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带着吃货闯仙途>第一百六十九章 阿福?

“黑风要进阶了?”青隐有点呆地望着自己胸口,鸟人早已进入须弥空间,惬意地躺在灵眼之树上。

“它的血脉问题你怎么解决的?”

黑风是沧元大陆荒原沙漠中的特有物种——驼马。这物种从被发现到现在,至少有百万年的历史,就从来没有达到过金丹期的,就连萧逸也一直未能肯定,只说要看它的机缘。

没想到这事还真被他办成了!虽然萧逸没鸟她,但不妨碍她笑眯眯地拍拍鸟屁:“果然不愧是灵界的大能,这手段真不是盖的!对了,我洞府里那只,这次你回去也将她弄弄。”

“你又收了什么破铜烂铁?”对于她看人的眼光,萧逸还有几分肯定,但对她收灵兽的眼光,那叫一个嗤之以鼻。

瞧瞧她都收些什么?松子还勉强,好歹还是个变异种,但除了能找点灵草灵矿,就是会讨价还价。而且算下帐来,就凭松子找回的那点东西,抵它自己的吃喝都差得远。

一个黑风,除了撒娇卖萌乖巧听话,再就是平地上能跑跑,攻击防御神马都是浮云。如果不是靠他想办法,这两货就纯粹是来浪费粮食的。

别人要么不收,收的灵兽就是能战斗或是辅助修炼,她倒好,尽收些光吃饭干不了活的,不知道她图个什么?

这股不屑之情,瞬间传递到青隐的识海中,她不由腹诽:光吃不干活的,难道就只那两只么?是谁占着个鸟身,能日行数万里,却只顾躺在树上沐浴灵光?而自己这个宿主还得苦逼地架着灵剑作死的飞?嗯,还得被嫌弃飞得太慢!

不过她可不敢把这鸟人比作灵兽,找抽么?遂抛开这点怨愤,跟他讲起宝音来:

“那货是我第一次进兽圈捡来的。她所在的部落叫呼赫族,存留下来的人不多,女人也被训练得骁勇善战。宝音她娘在一次狩猎中受伤,没能及时退回领地,却被她躲过了异兽的追踪。到得催情阵一起,你知道那是个什么结果的。

“幸好她毕竟是人,虽被阵法迷惑,但始终还残留着一丝明智,赶在兽圈清醒时先一步醒来。回到族里后,没多久就生下了个女儿,却有着一头狮子般的金发,和一条金色尾巴。

“一开始自是要被族人打死,但她娘却算是族里的一大战力,又因族人稀少,在她力保之下,娘俩被赶到族里最偏远的地方住着,靠她娘将一人的口粮分成两人吃,这才养大了她。而噜噜里,也就是怪胎,就成了她的名字。”

也许是有着妖兽的基因,宝音长得很慢,到二十多岁时,她还只有七八岁大小。那时她娘已经打不动猎了,就种着族里几亩田。宝音又会吃,经常饿得不行,就去跟族人扮可怜,哭得族人分点食物给她。

等到她长成十岁的模样,双手经常不受控制地会长出利甲来。无意中伤了几个人后,再会讨好卖乖,族人也还是将她摒弃。虽不再说要杀她,但也不再与她来往,更别说好心施给她食物了。

饿得不行的她,便在族人去打猎时,混在里面一起出去。结果却发现自己力大无穷,空手都能摔翻一头野兽,伸出的利爪也能撕碎对方。从此,她就成了族里的一霸。

青隐想起当初第一眼看到她时,她就跟个俗世里的纨绔一般,骑在一小男孩身上耀威扬威,尾巴就当鞭子抽着他快爬。那张与妹妹相似的小脸上,尽是趾高气扬得意万分。

等再注意她到年迈的娘面前时,那双大眼里的悲伤却再次触动了青隐心中那根弦,鬼使神差地出现在她那破床头。

她们那兽圈虽也是第一层,但却只压制到炼气期。青隐略微展现了几个手段,便被这货赖上了。因她体内虽有灵气存在,但却不能修炼正常功法,天鼎宗自是不会收她为弟子,于是青隐便带着她和她娘进了自己洞府,先当着自己的侍从。

可惜,不过一年,她娘就去世了,也是那一次,青隐见识了她的哭功。反正大半年之后,她的洞府四周都仍听不见一声鸟叫。

得,这又是给她自己找个妹妹!萧逸了解完这个“破铜烂铁”又是个什么定义之后,有些好奇地问道:“怎么叫个宝音?长得像松鼠的你就起名叫松子,黑风要不是早有名字,估计你会取名驼子。叫她狮子或狮女,才是你一惯作风才对。”

被嘲讽取名无能的某人,不好意思地笑了下:“其实我一开始是叫她阿福的,想她这样一个身世,还能长成这没心没肺的模样,又能遇上我这么个好人,挺有福气的。”

“阿福?我记得有个话本里,哪家小姐养的狗就是叫这个。”萧大能这十来年也不好过,神识再强大,但顶着个筑基期的鸟身,穿梭在此界中,受的重伤也不只一次两次了。悠闲看话本的日子好久没享受了,甚是怀念,这下被触动,倒认真去回忆起那书中情节来。

“唉,当初一着不慎,想着话本浅俗易懂,便扔给她去学字。结果……”好不容易洞府四周又来了些鸟筑巢,再次被震死一片后,至今还没一只胆大的敢飞来了。

“宝音在我地球上一个族群里,也是福气的意思,再配上她那狮子吼,也算是相得益彰了。”青隐对自己取了个鸟人都不懂其深意的名字,正有些得意,神识中却传来萧逸懒洋洋的声音:

“东七百里,有人锁定了你。”

“呃……”

她从昨晚到现在,全速赶了五六个时辰的路,离天鼎宗分宗已有一万多里。按道理这里还算是非常安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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