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蛊祸人生>第三十四章 种鬼术(2)

刘茹吸走周绍勇大部分精血,才能孕育出鬼童这种邪物。[t]【爱去.】而早在开篇时我便说过,无论人做什么,都会在这个世上留下痕迹。只要有痕迹存在,就能依靠与本体之间的联系来下蛊。之前那位领导被降头师利用血肉替身下蛊,也是如此。

看到这,你们一定已经明白,我取了周绍勇的精血,究竟是要做什么。

没错,正是要对鬼童下蛊!

比起看不见摸不着的痕迹,鬼童体内与周绍勇同源而生的精血,反而更容易被联系起来。

不过,这种邪物能不能被蛊虫所制,我没有经验,也不知道答案。如今陈友志把鬼童的注意力吸引走,我只能借这空档来拼一拼。

成了,一切都好说,不成,那大家一起死。

脾气暴躁的人,多半喜欢赌博,有时候赌博追求的不是胜利,而是获得胜利前的那种刺激!

当然了,类似今天这样的刺激,我很不喜欢,相信周绍勇他们也不会喜欢。

蛊毒调配完成,我伸出手来,从地上抓起一只蜈蚣。

这正是之前我放出来用以探查房屋的蜈蚣蛊,它爬的太慢,我这个主人都快挂了才爬到地方。

有人要问,为什么不用那两只速度快的蜜蜂蛊?

这是因为,蜜蜂蛊属于五行中的水蛊,蜈蚣则属于火行。相比较下来,火行对鬼物的伤害,比水行要大的多。并且,那两只蜜蜂蛊只是乌土级别,在杀伤力上,远不如已经达到巫毒级别的蜈蚣蛊。

把从周绍勇身上得来的精血与蛊毒混在一起,然后涂满蜈蚣蛊的全身。其黑色的外壳,一张一合,将所有精血吸收。我把它放在地上,这蛊虫蜷缩成一团,没几秒,就化作一撮黑灰。

周绍勇在旁边看的目不转睛,当它看到蜈蚣蛊化作灰烬的时候,有些吃惊。可不等他说话,就忽然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我掀开他的衣服,感觉皮肤滚烫,像着火了一样。三万八千个毛孔,都在往外喷热气。大片的皮肤先是变红,然后像被烙铁烫伤一样出现疤痕,接着发生溃烂。

周绍勇惨叫着,在地上到处打滚,我不得不按住他,防止皮肤与干燥的水泥地摩擦,同时也是为了限制动作,免得他忍不住用手去挠,引发更严重的伤害。

两手用力按住周绍勇,同时,我看向刘茹。

让我惊喜的是,她那几乎断裂的头颅,也在此刻向这边看来。森白的眸子,让人看不出任何想法,我冷笑一声,冲她喊:"你杀他,我就把你爹杀了!"

鬼童没有人性,所谓母亲父亲对它来说不存在任何意义,不过,杀人对它来说,是唯一的乐趣,也是它在这个世界存活的最大目的。我如果把周绍勇杀了,就等于越界踏入它的地盘。

因此,刘茹的身子缓缓转动,最后面对着我。她拱着腰,像准备猎食的野兽,尖锐的牙齿在撕裂的大嘴里显得格外吓人。

眼见她摆好了姿势,却没有立刻冲过来,我心里不禁着急万分。

巫毒级别的蛊虫,一旦入体,杀伤力绝对远超强子中的蟾蛊。如果刘茹再不来,用不了多久,周绍勇就会全身溃烂,直到浑身的血肉化作带有强烈毒性的脓血,被那只蜈蚣蛊吸收。

我的计划是依靠精血之间的联系对鬼童下蛊,引诱它过来,如果它不上当,计划就要白费。

为了保证能够迷惑鬼童,我始终装作一副要致周绍勇于死地的模样,不仅脸上的表情凶狠,就连语气也似充满仇恨:"你不是想杀了我们吗,与其让你杀,倒不如我先享受享受。蛊虫折磨人的本事,可比你这个不敢露面的小王八蛋厉害多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周绍勇的惨叫声越来越小,我手掌按住的地方,大部分已经成了烂肉。他现在的样子,就像被大火严重烧伤,一股子焦臭味和血肉腐烂的味道扑鼻而来。

我低头看了一眼,见他浑身发抖,脸色灰暗,如已病入膏肓。一看便知,他撑不了多久了。我抬起头,见刘茹依然没有动静,她虽然面向我,却始终没有要过来的意思。

现在,我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

是立刻给周绍勇解蛊,保住他的性命,还是选择继续让他受这种非人折磨,赌鬼童一定会忍不住过来?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都不想选择第一种。因为那代表,周绍勇这段时间受的苦难都是白费,同时,我们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

这时,刘茹的身子忽然一颤,我惊喜交加的看到,她脖子处断裂的地方,有丝丝缕缕红黑色的气息冒出来。

那正是蜈蚣蛊的蛊息!

这绝对是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我本想利用精血给鬼童下蛊,但似乎并没有多大作用。但我忘记,刘茹体内,也残留着周绍勇的部分精血。因此蛊虫不仅入了鬼童的身体,也在同时侵入刘茹的尸体当中。

刘茹的身体虽然被鬼童克制,但她并不是鬼,所以蛊对她还是有效果的。当脖颈断口处有蛊息出现的时候,刘茹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开始大范围的溃烂。

她身子剧颤,忽然疯了似的,四脚着地向我奔来。嘴里不断传出古怪的声音,像野兽在吼叫一样。我听出来,鬼童有些着急了。

仔细想想,这件事其实是我的失误。一心只想对付鬼童,却忘记鬼童需要刘茹的身体来孕育。如果把身体毁掉,它自然也就不能降生。

这与之前我对付那个泰国降头师是一样的道理,当时我也一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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