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我的女友带着刀>第五章 鬼才想给你买
挺。

王响亮家境并不太好,父母离婚,又各自再婚,两边都拿着这个孔武有力的汉子当累赘,王响亮是跟着他爷爷长起来的,老头靠捡破烂为生,听王响亮说他爷爷解放前风光的很,是什么道门的大拿,解放后扣上了反动会道门头子的帽子,自此惨淡一生。

据王响亮说,王老爷子一身本领,后背这副哪吒闹海挑龙筋的纹身就是他爷爷给纹的。

王响亮说这纹身一般人背不起,更是道上的大忌,意为专打龙头,没老大愿带纹这种东西的小弟,怕罩不住。

命软的纹这个死无全尸,能背着这身画活下去的,都是武夫转世。

王响亮说的玄乎,可我还是听明白了,敢纹这幅纹身的都欠揍。

我只听说过岳母刺字精忠报国,从没听过捡破烂的老头给自家亲孙子纹个这么欠揍的东西。

王响亮**吹牛,他的话我总是打三折听,总之王老爷子一辈子不容易,这是真的。

王响亮小学毕业就辍学,投奔了省城一个做生意的叔叔,十七岁的时候我还在上高中,王响亮开着一辆宝马车去学校找我玩,细脖子上套了三圈金链子,一时间轰动全校。

当时,王响亮骄傲的甩在省里靠上了一个老大,以后有的是过不完的富贵日子,还说要带我去省城最大的洗浴中心找最漂亮的小姐给我kāi_bāo。

我对小姐没兴趣,只是很好奇是哪个老大有如此大的魄力,敢收下这个身背欠揍纹身的小弟。

我再三追问,王响亮却三缄其口。

那天王响亮豪情壮志的规划了他的伟大人生,发大财,发大财,还是发大财。

我沉默的听着,然后借了他五块钱,去学校后面书报亭买了一本《萌芽》杂志,当时杂志上还连载着李海洋的《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王响亮的形象在我心中和查必良完美重合,区别只是王响亮当时比书中的查必良更牛逼一些。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臭文青,只善于透过书本看世界。

我对王响亮的豪情壮志没有任何感觉,高中那三年,我只关心两件事,一是我的文学梦,二是那个让我心甘情愿为她买蛋炒饭的女孩儿。

我二十一岁那年大学毕业,王响亮同样在那一年黯然回乡,大宝马换成了自行车,缠了三圈的金链子也在脖子上彻底消失,随手乱扔的中华变成了五块钱一盒的白将军。

听同样在省城上学的同学说,王响亮在省城摊上了大事儿,可什么事儿谁都不知道。

王响亮自己也不说,我也不问,这就是多年兄弟的默契。

他力气大,人又机灵,找了关系进了这家饲料厂,做起保安来,我父亲托关系把我送进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厂里干了一年。

我进厂的那天,他明显一愣,看着我直摇头,说我是读书的苗子,没读出来可惜了。

我一声苦笑,路是自己选的,我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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