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最强兵王在都市>第87章 休养

女人们的战争一触即发,林峰却对此一无所知。恐怕林峰就算是知道了,一时间也会头疼非常,懒得去管这些事情。

尽管华夏的道德和法律摆在那里,不过干林峰这一行的,却不能把那些东西摆在心里。林峰也不是一个克己守礼的老学究,明知道自己在刀口上舔血,又怎么会放着舒服的生活不过?

为了华夏,为了老首长的军令,林峰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不过到了个人问题上,稍微放纵一点也没什么吧?

反正林峰没有违背法律,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如果真的有女人不愿意的话,林峰也不会阻拦。

放在以前的话,林峰可能还会因为一份责任感畏手畏脚,不过现在,林峰已经决定找机会回去就吃了她们,前提只要她们仍旧原意跟着自己。

有了一个曹霜开头,再加上从鬼门关上走了一遭,林峰突然觉得放开也不是一件坏事。并不是林峰的责任感消失了,而是林峰绝对,就算是没有了自己,女人们也不至于活不下去。

这是自己有着那一亿五千万带来的自信,也是林峰对人生的一种感悟。并非及时行乐,而是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比如曹雪,如果她仍旧认准了林峰,要做林峰的女人,给林峰生孩子的话,林峰为什么要拒绝呢?因为一点有可能发生的危机,还有心中模糊不清的责任感,便拖着曹雪的感情,让曹雪继续独守空房?

曹雪年纪不小了,如果再拖下去就真的度过了最后的美好时光,为了不存在的东西而阻挡了两个人的幸福,现在想想真是愚蠢。

不过现在想那些东西也没有用,林峰身体依旧虚弱异常,体内的精气空荡荡的,没有丝毫的剩余。

这样的状况让林峰有些心惊,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功夫被废了,还是因为太过于疲劳。林峰希望是后者,仅仅是因为自己的体质虚弱,耗尽了精气,否则精气从头练起,还真的是一件麻烦事情。

日照当空,兰若君踩着轻快的步调,提着一个古朴的篮子再次来到了这个幽径的道观,她如约给林峰带来了食物。

没有什么特别准备的东西,番茄炒蛋,拍黄瓜,一颗白水煮鸡蛋,一颗茶叶蛋,三个大馒头,典型的家常菜,甚至不能再普通了。

兰若君有些脸红,道:“林哥,我做饭不多,这都是我常做的,新东西等我晚上试试,晚上给你加菜!”

林峰刮了刮她的鼻子,表示感谢,让小丫头笑嘻嘻的,手指都拧在了一起。

两人一边吃一边聊,林峰对于兰若君的了解也更多了。

兰若君便是牛头山村出来的野丫头,谁知道一个山里的姑娘怎么会成为了燕京外国语大学的校花。

林峰仔细打量过兰若君的容貌,看的兰若君面红耳赤。不过林峰也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兰若君单论五官而言,只能算是标致没有太大的瑕疵,算不上什么顶尖的美人。

她就没有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色,比如酒窝、大眼睛、尖下巴、瘦脸什么的,就是一张典型的标准脸蛋。

可是她的脸上,却带着一股自大山之中温养而成的自然精气,看着她的眉宇笑容,就能够感到扑面的青春。

在帝豪酒店的那次见面林峰还没有感觉,因为那个时候的兰若君画着妆,虽然不是浓妆,却也遮掩了这股精气,反而降低了兰若君的美丽。

不过现在,素颜出面的兰若君,却总是让人心灵平静,眼睛原意盯着她的容颜,呼吸她身边的空气。

尽管林峰的举动让兰若君好不自在,不过她只是红着脸低头,却没有丝毫后退的打算。

但是她也没有丝毫的主动。

“若君,以后就不要化妆了,顶多就是保养一下皮肤什么的。素颜的你,才是最漂亮的。”

不出话来了,只是一个劲的点头。

看着兰若君收拾完东西,跳着脚离去,林峰自然看得出这个丫头心中的雀跃。

兰若君是典型的山里孩子,如果没有马仁礼这个老道士的话,估计她连上学都不一定有机会,最多成为一块埋在山里的珍宝,说不定有机会嫁到燕京,平淡的过一生。

不过有了马仁礼,兰若君上了学,更是因为聪明还有孝敬,被马仁礼单独指点过,因此兰若君成绩很好,最后更是考上了燕京外国语大学。

到此,兰若君这块璞玉已经展露了小半,尽管兰若君在燕京外国语大学非常的低调,可是很明显,许多人的眼睛已经盯上了她,没办法,那股芳草野花般的自然精气,对于燕京这些见惯了浓妆艳抹的权贵们而言,可是难得的山珍美味。

之所以还没有人下手,不过是因为兰若君仅仅是还是一个大一生,许多人恐怕还在观察。现在是八月份,马上兰若君就要迎来自己第二年的大学生涯,恐怕到时候就要有人下手了。

实际上,已经有人下手了,但是下手的人不少男人,而是她的一个室友,心里肯定有着嫉妒的女人。

兰若君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现在已经成为了农民工了,林峰第一次见兰若君的时候,兰若君的父亲从脚手架上摔了下去。

当时急的六神无措的兰若君便在室友的怂恿下,进了帝豪酒店,要挣钱自力更生。

帝豪酒店是什么地方,如果不是兰若君第一个碰到的客人是胡啸,胡啸起了善心,之后又碰到了林峰的话,恐怕兰若君这个山里的精灵已经要被玷污了。

后来在林峰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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