝。”

“有的,小姐您请等一下,我这就去取过来。”

“好。”

聊到这里,兰仲文已经返身回来了,九九脸色绯红,赶他先走,“我还要办点事,你去外面等我。”

兰仲文无动于衷,“你还要办什么事?”

耳姝带了,衣服拿了,她还能办什么事?

“哎你别问了,先出去就是了,我马上就好。”想永远带着这副而姝的事,九九怎么好意思告诉兰仲文,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有多么喜欢他。因为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有多浓烈,他才会对自己越来越好。

见兰仲文不动,她的表情别扭,凶巴巴道:“你快去,不然我不理你了。”

兰仲文哭笑不得,妥协道:“好好好,我去外面等你。”

虽然他也好奇九九要干什么事,但是他尊重九九,纵然很喜欢她,也要给她适当的空间和自由,爱不是束缚,而是要令对方甘愿靠近自己,并且觉得靠近对方是一件美好而幸福的事情。

锡好耳姝后,九九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蹦蹦跳跳的跑出去找兰仲文。

他静静站在门外,戴着夸张的墨镜,双手插在兜里,酷酷的,冷冷的,却很有大腕的气场,让路人不住扭头注视他。

九九觉得好笑,凑过去,“你怎么戴着墨镜?”

兰仲文的眼从墨镜中露了出来,有些无奈,“你叫我在门口等你,但路上那些人都看着我,我不好意思。”

九九哈哈大笑,“你傻啊,我只是叫你出去等我,你可以去萧陌寒车里等嘛。”

“你才傻。”兰仲文在她额头上敲了个板栗,语气温柔,“我这是担心你,你这个煮鸡蛋都能把自己手弄残的危险分子,我十分之不信任你。”

九九一窘,揉着吃痛的脑袋,“那是以前,我现在只是戴个耳姝,绝对不可能出事!”

她说得十分笃定,兰仲文没管她,犹自看着她红红的耳朵,表情奇怪,“九九,你的耳朵好红。”

兰仲文这么说,九九突然觉得自己的耳朵很烫,她伸手摸了摸,还有些痛。

“兰花儿,不会真的给你说中了吧?我的耳朵好像真的有点痛。”

兰仲文凑到她耳边,仔细瞧了瞧,“你刚才干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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