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天赐良医>第一百四十四章 刀歌

“刀歌。”叶开没有看来人,只是轻轻喊了这样两个字。

来人又笑了起来:“师父,你已经很久没喊过我的名字了。”

“嗯,我活的很久,但是我的弟子很少,你算是一个。”

“我很荣幸,也很幸运,你给了我一切,如果不是你,我早就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了,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想活下去真的好难。”

“慌乱的年代只是推动历史前行的动力,都过去了,能活下来就好。”

“是的,我很好,所以我希望能够多为你做点事情,越多越好,那样我才能知道我活下来的价值,我不想活的毫无意义,而我活着的意义就是跟随你,哪怕就那样跟在你身后一言不发,看着你的背影也是种幸福。”

“我没有那么伟大,也不值得你这样的崇拜,你是你,我是我,每个人都要独立自强。”

“每个人也都需要有个崇拜的对象,不是吗?有崇拜对象才能有前进的动力,我的崇拜对象就是你,我的师父。”

是的,刀歌崇拜叶开,这是所有跟叶开接触过的人,所有了解叶开的人共同的想法。

刀歌不姓刀,因为百家姓里没有这个姓,但是千家姓里面却有,不过后来却改成了刁,刀歌姓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从他刚刚记事的时候,他就叫刀歌,这个名字是叶开开始叫的,于是他就一直的叫了下去。

叶开也喜欢刀歌这个名字,这是一个有些冰冷却有有些温暖的名字,刀,杀气凛然,冰冷异常,刀现,人亡。歌,缠绵抒情,温暖如阳,歌声起,心飞扬。

但是当这两个字组在一起的时候,它就兼顾了这两个字的含义,刀杀人,歌声缠绵。

所以刀歌会杀人,而且他杀人的兵器就是刀,他什么刀都会用,唐刀,朴刀,砍刀,金丝大环刀,金背开山刀,雁翎刀,柳叶刀等等,甚至是飞刀,每一种刀他都能用的登峰造极,炉火纯青,因为他不能不用到这个地步,因为他的刀都是叶开教给他的。

用刀的人就喜欢刀,所以刀歌也喜欢刀,喜欢就去收藏,于是他收藏了很多刀,无色,赤冶,七圣,龙鳞等等,他收集了很多名刀,收集一样东西的方法有很多种,购买,淘宝,奇遇,名家锻造,但是这些办法刀歌都不喜欢,他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收集名刀,那就是抢。

每一个被他抢过的人,总是恨不得冲上去咬他两口,但是他们最后却都没有那么做,因为他们知道如果那样做了,那么丢的就不会仅仅是刀,而且还有性命了。

叶开说过刀歌很多次,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去购买,用银子或者是金子将它买过来,不要总是抢,那种行为不对,因为你抢了人家的东西,人家就会给你一个骂名,然后一传十,十传百,你就变成了恶人。

刀歌很听叶开的话,于是在以后的时间里,他如果再抢人家的宝刀,就先将别人杀死,然后再将刀拿过来,他说这样就不会有人毁坏他的名誉了,可是后来他却发现他的名誉更坏了。

于是叶开也就不再说他了,因为他害怕再说他一次,等到下次他再抢别人宝刀的时候,会杀人家全家。

刀歌也有好名声,他记得很清楚,那一次他的名声真的很好,因为他就有那么一次。

那是一三六九年,也就是洪武二年,天下刚定,百废待兴,可是华山却有一群匪徒打家劫舍,无恶不作。

那一次刀歌去了华山,他去华山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杀人,杀那帮匪徒。

这个消息如同长了翅膀,顿时在华山一带传了个遍,人们都很好奇,刀歌为什么去杀匪徒?难道他不知道他的名声还没匪徒的名声好吗?

人们感觉很奇怪,感觉奇怪的事情就容易被关注,于是人们都关注这华山这帮匪徒的下场。

但是让所有人失望的是,他们并没有发现华山上出现过大规模打斗的现象,悄无声息,可是等他们好奇的成群结队走上华山的时候,却被眼前的情景震撼了,三百二十一个匪徒全部毙命,每一个都是在咽喉处一道刀伤,刀伤切的恰到好处,不浅不深,好像一个艺术家在雕刻一个泥塑一般。

人们知道刀歌来过了,只是他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离开的,人们不知道,人们更不知道他是怎么将这三百多匪徒给全部杀死的,这是一个很大的疑问,没有人知道答案,如果非要说还有一个人,那么就是刀歌自己。

刀歌杀人的时候喜欢说一句话:“刀现,风起,如歌声。”

但是钢刀闪过带动罡风所唱的歌并不好听,因为能够听到这歌声的人都死了,所以没有人喜欢听刀歌的刀唱歌,那不是歌,那是催命的锁魂曲。

刀歌不是万能的,他也败过,而且败的很惨,打败他的那个人叫独醉,一个很奇怪的人,同样用一把刀,刀歌喜欢人家的刀,于是就去抢,结果失败了,失败的结果就是受伤,然后逃跑。

很多人鄙视逃跑的行为,刀歌对于这种人却是很鄙视,在他看来,不会逃跑的人就不是好人,因为逃跑能够活命,只有活下来你才能散发出你余下的光和热。

所以刀歌那次跑的很快,快的让他自己都不可思议。

当他跑到叶开身边的时候,整个人像一个血葫芦,身上到处冒血,但是他却高兴的哈哈大笑,他对叶开说他赢了那个叫独醉的家伙,因为那个家伙想要他的命,却没有成功。

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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