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女主渣化之路>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那人恶毒起来的时候能将他的四肢砍断,性情阴晴不定,又十足十的疑心重,能在皇帝手下安安稳稳活了十五年,南霜付出的努力及其受到的屈辱,远远不是用语言就能表达清楚的。

只是在大内待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用上的时候。南霜非常刻苦,那些被请进皇宫教导他的人中,有各种各样的奇人异士,南霜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而那些教导他功夫的人,之后都被皇帝命人杀死了,理由是他不允许任何江湖人熟悉皇宫地形还能活着离开。

也因此他永远无法从那些人嘴里得知南霜真正的实力。要活着就要戴上面具,这是南霜的生存守则第一条。

但凡是晚上进入驿馆想要杀他的人,最后都死在了南霜手里,他甚至都不需要惊动手下暗卫就能将那些人全部解决。为了保护清欢,南霜让所有暗卫都藏在清欢身边,反倒是他自己孤身一人。也正因如此,前来刺杀他的人都以为胜券在握,便失去了戒心,可谁知道,但凡是进去的,没一个能活着出来。

第二日一早,清欢看见那横七竖八的尸体,面不改色地走到南霜身边,问道:“这些都是秦世子的人么?”

“然。”南霜喝了口茶,嘴角的笑容令人不寒而栗,头皮发麻。但他很快收敛起外放的情绪,面对清欢的时候又是一个温柔的好哥哥。“你怎过来了,我不是说,这边没处理好你就乖乖等着我吗?”

“早膳都要冷了,我等的可够久的了,而且这些又吓不到我。”比他们可怕无数倍的厉鬼她都不怕,更何况只是一堆死人。“倒是哥哥你,昨天晚上恐怕没睡好吧?”

岂止是没睡好,根本就是没睡。但南霜只是笑笑:“有朋友好心来看望我,我怎么舍得入睡呢?”

是啊,怎么舍得入睡?南霜心中清楚地知道,经过这十五年,他怎么都不可能变回原来的自己了,他已然成为一个怪物。即使在妹妹面前可以伪装,但事实上他很喜欢杀人,也喜欢双手沾满鲜血的感觉。他享受杀戮的乐趣,这是昨天晚上,当他将柳剑刺入来人胸膛时才感觉到的。

锋利的剑刃刺透皮肉的声音是那般美妙,美妙的令人心旷神怡。还有涌出的鲜血,南霜想,大概只有这时候他才会和普通人一样吧,大家的血都是红色的。

清欢看了南霜一眼,他平静的可怕,她便没说什么,上前将他搀扶起来,引着他出了房间。这不是在南霜生活了十五年已经了若指掌的皇宫,瞎了眼的他在陌生的地方需要别人的指引才能到达正确地点。

用过早膳后,当地知府听说钦差被人刺杀,吓得险些尿了裤子,慌不择路地赶来,一进大厅就对着南霜不住地磕头。他自然也听过这位南公公的光荣事迹,杀人不眨眼,满手鲜血,别说自己一个小小知州了,便是宫里侧一品的妃子,这位不都是想打便打,想杀便杀?什么国法在这位面前都不管用,谁叫皇上像是中了邪般看重人家呢?

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知府大人磕头磕的很用力,就差没泪流满面求南霜饶过他。

南霜则根本没心情跟这样的小人物废话,直接让对方去吧他房间里的尸体处理掉,然后又命人将水灾治理方法交给他,大意就是:我在这儿做什么你不用管,你只要把水患给我处理好就行。

知府大人求之不得,领了命就退下了。清欢看着他那副猴急的模样就想笑,问南霜:“哥哥今天晚上不会还要一个人睡吧?”

“不然呢?”南霜反问。

她狡黠一笑:“不如让我陪你。”

第一夜折了那么多兄弟都没能杀死阉狗南霜,秦世子为了这义气之名,自然不能再撺掇别人来杀,而是要自己亲自上阵了。和他两情相悦的姑娘一听如此,也要跟着一起,硬是不肯让他独身涉险,。于是三更天后,屋顶上有细微脚步声传来,瓦片发出声响,清欢和南霜都在同一时间睁开眼睛!

暗卫们则躲在暗中按兵不动,直到门缝里伸进一根细细的竹管,很快就有迷烟吹进来。清欢意思意思地用面纱蒙住口鼻,再一看南霜,他只睁着眼睛望着前方,丝毫没有闪躲的意思。

清欢伸出手捂住他口鼻,南霜却抓住她的小手又放开,还摇了摇头表示不必在意。清欢瞪大了眼,不知道对方怎么这么随意。南霜感觉到她的担心,便轻轻地用指尖在她掌心写字。清欢分辨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他是说以前皇帝为了玩乐,经常在他身上使用各种药物,十五年累积之久,他早已不怕这些迷烟媚药的东西了。

清欢只在心里又把那老皇帝骂了几句,远隔千里的京城,皇宫密室里,还被绑在柱子上没有死掉的皇帝哼唧了两声,突然就觉得浑身剧痛,头晕目眩,耳鸣声极大,他以为自己求救的声音很大声,其实如同蚊蝇,根本没有人听见,也不会有人在乎。

等到迷烟逐渐散开,开始有人撬开房门。在此期间,清欢已经握好了短刀坐在南霜床外,只待有人进来便可直接将其拿下。可南霜却抓住了她的手对她摇头,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拉着她躺了下去,还把她的小脸藏进自己胸膛。

她挣扎了两下,他搂的实在太紧,清欢皱皱眉,动弹了下,人已经进来了,她也就不跟南霜争了。

来人少说也有三四个。他们脚步极轻,呼吸也听不到,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南霜却保持着平稳的呼吸,他躺在床上,帐子放下遮住了他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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