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村还说自己开店之后的情况,一个男人开着一个军事类别的店面,还是比较对口的,而袁立她们三个在聊得比较熟之后,开始说编造自己的身份和北京,其中就说了袁立她们是想买货的,主要是买一些车运回中国,用赚了钱在中国买别的东西,这样挣钱,而中村也以为袁立她们三个小妞都是日本的人,所以防备不大,毕竟对方是女人。
中村在开店的期间,遇到了很多的人,山口组的人在他开店之后就没有找过他的事情,而且一些小组长还问中村愿不愿意加入自己,中村当时自己开店的钱一部分是借的,没有办法解决,而山口组的人借了中村钱,然后让中村给他们办事,其中就有对中国走、私一些货物,小到打火机,大到汽车之类的。
这无疑是袁立她们想要知道的,中村听袁立她们也有这方面的意象,并且在之前就知道她们很有钱,于是开始盘算起来怎么来挣钱。
这个方式,当然就是偷渡了。
偷越国境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境许可、未经入境许可,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偷越国境是违法行为。随着五百年前欧洲资本运动兴起,一些跨国界的经商贸易日渐增多,许多商人在当时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便开始了大规模的非法入关“偷渡”行为。其中早期“偷渡”到我国东南沿
海台湾、香港、澳门做生意的有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英国人。从明朝开始,中国郑和七下西洋也是在强大的炮艇护卫下,不请自到的漫游东南亚及南亚、东非印度洋沿岸国家。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西班牙和英国等西方国家做移民劳务的商人,还分别从厦门和汕头偷渡数十万劳工到南北美洲和南非各国。
其中,1847年至1852年从厦门“偷渡”贩运出洋的华工有15000人;1852年后从汕头“偷渡”运走4万华工;另外,这个被国人指斥为贩“猪仔”的贸易,又转移到澳门进行,据有关历史数据统计,仅从澳门“偷渡”贩运到古巴、秘鲁的就有十几万华工。
到1882年统计,被西方列强“偷渡”到美国西部圣弗朗西斯科,开发旧金山金矿和修筑铁路的华工就有29万人。
据有关统计表示:从1807年到1925年间,仅经荷、西、葡、法、英、美国之手非法“偷渡”贩运到世界各地的华工约有300多万人。
这些非法移民活动的起因皆是从西方列强扩张时开始的,对这种远涉重洋,闷在船仓里毫无人身安全保障的大规模非法“偷渡”移民,中国历朝历代政府都是坚决反对的。
然而,这种由西方祖师爷言教与身教出来的非法偷渡行为,却在中国东南沿海长期形成了一种前面“走出去”混得好的亲友,又勾着后面的人“走出去”发展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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