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如果合约第一条生效,在乙方遭遇到特殊困难的时候甲方必须给予全力的帮助,甲方也会视乙方女儿赵皇后的父母为自己的父母,亲人为自己的亲人,(这条好像并不是很过分,应该如此)
第六条,本合约一事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合约不得外借,传阅,毁坏并永久生效,如有补充今后甲乙双方协商后补充。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号,甲方:(空白),乙方:赵国华,
“看完了?”赵国华见刘梦成抬起了头呆呆的看着他,面无表情的问了一句,
“看完了,伯父,您没事吧?”刘梦成看到赵国华不喜不怒的抽着雪茄担心的问了一句,
“你签了合约那就没事了,你要是不签那就有事了”,赵国华依然不紧不慢的回答着,没有丝毫表情,说完后把笔又递了过去,
“您真的让我签这份合约?”刘梦成又不确定的问了一句,说完后又低着头看了起来,心里在盘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什么叫不签就有事,签了就没事?这样的合约签署了也不能生效吧?中国的法律好像只允许娶一个老婆,怎么他还要写那些所谓的什么皇后妃嫔呢?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问题?最奇怪的就是第四条了,刘梦成又看了一遍,越看脑袋越晕,他这几天遇到的事情比这十几年遇到的怪事都多,
“当然,我只是想给我女儿一个好的归宿,更加要一个正统的名分,我女儿都跟了你三年了,你既然要娶我女儿,自然要给我女儿一个皇后的名分”,赵国华也捏灭了手里的雪茄,眯着眼睛看着刘梦成,
“喂,伯父,您别乱说啊,什么叫跟了我三年,只是做了三年的同学而已”,刘梦成被赵国华的一句跟了他三年吓的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心里暗地嘀咕他不会认为他女儿赵敏敏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吧?天地良心啊,我连赵敏敏的手都没有正式的拉过,如果他那样认为的话可冤枉死了,
“意思差不多,你到底签不签?你既然和我女儿签了一份合约那这份合约你更该签了”,赵国华说完后抬了抬下巴,意思是让他赶快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