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公司,我看到了在办公室里,李猫正在擦那一双特别定制的鞋子,这是公司替李猫定制的风翼鞋子,非常轻柔,李猫也视作珍宝,我走过去,那李猫也完全没意识到。
田华龙则坐在椅子上,一只脚搭在了椅子的一角,用食指不停的扣弄他的脚趾间,然后会讲手指放到鼻尖问一下,衣服陶醉的表情,也非常让人作呕。
慕人杰则看着网页上的嫩模,是不是发出一两句:“嘿嘿嘿……”“嘿嘿,正点!”之类的话,听起来非常猥琐。
最正常的就是宋双双了,她以为受不了三个大汉,搬到了办公室最角落的一个地方,也是靠窗的一个地方,此时看着窗外,若有所思,而她是第一个意识到我过来的人,立刻站了起来:“哥!”
顿时,其他人也手忙脚乱,纷纷站了起来:“头儿早!”
我看了生气:“一早上就没个样,不知道今天我们有事情要做么?!”
“哥!报告我已经写好了!”宋双双梳着一支马尾辫,带着一副银边眼睛,走了过来,我看了这丫头一眼,一大清早就化了淡妆,竟然还涂了眼影,我顿时不开心了,“双双,你到底是来上班啊,还是来相亲啊,而且在公司,你别叫我哥。”
“哦……”双双像是泄了气的皮球,退到了角落里,低着头,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而此时的慕人杰,还盯着一个泳装少女嘿嘿的笑个不停……
我连忙咳嗽了一下,怒道:“看够了没有?”
顿时慕人杰浑身一震,立刻站了起来,堆着笑脸,眼睛都咪到了一起:“头,头儿,你来了啊,早啊!”
我没搭理她,从一个包裹里面拿出了一个猪肉案子,这是一快十分古朴的老案板了,上面已经翻了黑色,其他人见我拿出这东西,纷纷十分好奇,也就都凑了过来。
我说到:“这案板是我从旧货市场上买来的,论历史,也有五六十年了,是在山西发现的,有一家屠猪户,连续三代都用这案板来杀猪,平常的猪血,流淌到案板上也就四下溢出来了,而这个案板不一样,它能吸收猪血。”
周围人听了,纷纷好奇了起来:“有这等奇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案板里面包着一只壁虎,当时案板的缝隙还小,那壁虎钻进去,就吃一些猪肉的肉渣和骨头屑,过了不久,这里面的壁虎就长大了,也出不来了,就憋在里头,因为杀猪的日夜不停的割宰猪肉,所以这里面的壁虎也是十分肥硕,日积月累,它吃的猪血就凝结成了一个血珠。”我说着,拿着一把刀子,从缝隙中,将案板给绞烂了,里面果然出现了一条又肥又大的大壁虎,足足有一个人的小臂粗细,十分壮观。
我咳嗽了一下,将壁虎抓住,不让其逃走,手中刀起刀落已经将这壁虎开膛破肚,挖出了一颗血淋淋的珠子,这正是一颗明晃晃的血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