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地处苏浙皖鄂豫赣6省,曾是蒋介石统治的基本地区,也是他过去发动内战的主要经济命脉所在。武汉失守以后,有数十万国民党军队流布在华中各地。豫南、豫东地区有汤恩伯、李仙洲部,鄂豫边、淮南、皖西地区有李宗仁、李品仙部,浙赣、皖南有顾祝同、上官云相、唐式遵部,苏南有冷欣部,苏北、苏中有韩德勤、李明扬部。津浦线、淮南线、皖赣线沿线徐州、宿县、蚌埠、滁州、南京、合肥、巢县、芜湖、铜陵等城市则为日军控制。新四军尽管发展迅速,但是饷弹两缺,且分散于大江南北、淮河之滨,处于日伪军和国民党军队分割包围之中。为此,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刘少奇经过深思熟虑,几次向延安建议派八路军主力越陇海路南下,江南新四军主力北上,合力开辟苏北敌后,以打开华中局面,达成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确定的发展华中的战略任务。
1940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决定派八路军增援华中。绝非巧合,就在延安决定八路军增援华中的次日,3月22日,在蒋介石、何应钦主持下,军令部制订了《剿办淮河流域及陇海路东段以南附近地区非法活动之异党指导方案》,该方案在第一部分“方针”中明确:“国军以肃清淮河流域及陇海路东段以南附近地区异党之目的,以李品仙、韩德勤各集团之一部,进出于淮南路以东及洪泽湖以南地区,以李仙洲军(附骑兵一师)与韩德勤部之一部,进出于淮河以北地区,将该地区内非法活动之异党压迫于大江以南,或相机剿灭之。务须截断新四军与十八集团军南北连系。预期于6月中旬以前肃清该地区内非法活动之异党势力”。从该方案的第二部分“部署概要”中可看出,国民党为达此目的,拟出动的正规部队计有:第二十一集团军李品仙部(至少一个师)、鲁苏战区韩德勤部第八十九军及苏鲁皖边游击总指挥李明扬部、第九十二军李仙洲部(另附第一战区骑二军骑一师何柱国部)以及各进剿地区内之地方游击团队。
军令部拟定的这一方案,企图在3个月内“剿灭”陇海路以南、长江以北的新四军,如剿灭不成,最低限度也要将其压迫于长江以南,然后再作“有效之处置”。该方案一旦实施,势必挑起国共之间在华中地区的大规模武装冲突。为便于保密、掩人耳目,何应钦在方案原稿上将“异党”、“异军”、“新四军”一律改为“伪组织”、“伪军”。蒋介石对方案也作了多处亲笔批示。在“方针”部分,蒋批示:“此用正式作战、用大规模进剿办法必难奏效。应以政治工作为主,再配属正规军特种训练多数之小部队,须纪律最严明,政治知识最充实之官兵编组之,如此进剿,方能有效也。”在“部署概要”部分,蒋氏批示再次重申:“此项恐不能实施,在淮海以北地区,如用正规军与之斗争,不能奏效,或反吃亏。”在“附记”部分,蒋的批示又对进剿时间过长提出异议:“此种进剿不可用长期计划,只要侦察准备时间充分,若一开始动作,最多不能过半月,必须用最迅速移动与之一网打尽。如果半月时间未能奏效,则可暂时向安全地区集中,作第二期进剿办法方为妥当。整个正规军在淮河以北地区防剿至半月以上,即使伪军不能阻碍我行动,而倭寇亦将乘机来攻也。”可见在国共和日伪三角斗争错综复杂的华中敌后地区,蒋介石对上述“进剿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并不十分乐观,事实上,直到皖南事变发生,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方案尽管几经修正,但终究还是没有能够如愿实施。
为防止长江以南的新四军北渡,国民党第三战区也有“制裁”江南新四军之预案。1940年2月27日,蒋介石向顾祝同发出手令:“上饶顾长官:第三战区内之新四军以及共党之行动,应严密注意防范。如真有越轨行动,应不稍留情,从严制裁。”
4月2日,顾电复蒋,提出了“预防并准备制裁”江南新四军的三项办法:
一、第五十二师应抽集、控置至少两个团兵力,准备对付该军主力,以捣毁扑灭其泾县附近根据地为主目的,并牵制其北渡,钳制其活动,即预为必要准备,随时严密戒备,免为所乘。
二、第一四四师必要时由绩溪进驻旌德,预密为制裁之准备。
三、电冷副总指挥及另派员,确探其是否遵命南渡,并设法牵制其北渡或向南陵方面转移。
顾祝同在最后特地请示:“上三项除饬遵照妥密准备外,必要时拟断然予以制裁,以遏乱萌。可否之处,谨电鉴核示遵。”蒋介石很快批准了顾的预案,于4月5日复电:“查所拟三项办法尚属可行,仰切实督令遵照,并将实施情报续报。”这是迄今查到最早出现顾祝同与蒋介石密谋部署军队“制裁”泾县新四军军部和皖南部队的档案实证。后因1940年夏天国共双方重开谈判,此案遂被搁置。但是蒋、顾图谋皖南新四军的企图却从未放弃。9月11日,顾祝同致电蒋介石,请示对皖南新四军“可否立即紧急处置”?9月30日,蒋介石向顾祝同发出手谕:“特急,上饶,第三战区顾长官:对于长江南岸之新四军可照前批复之准备一切,但暂取包围监视之态势,待命再行。因现正与共党商讨黄河以南各该部队限期集合于河北也。如洽商不成,再行解决可也。”1940年11月4日,蒋又对顾发出手谕授其机宜:“顾长官,如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