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美人镜>第14章 蔷薇硝

祁先生是个非常讲究的人,日子过得讲究,教书教的讲究。

祁先生的课上一丝不苟,课下却常常会有些新奇的事情,比如教她们制木琴、做胭脂。不过一月功夫,沈采蘅就被收服了,整日里祁先生长祁先生短的,再也不赖床了。祁先生喜欢蔷薇花,还拿自己做的蔷薇硝送人,香软的很,显是质地极优。沈采薇收了放在装脂粉的宣窑瓷盒里备用,沈采蘅则是放在荷包里臭美显摆。

不过,对于沈采薇来说,最叫她印象深刻的却是祁先生第一日开堂时候说的话。

至今言犹在耳,记忆犹新。

“今日是第一日给两位小姐上课,”祁先生淡淡一笑,语声却是不紧不慢的,“倒是有些想法要两位小姐说上一二。”

“平常我们遇上一个人,第一眼所见的自然是对方的容貌。所以,美貌的人总是会有优势,格外的讨人喜欢。”祁先生说到这里,便对着沈采蘅笑了笑,语声温和可亲,“便如三小姐这般的,偶尔撒一撒娇,家中长辈必是喜欢的。”

沈采蘅被人委婉的夸了一句长得好,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头。面颊微微泛上一点红,就像是花蕊中央的那一点儿颜色。

祁先生说到这里却话锋一转,接着道:“只是,与人交往却不能光凭容貌,再美的容貌都有消逝的一日,而一个人的言谈、举止、才学、品行才是能够真正永远不会褪色,不会消逝的存在。换句话说,第一次见面,你可能会喜欢一个长得美的人,但是真正交往接触的时候,你必然会喜欢能与你交谈分忧,品行才学值得人钦佩的人。”

沈采薇这时候才提起了精神,微微怔了怔,坐正身子,认真的看向祁先生。

祁先生并没有避开沈采薇的目光反而正视着她,温和一笑,接着道:“我在宫里的时候,曾听过一句话,格外的印象深刻‘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则思绝’。也正因如此,我希望我的每一个学生都是能够成为不以美貌自持、拥有胜过美貌特质的人。”

“容貌是天生的。但是言行、举止、才学、品行却是我们后天可以努力的。这也是我来做你们先生的原因。”

对着祁先生那些话,沈采薇忽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她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法了——美人在骨不在皮。倘若她能够真正的达到美人镜所要求的‘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那么去不去掉胎记或许已经无所谓了,因为言谈之间,她就已经有了可以叫人忽视容貌的特质。或者,那时再去掉胎记,美貌也会因此而更添光彩,真正的叫人心动神移、无法忽视。

真正的美人,本不该依靠皮相,这或许正是美人镜想要教导她的。

前世一直做花瓶的沈采薇这一刻终于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的想通了,真正的放下所有的顾虑和彷徨认真的看起了书。她终于可以确信:就算是去不掉胎记,只要她肯努力,也一定可以过得很好。

为了表示一下自己的决心,沈采薇还特意把每日五张大字改成每日六张大字,害的沈采蘅不得不为了面子跟风得也多加了一张,私下里气得坑掉了沈采薇好几盘的点心。

不过祁先生也知道劳逸结合的道理,上五天课之后就会放她们休息两天,放松一下心情。一般这种时候,沈采蘅同学都会非常偷懒的窝在自己的西暖阁里休息,然后吃点心,然后再休息——总之懒得叫人瞠目结舌。

沈采薇则稍微有点不一样,她通常都是休息一天,然后留一天悄悄的偷溜去瞧沈怀景习武——沈怀景同学作为被寄予厚望要下场科考的人,为了要锻炼身体,在学堂刻苦学习了六日之后还要专门空出一天来习武。

正所谓每个花瓶都曾经有个武侠梦。虽然沈采薇自知自己没什么天赋,那被美人镜洗过的皮肤更是嫩白柔软的出奇,但是认真想想,学套基本功也挺不错的,要知道高三都是有体育课的啊。只可惜她一提到要学武,就被身边的嬷嬷给拦住了:“少不得要流汗扭伤,总是不太雅观,再说,要是把胳膊给练粗了怎么办?”

时人喜欢才女,尤其是那种弱质纤纤的才女。不仅仅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也是因为那种身体上的孱弱反而可以更加衬托出那种超越于躯体的才华和智慧。

所以,沈采薇只好把这件事放在暗处进行,背地里偷偷去寻沈怀景合计。让他想法子让武先生到木容堂前面的空地上教他。

那里正好有个假山,方便沈采薇在后面偷看学习。

这一日,沈采薇也是和往常一样的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悄悄去瞧沈怀景习武。

那位教授武艺的武先生姓杨,是沈大伯专门请来的,为人还算严厉。因为沈怀景是初学,每日开始都要叫沈怀景蹲一蹲马步,沈采薇迟疑了一会儿也跟着在假山后面蹲马步。沈怀景还好,毕竟还有些力气经得起操练,可身娇皮嫩的沈采薇只蹲了一会儿就彻底要被练趴下了——两只脚都要酸麻了好嘛?尤其是初夏的太阳惹人厌,照得她头昏昏,眼前一片白茫茫的。

所以,沈采薇也没看见沈怀景差点把眼睛瞪出来才递过来的眼色。等沈采薇蹲的头昏眼花的时候,就被悄悄窜到自己背后的裴越给抓了个正着。

蹲马步的时候被人从后面忽然拍了一下肩,沈采薇吓得差点叫出声来。

“你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在这里?”

两人面对面,瞳孔中倒映着对方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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