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展颜侧头,开口回道,“当然。”
这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她的脚伤又怎么可能没有痊愈。
而后一阵沉默,他漫不经心地问道,“和他还有联系?”
“谁。”陆展颜有些困惑。
“周氏千金的未婚夫。”他沉声说道,却并没有点出名字。
陆展颜望着前方,平静应声,“没有。”
随即又是一阵沉默,直到车子抵达酒店。
陆展颜下了车,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走了几步却差点就摔倒,幸好他扶住她,才没有出洋相。抬头瞧向他,他正皱着眉,有些不悦地问,“不会穿高跟鞋,你还穿这么高!”
“谁不会穿了,我只是脚正好麻了。而且店员也说了,穿礼服就要配高跟鞋才好看。”陆展颜如实道。
“她们说什么你就穿什么了?”
“那你也没说换掉啊。”
“你……”
她倒是懂得将责任推个彻底,秦世锦皱眉拉过她的手,低声叮嘱,“挽着我。”
陆展颜急忙抓紧他,倒不是因为怕摔倒,而是有些畏惧这样的场合。
在他的带领下,慢慢走入了商流名豪云集的酒店。
这是一个她不曾涉足过的世界,想当然是十分华贵,却不料华贵如斯。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这边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谈笑风生,那边是婀娜多姿言谈举止大方有礼。
陆展颜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眼前的一切又太过虚无,让她无所适从。
第一次出席正式的宴会,第一次穿礼服,第一次和他一起,人生中三个第一次,全都在一个晚上实现。陆展颜仔细数了数,其实还有太多个第一次,竟都是和秦世锦有关。比如第一次爬墙,第一次翘课,第一次骑自行车……回忆扑面而来,满满都是他的画面。
此刻让她突然清楚记起第一次穿高跟鞋时的情形。
那还是小学了。
班里的女孩子当时虽然不懂那些情爱,可也已经爱打扮,也懂得想要吸引男生的注意。悄悄存了钱,她就和几个女生跑去鞋店买高跟鞋。可是当时的高跟鞋,适合她们的,却也不是现在这种细跟的,是那种非常可爱的小坡跟,只带了一些些跟的可爱皮鞋。
陆青松虽然对她很舍得,可是对于这种赶时髦花哨的东西,一向都是排斥的。
陆展颜央求了几次也得不到,就只有自己存钱。
将扑满小猪存满了硬币,就抱着扑满换来了一双小皮鞋。
一买回家,她就献宝似得穿上,也不管会不会脚疼,只是觉得特别好看。
那天她命令他一起去书店买参考书,她就直接穿着新买的鞋出门。她得意兴奋地问他如何,他用一种很鄙视的眼光看她,并且警告她,一会儿要是走不动,他不会管她。
不管就不管,她怎么会走不动?
谁想到回来的路上,就真得寸步难行。脱了鞋子一看,已经破了皮。她疼的皱眉,他就没好气地数落她,什么不穿丝袜就穿新鞋,不磨破才怪。又取笑她,学大人爱美,自己就是个丑小鸭,就算戴了皇冠也不是公主。
她已经花完了所有的钱,连带他的也被她强制用来买这买那花了个精光。他又不可一世地骂她是猪,然而骂归骂,最后却还是背起她就走。
在那以后,陆展颜就发誓,等到将来某一天,一定要穿着高跟鞋健步如飞!
可是,如今恍然一想,难道她当时参加学校的模特队,其实是为了那可笑的誓言吗?
突然,听见他说,“你挽太紧了。”
她是太紧张了,亦或着被惊到了,陆展颜赶忙松开他些。
灯光太过璀璨刺目,陆展颜有点云里雾里。
“放轻松,跟着我就好。”秦世锦不着痕迹地轻拍了下她的手背,低头给了她一个微笑。
瞧见他的微笑,陆展颜不由自主地点了头,渐渐镇静下来。
估计是社交场合,所以才会感觉今天晚上的他格外绅士也格外体贴。陆展颜就这样挽着他的手,进入宴会礼堂。慢慢的,竟也就不再紧张,面对那些陌生人的笑脸时,也能够微笑以对。
而在旁人眼中的他们,却也是一对璧人。
陆展颜一身丝绸绿曳地晚礼服,柔和却不失明快的颜色,衬得她的肤色更加白皙。白色的狐狸毛领,透出一丝可爱纯真,而她那副眼镜,偏将这份可爱弥补,多了几分知性冷然。总之,是矛盾的综合体。
秦世锦则是一身低调的黑色西装,只搭配了造型简单的银色袖口,举手投足间,有种内敛的华贵之气。
两人一路走进来,微笑有礼地回应对他们打招呼的绅士淑媛。
而后秦世锦瞧向了会堂中央被众人簇拥寿星的王主席,陆展颜也自然也有瞧见。
但是同时,她也看见了正与王主席畅快谈笑的男人。
陆展颜没有亲眼见过,也没有有所接触,但是相关的资料还是见过。
如果她没有认错,那么他是……
“那个人是五洲集团的唐总?”陆展颜微笑着,轻声问道。
秦世锦低声道,“你的眼力不错。”
果然是他。
五洲集团的掌权人唐仁修,比照片上瞧上去更加斯文英俊。走得近一些,可以发现他有一双勾人的眼睛,飒爽干练的短发,很是干净整洁。他自然有度地微笑着,但是不经意间投射而来的目光,却敛着锋芒。
一眼就可以知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